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现场举牌竞价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现场举牌竞价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2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2﹞0462-2号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委托,定于2022-11-02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项目编号:前进经济联社交﹝2022﹞0018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该要求);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
1. (略) 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大写:*仟万圆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屋租赁等。(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2. (略) 的银行存款( (略) 在多家银行存款同时间段叠加)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年终日(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当日余额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3.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竞投。
3.1允许联合体竞投,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在联合体协议中股权占比大于或等于70%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投。组成联合体竞投各方在竞投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竞投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竞投将被拒绝。
3.3联合体竞得人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对项目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资产地址: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南侧,5 号线三溪地铁站 D出口西南侧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商业、商务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待办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计容面积48元/月/平方米(参与竞价),
不计容面积*元/月(不参与竞价)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元/月/平方米
3、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仟*佰万元整),在报名结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确保资金到达指定保证金账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若不能成功竞得,将在该宗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全额返还该受让意向人。若成功竞得,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账号信息如下:
保证金账户: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府支行
保证金账号:*42
5、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要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会的竞投人名称相符,否则,不接受其竞投。
(二)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 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经营期限37年
(三)项目开发要求:
1.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发展目标与定位是为就业者提供高质量、多元、环境优越的健康生活服务(最终以合作方(竞得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及与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功能、发展目标与定位的协商结果为准),详见项目可行性报告。
2.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最终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目前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尚未编制)。
3.投资估算:合作方(竞得人)应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8亿元至9.5亿元之间(该总投资金额仅包含主体工程建设投资费用,不含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工程(此部分费用由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具体商谈);总建筑面积单方造价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合作方应确保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商业运营的目标并承担相应的项目所有建设资金。
4.本项目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交易底价。项目评估结果显示项 (略) 场价格为人民币416,*(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圆整)(详见评估报告书)。
5.项目用地中主要建筑物的楼高:≤180米;层高: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之间的楼距: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风格:体现简洁大方和现代化气息的建筑理念;项目用地上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绿化地等的数量、布局比例: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结合建筑设置),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绿色建筑:一星绿色建筑比例100%,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合作方需根据规划、建设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6.项目用地上建筑物的建筑标准:总建筑面积单方造价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投资估算由合作方(竞得人)根据项目定位、项目业主及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最终的投资估算以经业主单位审定后的为准)。
7.项目用地地铁出入口建设: (略) 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广州地铁相关要求, (略) 轨道交通五号线三溪站D出入口将借用项目地块的用地进行建设(具体详见《广州 (略) 关于轨道交通五号线三溪站D出入口用地事宜的函》)
8.本项目暂未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所有后续证照、手续,均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办理,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建设成本),合作方(竞得人)并给予合理的、必要的协助。
9.专项建设担保金: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开发,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将人民币*.*元(大写:*亿圆整)转至由项目业主单位就本项目设立的专项账户(允许包含部分履约保函,金额不超人民币*元(大写:*仟万圆整),具体另行协商),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如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开具收款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10.联合体竞得人要求:如本项目的竞得人为联合体竞得人,联合体竞得人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及股权占比不允许更改,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及股权占比不经项目业主单位的同意,不得更改;如擅自更改,项目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及专项建设担保金。
11.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参建相关单位情况如下:
(1)本项目施工单位尚未确定,根据上级要求, (略) 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作为代建管理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其签订了《代建协议》及《代建补充协议》(详见附件);
(2)根据《关于加大优秀设计作品正面引导 (略) 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23号)、《关于深化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技〔2020〕296号)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及代建管理单位共同委托广东省建 (略) (陈雄大师作为主创设计师)作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其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详见附件),合作方(竞得人)确定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牵头组织各方进行充分协商;
(3)本项目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与合作方(竞得人)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如未能如期签订,可申请延长15个工作日)。竞投结束后,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各方进行商谈,参照《代建协议》及《代建补充协议》内容,就上述协议规定的实施细节进行深化,商谈的成果以制定管理办法或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方式给予处理和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无法签订合同),则本次交易失败,合作方(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并互相不追究由此造成的双方损失。
12.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营使用,项目业主单位前期已聘请咨询单位并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为项目合作开发全过程顺利开展提供监管和保障服务,所产生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
(四)合作方式、年限、收益分配等
1.合作方式: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仅提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南侧,5 号线三溪地铁站 D出口西南侧,占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合作方(竞得人)负责提供全部资金(包括超概算的资金)进行合作建设,并负责项目的经营。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用地手续、立项、规划、报建、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办理全部物业不动产权等所需的投资成本和与项目用地使用、开发建设至完成办理全部物业不动产权证直接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增值税、契税及附加等),项目业主单位不承担任何资金。资金须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但必须通过项目业主单位名义申报、缴纳的,项目业主单位在报税前提前通知合作方(竞得人),合作方(竞得人)自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其应承担的税费或款项按项目业主单位指定方式足额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再按规定予以申报、缴纳。
2.合作年限:项目合作期限为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 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经营期限37年。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次月开始计算。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作方(竞得人)将其按合同约定所占有、使用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按届时的使用现状无条件、无偿移交给项目业主单位。合作方(竞得人)不得拆除或迁移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及设施设备。
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合作方(竞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如因合作方(竞得人)付款延误导致项目工程未能在建设期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视为合作方(竞得人)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及专项建设担保金,已建成的部分归属于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因项目业主 (略) 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的原因导致本项目竣工验收延后无法按时交付使用,合作方(竞得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赔偿合作方(竞得人)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
3.收益分配方案:项目业主单位拥有项目用地使用权和项目建筑物(包括地上与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竞得人)对项目建筑物享有合作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和收益权。合作方(竞得人)在建设期及经营期限(40年内)向业主单位支付收益,收益起付日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次月,支付方式为按月定额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收益。在前六年内(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月支付标准为: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24元(支付金额以最终的成交价除以2为准)/㎡/月计算,不计容积面积*.25平方米按*元/月计算。收益递增方式:金额递增从第7周期年在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48元(最终以成交价为准)/㎡/月计算,不计容积面积*.25平方米按*元/月计算)的基础上开始递增,每3周期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如政府批准增加本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则增加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的合作方式和收益标准由双方后续以补充协议方式商定。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人民币*万元(大写:*亿圆整)转至由项目业主单位就本项目设立的专项账户(允许包含部分履约保函,金额不超人民币*元(大写:*仟万圆整),具体另行协商),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如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开具收款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专款专用。
如当该账户资金数量因有关原因造成不足人民币*万元(大写:*亿圆整)的,项目业主单位需通知合作方(竞得人)转入资金(转入时间和金额以通知为准),逾期的,经项目业主单位催告一次后15日内仍未转入资金的,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作开发合同,本条约定的剩余专项建设担保金无条件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由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保留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另外,关于专项建设担保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安排方面的细节,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可以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备忘录、补充协议等方式细化规定。
除本项目合同自动解除或双方另行协商外,由项目业主单位及合作方(竞得人)按照以下工程进度解付上述专项建设担保金:
(1)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的50%,即人民币*.00元(大写:*亿圆整);
(2) 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的25%,即人民币*.00元(大写:*仟万圆整);
(3)经双方一致确认,在合作者(竞得人)已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本项目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之日起90日内, 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的25%,即人民币*.00元(大写:*仟万圆整)。
如合作方(竞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导致项目烂尾无法实现合作目的,本条约定的未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无条件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由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保留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交易成功后,由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成立项目组, (略) 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沟通协商本项目工程代建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推进完成整个项目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直至本项目整体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前,业主单位已对项目用地开展了前期一系列前期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1)代建合同,约定代建费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标准计算;(2)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1500.*元;(3)评估合同,评估费7.*元;(4)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任务书),编制费75.*元;(5)交易顾问合同,约定服务费约*元。上述费用的最终金额按各对应的服务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进行计算,并计入本项目开发成本,由合作方(竞得人)支付(其中上述评估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任务书)编制费、交易顾问服务费由合作方(竞得人)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前一次性向相应的服务单位支付)。同时,交易公告发布之前,业主单位就本项目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约定尚需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提供服务的,仍由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提供服务,合作方(竞得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由此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款项,由合作方(竞得人)予以支付。
4. (略) 建设配套费用尚未缴纳(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如业主单位无法向政府申请到该笔费用的减免,则该笔费用计入建设成本,由合作方(竞得人)无条件按政府要求予以支付。
5.合作方(竞得人)应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如未能如期签订,可申请延长15个工作日)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万圆整):
支付方式:合作方(竞得人)与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合作方(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佰万圆整)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合作方(竞得人)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佰万圆整)一次性转入项目业主单位账户。
退还方式:待合作期限届满且合作方(竞得人)交付项目建筑物时一次性无息退回到合作方(竞得人)指定账户。
6.如合作方(竞得人)拒签《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因合作方(竞得人)的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7.在经营期内,因经营、管理产生的一切税费或者其他应由项目用地登记使用人及物业登记所有权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等)均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前述一切税费需以项目业主单位名义申报缴纳的,项目业主单位在报税前提前通知合作方(竞得人),合作方(竞得人)自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其应承担的税费或款项按项目业主单位指定方式足额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再按规定予以申报缴纳。
8.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自本项目合作合同签署之日起,如政府对本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如税费、报批报建费、运营、办证等方面的减免、返还等优惠政策的,合作方(竞得人)需按要求备齐申请该等优惠政策所需的相关资料,项目业主单位予以协助。项目业主单位需配合合作方(竞得人)争取该优惠政策,并由项目业主单位在政府将相关的优惠政策款项返还到项目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关联的账户后十日内按本项目合同约定将应分配给合作方(竞得人)的部分支付给合作方(竞得人)。
9.在签订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 10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用地移交合作方(竞得人)开发建设,若有变化,双方及时通知。
10.其它内容详见合同。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10-09至2022-10-31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2022-10-10至2022-10-3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0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 (略) 站的“资料下载”处下载);
2、承诺书;
3、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4、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 (略) ( (略) 的加盖 (略) 章程)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大写:*仟万圆整) (略) 章程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屋租赁等(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2) (略) 的银行存款( (略) 在多家银行存款同时间段叠加)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年终日(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当日余额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大写:*仟万圆整), (略) 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3)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5、交易保证金凭证
注:竞投人只需提交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即银行回单。
(三)竞投会时间:2022-11-0210:00,竞投方式:现场举牌竞价。竞投开始前15分钟接受竞投人签到进场,未及时签到进场的竞投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单位报名须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4、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到现场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一)潜在竞投人可在http://**下载;
(二)竞 (略) 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0报名时可向前台工作人员领取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 (略) 3号
联 系 人:刘明森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6楼交易一室(天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09日
1、交易文件.doc
4、代建协议.pdf
6、勘察合同.pdf
11、设计合同.pdf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2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2﹞0462-2号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委托,定于2022-11-02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项目编号:前进经济联社交﹝2022﹞0018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该要求);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
1. (略) 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大写:*仟万圆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屋租赁等。(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2. (略) 的银行存款( (略) 在多家银行存款同时间段叠加)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年终日(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当日余额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3.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竞投。
3.1允许联合体竞投,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在联合体协议中股权占比大于或等于70%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投。组成联合体竞投各方在竞投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竞投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竞投将被拒绝。
3.3联合体竞得人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对项目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资产地址: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南侧,5 号线三溪地铁站 D出口西南侧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商业、商务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待办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计容面积48元/月/平方米(参与竞价),
不计容面积*元/月(不参与竞价)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元/月/平方米
3、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仟*佰万元整),在报名结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确保资金到达指定保证金账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若不能成功竞得,将在该宗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全额返还该受让意向人。若成功竞得,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账号信息如下:
保证金账户: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府支行
保证金账号:*42
5、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要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会的竞投人名称相符,否则,不接受其竞投。
(二)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 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经营期限37年
(三)项目开发要求:
1.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发展目标与定位是为就业者提供高质量、多元、环境优越的健康生活服务(最终以合作方(竞得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及与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功能、发展目标与定位的协商结果为准),详见项目可行性报告。
2.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最终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目前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尚未编制)。
3.投资估算:合作方(竞得人)应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8亿元至9.5亿元之间(该总投资金额仅包含主体工程建设投资费用,不含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工程(此部分费用由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具体商谈);总建筑面积单方造价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合作方应确保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商业运营的目标并承担相应的项目所有建设资金。
4.本项目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交易底价。项目评估结果显示项 (略) 场价格为人民币416,*(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圆整)(详见评估报告书)。
5.项目用地中主要建筑物的楼高:≤180米;层高: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之间的楼距: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风格:体现简洁大方和现代化气息的建筑理念;项目用地上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绿化地等的数量、布局比例: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结合建筑设置),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绿色建筑:一星绿色建筑比例100%,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合作方需根据规划、建设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6.项目用地上建筑物的建筑标准:总建筑面积单方造价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投资估算由合作方(竞得人)根据项目定位、项目业主及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最终的投资估算以经业主单位审定后的为准)。
7.项目用地地铁出入口建设: (略) 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广州地铁相关要求, (略) 轨道交通五号线三溪站D出入口将借用项目地块的用地进行建设(具体详见《广州 (略) 关于轨道交通五号线三溪站D出入口用地事宜的函》)
8.本项目暂未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所有后续证照、手续,均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办理,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建设成本),合作方(竞得人)并给予合理的、必要的协助。
9.专项建设担保金: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开发,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将人民币*.*元(大写:*亿圆整)转至由项目业主单位就本项目设立的专项账户(允许包含部分履约保函,金额不超人民币*元(大写:*仟万圆整),具体另行协商),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如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开具收款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10.联合体竞得人要求:如本项目的竞得人为联合体竞得人,联合体竞得人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及股权占比不允许更改,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及股权占比不经项目业主单位的同意,不得更改;如擅自更改,项目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及专项建设担保金。
11.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参建相关单位情况如下:
(1)本项目施工单位尚未确定,根据上级要求, (略) 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作为代建管理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其签订了《代建协议》及《代建补充协议》(详见附件);
(2)根据《关于加大优秀设计作品正面引导 (略) 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23号)、《关于深化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技〔2020〕296号)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及代建管理单位共同委托广东省建 (略) (陈雄大师作为主创设计师)作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其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详见附件),合作方(竞得人)确定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牵头组织各方进行充分协商;
(3)本项目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与合作方(竞得人)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如未能如期签订,可申请延长15个工作日)。竞投结束后,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各方进行商谈,参照《代建协议》及《代建补充协议》内容,就上述协议规定的实施细节进行深化,商谈的成果以制定管理办法或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方式给予处理和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无法签订合同),则本次交易失败,合作方(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并互相不追究由此造成的双方损失。
12.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营使用,项目业主单位前期已聘请咨询单位并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为项目合作开发全过程顺利开展提供监管和保障服务,所产生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
(四)合作方式、年限、收益分配等
1.合作方式: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仅提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南侧,5 号线三溪地铁站 D出口西南侧,占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合作方(竞得人)负责提供全部资金(包括超概算的资金)进行合作建设,并负责项目的经营。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用地手续、立项、规划、报建、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办理全部物业不动产权等所需的投资成本和与项目用地使用、开发建设至完成办理全部物业不动产权证直接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增值税、契税及附加等),项目业主单位不承担任何资金。资金须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但必须通过项目业主单位名义申报、缴纳的,项目业主单位在报税前提前通知合作方(竞得人),合作方(竞得人)自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其应承担的税费或款项按项目业主单位指定方式足额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再按规定予以申报、缴纳。
2.合作年限:项目合作期限为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 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经营期限37年。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次月开始计算。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作方(竞得人)将其按合同约定所占有、使用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按届时的使用现状无条件、无偿移交给项目业主单位。合作方(竞得人)不得拆除或迁移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及设施设备。
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合作方(竞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如因合作方(竞得人)付款延误导致项目工程未能在建设期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视为合作方(竞得人)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及专项建设担保金,已建成的部分归属于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因项目业主 (略) 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的原因导致本项目竣工验收延后无法按时交付使用,合作方(竞得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赔偿合作方(竞得人)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
3.收益分配方案:项目业主单位拥有项目用地使用权和项目建筑物(包括地上与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竞得人)对项目建筑物享有合作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和收益权。合作方(竞得人)在建设期及经营期限(40年内)向业主单位支付收益,收益起付日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次月,支付方式为按月定额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收益。在前六年内(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月支付标准为: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24元(支付金额以最终的成交价除以2为准)/㎡/月计算,不计容积面积*.25平方米按*元/月计算。收益递增方式:金额递增从第7周期年在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48元(最终以成交价为准)/㎡/月计算,不计容积面积*.25平方米按*元/月计算)的基础上开始递增,每3周期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如政府批准增加本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则增加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的合作方式和收益标准由双方后续以补充协议方式商定。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人民币*万元(大写:*亿圆整)转至由项目业主单位就本项目设立的专项账户(允许包含部分履约保函,金额不超人民币*元(大写:*仟万圆整),具体另行协商),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如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开具收款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专款专用。
如当该账户资金数量因有关原因造成不足人民币*万元(大写:*亿圆整)的,项目业主单位需通知合作方(竞得人)转入资金(转入时间和金额以通知为准),逾期的,经项目业主单位催告一次后15日内仍未转入资金的,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作开发合同,本条约定的剩余专项建设担保金无条件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由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保留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另外,关于专项建设担保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安排方面的细节,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可以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备忘录、补充协议等方式细化规定。
除本项目合同自动解除或双方另行协商外,由项目业主单位及合作方(竞得人)按照以下工程进度解付上述专项建设担保金:
(1)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的50%,即人民币*.00元(大写:*亿圆整);
(2) 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的25%,即人民币*.00元(大写:*仟万圆整);
(3)经双方一致确认,在合作者(竞得人)已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本项目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之日起90日内, 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的25%,即人民币*.00元(大写:*仟万圆整)。
如合作方(竞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导致项目烂尾无法实现合作目的,本条约定的未解付专项建设担保金无条件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由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保留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交易成功后,由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成立项目组, (略) 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沟通协商本项目工程代建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推进完成整个项目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直至本项目整体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前,业主单位已对项目用地开展了前期一系列前期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1)代建合同,约定代建费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标准计算;(2)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1500.*元;(3)评估合同,评估费7.*元;(4)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任务书),编制费75.*元;(5)交易顾问合同,约定服务费约*元。上述费用的最终金额按各对应的服务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进行计算,并计入本项目开发成本,由合作方(竞得人)支付(其中上述评估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任务书)编制费、交易顾问服务费由合作方(竞得人)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前一次性向相应的服务单位支付)。同时,交易公告发布之前,业主单位就本项目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约定尚需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提供服务的,仍由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提供服务,合作方(竞得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由此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款项,由合作方(竞得人)予以支付。
4. (略) 建设配套费用尚未缴纳(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如业主单位无法向政府申请到该笔费用的减免,则该笔费用计入建设成本,由合作方(竞得人)无条件按政府要求予以支付。
5.合作方(竞得人)应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如未能如期签订,可申请延长15个工作日)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万圆整):
支付方式:合作方(竞得人)与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合作方(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佰万圆整)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合作方(竞得人)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佰万圆整)一次性转入项目业主单位账户。
退还方式:待合作期限届满且合作方(竞得人)交付项目建筑物时一次性无息退回到合作方(竞得人)指定账户。
6.如合作方(竞得人)拒签《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因合作方(竞得人)的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7.在经营期内,因经营、管理产生的一切税费或者其他应由项目用地登记使用人及物业登记所有权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等)均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前述一切税费需以项目业主单位名义申报缴纳的,项目业主单位在报税前提前通知合作方(竞得人),合作方(竞得人)自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其应承担的税费或款项按项目业主单位指定方式足额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再按规定予以申报缴纳。
8.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自本项目合作合同签署之日起,如政府对本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如税费、报批报建费、运营、办证等方面的减免、返还等优惠政策的,合作方(竞得人)需按要求备齐申请该等优惠政策所需的相关资料,项目业主单位予以协助。项目业主单位需配合合作方(竞得人)争取该优惠政策,并由项目业主单位在政府将相关的优惠政策款项返还到项目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关联的账户后十日内按本项目合同约定将应分配给合作方(竞得人)的部分支付给合作方(竞得人)。
9.在签订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 10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用地移交合作方(竞得人)开发建设,若有变化,双方及时通知。
10.其它内容详见合同。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10-09至2022-10-31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2022-10-10至2022-10-3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0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 (略) 站的“资料下载”处下载);
2、承诺书;
3、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4、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 (略) ( (略) 的加盖 (略) 章程)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大写:*仟万圆整) (略) 章程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屋租赁等(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2) (略) 的银行存款( (略) 在多家银行存款同时间段叠加)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年终日(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当日余额不低于人民币*元(含*元)(大写:*仟万圆整), (略) 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3)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5、交易保证金凭证
注:竞投人只需提交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即银行回单。
(三)竞投会时间:2022-11-0210:00,竞投方式:现场举牌竞价。竞投开始前15分钟接受竞投人签到进场,未及时签到进场的竞投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单位报名须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4、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到现场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一)潜在竞投人可在http://**下载;
(二)竞 (略) 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0报名时可向前台工作人员领取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 (略) 天河区前进街前 (略) 3号
联 系 人:刘明森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6楼交易一室(天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09日
1、交易文件.doc
4、代建协议.pdf
6、勘察合同.pdf
11、设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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