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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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债权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芜 (略)
    注册地(住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 (略) 8号(申报承诺)所在地区安徽省- (略)
    法定代表人黄海星成立时间2015-05-22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9F(1-1)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类型债权金额(万元)480.*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 (略) 金辉高科 (略)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4451.*-445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3958.**.*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12-311.*-4451.*-4451.*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3958.**.*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包含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本项目整体转让,不作拆分。100%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万元;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480.*元。本项目如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
    2.标的企业现有资产:P2设备组合-涂布线、1.3米精密分切机、1开2分切机存放于 (略) 三水分公司厂区内,受让方需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负责取回上述资产,上述资产所涉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现有四套分切机机械设备和两套检测仪器存放于标的企业内,上述资产权属人为转让方。
    4.截至2022年5月31日,标的企业未决诉讼案件2宗。其中:(1)芜湖金辉诉东 (略) (以下简称“东莞迈科”)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粤1972民初5177号】,标的额14.*元,一、二审均已判决芜湖金辉胜诉。东莞迈科启动了破产程序后,芜湖金辉已于2020年3月完成债权申报工作,2021年9月1 (略) (略) 裁定确认金额为15.*元。目前东莞迈科破产管理人尚未完成资产处置与债权分配。(2)芜湖金辉与中 (略) (下称“二十冶”) 的施工合同纠纷,共计合同签订金额82,*(含签证和扣除暂列金,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芜湖金辉已向二十冶支付金额70,*,双方对未付金额存在较大争议。2022年4月13日, (略) 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芜湖金辉一银行账户被冻金额为*。2022年5月24日,芜湖 (略) 发来关于二十冶起诉芜湖金辉建设工程施工合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2022)皖0207民初3291号,于5月12日立案】等法律文书。芜湖金辉已选聘律师团队予以应对, (略) 提交了相关资料, (略) 、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下一步的法律程序安排。
    5.因芜湖金辉工程结算未完成,导致整体厂房未能开展验收工作,故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未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中未考虑房屋建筑物后续办理完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支付。
    6.其余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2)第199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CAC粤专字[2022]0035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GZAA*)、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 (略) 金辉高科 (略) 转让持有的芜 (略) 100%股权和债权的法律意见书》。

    7.本项目涉及的员工安置由转让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金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广东省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受让方聘请第三方审计确认2022年6月1日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期间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新增债权金额,并出具相关报告交由转让方确认,如受让方在前述期限内未能提供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新增债权的审计报告的,则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新增债权金额以转让方的财务数据为准。另外,新增债权价款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支付。
    10.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11.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或诚意金或价款”。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组织签约通知书》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2.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金辉高科 (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禅城 (略) 28号一座二幢17层(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成有江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内部决策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072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广东省 (略)
    批准单位名称广东省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2022-08-23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金辉高科 (略) 所持芜 (略) 100%股权及债权重新挂牌转让的批复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交纳金额(元)*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转账备注:G**+保证金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约定处置。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2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2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殷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ttp://**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http://**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本招商公告内容由委托方提供,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芜 (略)
    注册地(住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 (略) 8号(申报承诺)所在地区安徽省- (略)
    法定代表人黄海星成立时间2015-05-22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9F(1-1)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类型债权金额(万元)480.*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 (略) 金辉高科 (略)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4451.*-445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3958.**.*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12-311.*-4451.*-4451.*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3958.**.*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包含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本项目整体转让,不作拆分。100%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万元;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480.*元。本项目如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
    2.标的企业现有资产:P2设备组合-涂布线、1.3米精密分切机、1开2分切机存放于 (略) 三水分公司厂区内,受让方需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负责取回上述资产,上述资产所涉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现有四套分切机机械设备和两套检测仪器存放于标的企业内,上述资产权属人为转让方。
    4.截至2022年5月31日,标的企业未决诉讼案件2宗。其中:(1)芜湖金辉诉东 (略) (以下简称“东莞迈科”)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粤1972民初5177号】,标的额14.*元,一、二审均已判决芜湖金辉胜诉。东莞迈科启动了破产程序后,芜湖金辉已于2020年3月完成债权申报工作,2021年9月1 (略) (略) 裁定确认金额为15.*元。目前东莞迈科破产管理人尚未完成资产处置与债权分配。(2)芜湖金辉与中 (略) (下称“二十冶”) 的施工合同纠纷,共计合同签订金额82,*(含签证和扣除暂列金,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芜湖金辉已向二十冶支付金额70,*,双方对未付金额存在较大争议。2022年4月13日, (略) 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芜湖金辉一银行账户被冻金额为*。2022年5月24日,芜湖 (略) 发来关于二十冶起诉芜湖金辉建设工程施工合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2022)皖0207民初3291号,于5月12日立案】等法律文书。芜湖金辉已选聘律师团队予以应对, (略) 提交了相关资料, (略) 、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下一步的法律程序安排。
    5.因芜湖金辉工程结算未完成,导致整体厂房未能开展验收工作,故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未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中未考虑房屋建筑物后续办理完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支付。
    6.其余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2)第199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CAC粤专字[2022]0035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GZAA*)、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 (略) 金辉高科 (略) 转让持有的芜 (略) 100%股权和债权的法律意见书》。

    7.本项目涉及的员工安置由转让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金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广东省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受让方聘请第三方审计确认2022年6月1日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期间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新增债权金额,并出具相关报告交由转让方确认,如受让方在前述期限内未能提供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新增债权的审计报告的,则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新增债权金额以转让方的财务数据为准。另外,新增债权价款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支付。
    10.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11.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或诚意金或价款”。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组织签约通知书》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2.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金辉高科 (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禅城 (略) 28号一座二幢17层(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成有江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内部决策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072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广东省 (略)
    批准单位名称广东省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2022-08-23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金辉高科 (略) 所持芜 (略) 100%股权及债权重新挂牌转让的批复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交纳金额(元)*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转账备注:G**+保证金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约定处置。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2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2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殷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ttp://**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http://**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本招商公告内容由委托方提供,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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