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306%)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306%)
项目名称: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306%)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海 (略) | ||
转让比例: | 0.03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财务资产部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7.*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1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若成为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完成工商及其它相关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由 (略) 转让的万通 (略) 12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79%)股权项目。若形成竞价,增值部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万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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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3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64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50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0)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1-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407.6 | 净利润: | 814.18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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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 (略) | -999,999,999 | 0.03 | ||||
其他法人股东 | -999,999,999 | 98.11 | ||||
自然人股东 | -999,999,999 | 1.86 |
项目名称: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306%)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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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海 (略) | ||
转让比例: | 0.03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财务资产部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7.*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1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若成为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完成工商及其它相关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由 (略) 转让的万通 (略) 12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79%)股权项目。若形成竞价,增值部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万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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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3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64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50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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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1-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407.6 | 净利润: | 814.18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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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 (略) | -999,999,999 | 0.03 | ||||
其他法人股东 | -999,999,999 | 98.11 | ||||
自然人股东 | -999,999,999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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