(2021)桂03破7号桂林金世邦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处置拍卖公告(土地类第四次)
(2021)桂03破7号桂林金世邦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处置拍卖公告(土地类第四次)
桂 (略) 破产清算案
资产处置拍卖公告
桂 (略) 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桂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 (略) 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则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房产的解押及过户手续,因解押、变更登记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其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更名、行政许可证照的变更及其他立项证件等项目建设事宜,管理人只提 (略) 移交的材料,上述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民事、行政责任,该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1、位于桂 (略) 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树木。本拍卖标的包含:
标的一: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用地性质 | 开发程度 | 证载面积(㎡) |
1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红线外五通,红线内五通,场地局部平整 | *.60 |
2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50 | |
3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40 | |
4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70 | |
5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6082.50 | |
6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60 | |
7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50 | |
8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20 | |
9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70 | |
10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7162.30 | |
11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509.30 | |
12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146.50 | |
13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280.10 | |
14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30 | |
15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8863.10 | |
16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7801.20 | |
17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338.90 |
说明:1-6号土地证为1号地块,面积合计*.5㎡。7-17号土地证为2号地块,面积合计*.79㎡,2号地块有抵押。
根据《国道 321 阳朔至桂林(象山段)扩建工程土地使用补偿协议书》,象山 (略) 15 公里处的国有土地作为国道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收回桂 (略) 的土地面积为 1 号地块 6408.8 平方米,2 号地块 *.2 平方米。
根据《 (略) 改扩建征收足球产业园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略) 国用(2013)第 * 号土地面积为 877.11 平方米。
(略) 国土资阅【2017】39号《 (略) 国土资源局关于桂林集琦 (略)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有关问题协会会议纪要》,金世邦公司同意将其名下的9.48亩(约合*平方米) (略) 政府收回后过户至集琦中药名下,涉及2号地块。
因此,在计算1号地块、2号地块的合计面积时,相对应扣减了上述被征(回)收土地面积。
2、标的一存在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树木。本次处置连同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一同处置,竞买人可以查看明细表。
3、获得标的一的同时, (略) *.16元征地补偿款的债权权益(评估报告引用的名称是“股权资产费用”),具体详情请参拍前与管理人联系了解。
备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5日前与本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邓先生,联系方式:*)。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本拍卖标的作为整体拍卖,起拍价:230,953,10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账面净值(元) | 评估价值(元) | |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1、2号地块共17项土地使用权 | 199,* | 415,* |
其余股权暨资产 | 14,* | 14,* |
前期工程费 | 10,* | 15,* |
基础设施建设费 | 2,*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 | |
配套设施费 | 14,* | |
开发间接费用 | 30,* | 30,* |
合计 | 273,* | 474,* |
备注:以上资产评估价为不含税价。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周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管理人视情况安排统一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邓先生(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若其他相关主体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7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规则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 (略) 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2、 (略) 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元), (略) 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 (略) 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 (略) 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产及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除相应主体应当承担上述相关税、费外,办证过程中涉及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闲置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水利基金费等费用(假如有额外增加的费用也包含在内)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 (略)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 (略) 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桂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安新支行;账号:*01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
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项之日起9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过户登记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交付手续。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
拍卖标的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和享有。
十二、其他
1、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邓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桂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桂 (略) 破产清算案
资产处置拍卖公告
桂 (略) 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桂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 (略) 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则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房产的解押及过户手续,因解押、变更登记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其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更名、行政许可证照的变更及其他立项证件等项目建设事宜,管理人只提 (略) 移交的材料,上述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民事、行政责任,该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1、位于桂 (略) 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树木。本拍卖标的包含:
标的一: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用地性质 | 开发程度 | 证载面积(㎡) |
1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红线外五通,红线内五通,场地局部平整 | *.60 |
2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50 | |
3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40 | |
4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70 | |
5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6082.50 | |
6 | 桂市国用(2014)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其它园地 | 出让 | *.60 | |
7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50 | |
8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20 | |
9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70 | |
10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7162.30 | |
11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509.30 | |
12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146.50 | |
13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280.10 | |
14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30 | |
15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8863.10 | |
16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7801.20 | |
17 | 桂市国用(2013)第*号 | 象山区二塘乡 | 商服、住宅 | 出让 | 338.90 |
说明:1-6号土地证为1号地块,面积合计*.5㎡。7-17号土地证为2号地块,面积合计*.79㎡,2号地块有抵押。
根据《国道 321 阳朔至桂林(象山段)扩建工程土地使用补偿协议书》,象山 (略) 15 公里处的国有土地作为国道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收回桂 (略) 的土地面积为 1 号地块 6408.8 平方米,2 号地块 *.2 平方米。
根据《 (略) 改扩建征收足球产业园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略) 国用(2013)第 * 号土地面积为 877.11 平方米。
(略) 国土资阅【2017】39号《 (略) 国土资源局关于桂林集琦 (略)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有关问题协会会议纪要》,金世邦公司同意将其名下的9.48亩(约合*平方米) (略) 政府收回后过户至集琦中药名下,涉及2号地块。
因此,在计算1号地块、2号地块的合计面积时,相对应扣减了上述被征(回)收土地面积。
2、标的一存在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树木。本次处置连同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一同处置,竞买人可以查看明细表。
3、获得标的一的同时, (略) *.16元征地补偿款的债权权益(评估报告引用的名称是“股权资产费用”),具体详情请参拍前与管理人联系了解。
备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5日前与本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邓先生,联系方式:*)。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本拍卖标的作为整体拍卖,起拍价:230,953,10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账面净值(元) | 评估价值(元) | |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1、2号地块共17项土地使用权 | 199,* | 415,* |
其余股权暨资产 | 14,* | 14,* |
前期工程费 | 10,* | 15,* |
基础设施建设费 | 2,*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 | |
配套设施费 | 14,* | |
开发间接费用 | 30,* | 30,* |
合计 | 273,* | 474,* |
备注:以上资产评估价为不含税价。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周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管理人视情况安排统一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邓先生(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若其他相关主体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7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规则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 (略) 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2、 (略) 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元), (略) 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 (略) 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 (略) 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产及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除相应主体应当承担上述相关税、费外,办证过程中涉及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闲置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水利基金费等费用(假如有额外增加的费用也包含在内)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 (略)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 (略) 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桂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安新支行;账号:*01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
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项之日起9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过户登记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交付手续。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
拍卖标的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和享有。
十二、其他
1、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邓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桂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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