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2022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土工挂告字[2022]007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准入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年) | 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阶段及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交地、动竣工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 率 | 建筑高度(米) | |||||||||
* | 云 (略) 以南 | *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0 | 0.9≤且≤1.6 | ≥40% | 10%≤且≤20% | ≤24 | 731 | 215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二、申请人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
2、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及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8时0分0秒 至 2022年10月28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2年10月20日 8时0分0秒 至 2022年11月2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地块成交价中只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政府土地收益、出让审批规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耕地占用税、“三通一平”开发费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等,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气象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还应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费*元/亩。
2、本次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3、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资规局《关于云 (略) 南侧一宗地块的规划条件》。
4、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扫描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
5、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闽清县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 (略) ,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 (略) 除外。
7、该地块平均年财政税收总收入不低于 15 万元/亩,财政税收考核期五周年,从竣工(含单体竣工)之日起 6 个月后起算,税收以财政税务部门提供的票据为准,具体考核办法依照相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闽 (略) 108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开户单位: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帐号:*46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9日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土工挂告字[2022]007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准入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年) | 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阶段及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交地、动竣工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 率 | 建筑高度(米) | |||||||||
* | 云 (略) 以南 | *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0 | 0.9≤且≤1.6 | ≥40% | 10%≤且≤20% | ≤24 | 731 | 215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二、申请人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
2、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及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8时0分0秒 至 2022年10月28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2年10月20日 8时0分0秒 至 2022年11月2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地块成交价中只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政府土地收益、出让审批规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耕地占用税、“三通一平”开发费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等,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气象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还应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费*元/亩。
2、本次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3、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资规局《关于云 (略) 南侧一宗地块的规划条件》。
4、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扫描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
5、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闽清县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 (略) ,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 (略) 除外。
7、该地块平均年财政税收总收入不低于 15 万元/亩,财政税收考核期五周年,从竣工(含单体竣工)之日起 6 个月后起算,税收以财政税务部门提供的票据为准,具体考核办法依照相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闽 (略) 108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开户单位: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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