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凤村等)批后的公告
关于鹤山市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凤村等)批后的公告
《 (略) 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凤村等)》于2022年9月2 (略) 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等文件要求,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及调整范围
为优化龙口镇土地利用布局,完善精细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龙口镇沙云村、福迳村、三凤村、湴蓼村、松岗村、五福村、三洞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入地块位于龙口镇沙云村、三凤村,面积共4.7371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4.7371公顷(其中耕地0.7631公顷、林地3.2323公顷、草地0.2865公顷、其他农用地0.4552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4.73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调出地块位于龙口镇沙云村、福迳村、三凤村、湴蓼村、松岗村、五福村、三洞村,面积共4.7371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0.4313公顷(其中耕地0.0954公顷、园地0.0340公顷、林地0.1704公顷、草地0.1315公顷)、建设用地4.3058公顷。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后,我市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没有变化。
(二)耕地保有量:调整地块涉及现状耕地0.7631公顷,已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补平衡工作,规划修改不影响规 (略) 耕地保有量。
(三)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调整后,鹤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 (略) 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文号:江自然资〔2022〕562号
五、批准时间:2022年9月21日
六、公告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7日
特此公告。
(略) 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调整前、后).pdf
《 (略) 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凤村等)》于2022年9月2 (略) 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等文件要求,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及调整范围
为优化龙口镇土地利用布局,完善精细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龙口镇沙云村、福迳村、三凤村、湴蓼村、松岗村、五福村、三洞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入地块位于龙口镇沙云村、三凤村,面积共4.7371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4.7371公顷(其中耕地0.7631公顷、林地3.2323公顷、草地0.2865公顷、其他农用地0.4552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4.73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调出地块位于龙口镇沙云村、福迳村、三凤村、湴蓼村、松岗村、五福村、三洞村,面积共4.7371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0.4313公顷(其中耕地0.0954公顷、园地0.0340公顷、林地0.1704公顷、草地0.1315公顷)、建设用地4.3058公顷。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后,我市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没有变化。
(二)耕地保有量:调整地块涉及现状耕地0.7631公顷,已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补平衡工作,规划修改不影响规 (略) 耕地保有量。
(三)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调整后,鹤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 (略) 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文号:江自然资〔2022〕562号
五、批准时间:2022年9月21日
六、公告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7日
特此公告。
(略) 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调整前、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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