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联华投资有限公司75%股权(国资监测编号G32022YN1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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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联华投资有限公司75%股权(国资监测编号G32022YN1000021)

标的名称海 (略) 75%股权
标的编号N0123GQ*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2-10-12挂牌截止日期2022-11-0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海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266号天利龙腾湾3号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李扬
成立时间2016/09/22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5RD9GB8K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休闲、健身、娱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云南 (略) 75
2天利(海南) (略) 25
内部决议其他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2574.*-2574.*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6816.*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8/310.00-1285.*-1285.*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810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3/310.00-632.*-632.*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7448.*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054.625
评估基准日2022-03-31
评估机构北京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云南省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40*.902739.50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云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51
注册地(住所) (略) 西山区西园南里34号融城优郡A4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上市)
持有产(股)权比例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5%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
2、我方转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准确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制度及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标的转让后,我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产权无法变更的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云南 (略)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云南省 (略)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一)影响产权价值的相关重大事项。
1.转让方 (略) 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海 (略) 股权全部质押给天利(海南) (略) 。截止评估基准日,未解除股权质押,转让方承诺在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前解除标的股权质押。
2.标的企业所涉权属土地置换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标的企业评估报告。
(二)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三)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 (略) 站公告为准。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转让底价

人民币2054.*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原则上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如确需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需与转让方协商具体支付安排,最终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但分期付款需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A.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交易价款30%的首期付款;

B.受让方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支付不低于交易价款51%的第二期付款;

C.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所有交易价款;

D.受让方应就分期付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不低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略) 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货币统一结算(款项在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期间不计息):

A 交易保证金;

B 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 (首期)交易价款。

(三)受让方应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下同)偿还所有存续债务本息(截至2022年【3】月【31】日,债务本息共计【227,*

】元,以下简称“标的债务”,标的债务的利息按照原方式或各方协商确定的方式继续计算),受让方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标的债务本息总额51%的借款,且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向标的企业提供等额于剩余未还标的债务本息总额的借款。标的企业收到前述借款当日应立即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清偿标的债务本息(本金和对应利息应当一并清偿,分笔收到的则分笔清偿),也即,标的企业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清偿不低于标的债务本息总额的51%,且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清偿标的债务。标的企业收到前述借款当日应立即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清偿标的债务本息(本金和对应利息应当一并清偿,分笔收到的则分笔清偿),且标的企业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清偿标的债务。受让方应对标的企业按照前述条件清偿标的债务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或受让方与转让方就此另行协商一致。标的债务本息的具体金额以计算至受让方实际提供借款之日也即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实际偿还相应标的债务本息之日的金额为准。受让方可指定其他方履行本条所述的相关义务。

(四)受让方需同意,在标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由转让方委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的标的企业重新进行审计和评估,如果重新备案的评估结果高于本次挂牌底价,则由受让方对转让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重新备案的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价。

(五)对标的企业作为债务人、由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标的企业提供担保(如有,本条的担保包括反担保,下同)的融资项目(CMBS除外),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代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或由受让方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以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担保(CMBS除外),或者获得转让方关于无需代作为债务人的标的企业提前偿还其债务或另行提供融资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且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担保的豁免许可。否则,受让方应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向转让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本条涉及的债务、借款余额及担保情况以受让方代偿债务、受让方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或者受让方提供反担保之日的情况为准)。受让方可指定其他方履行本条所述的相关义务。

(六)标的企业为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如有)维持不变。转让方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资产(包括标的企业股权)为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转让方的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如有),由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继续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资产(包括标的企业股权)提供相同的担保。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对前述担保在不减损转让方权益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约定。

(七)转让方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为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提供的担保(如有),由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继续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提供相同的担保,并在标的股权解除质押至重新质押之间的期间提供质权人认可的阶段性担保(如需)。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对前述担保在不减损转让方权益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约定。

(八)标的企业涉及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及承担。标的企业存续期间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

(九)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根据受让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十)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负责在下列条件均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受让方应配合提供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1.转让方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产权交易价款;

2.受让方已经履行完毕交易条件(含本部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项下该阶段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①标的企业已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清偿完毕全部标的债务本息;

②受让方已就分期支付交易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如需);

③受让方已就标的企业按照第(三)项交易条件清偿标的债务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或受让方与转让方就此另行协商一致;

④受让方已按上述第(五)、(六)、(七)款的规定履行关于担保的相关义务(如需);

⑤ 转让方和受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条件(如有);

1. 取得云交所出具的《股权交易凭证》;

2. 标的股权的质押担保已经取得质权人出具的同意或愿意配合股权变更的相关文件(如需)。

(十一)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各承担50%。

(十二)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云南城投”、“康旅”、“YMRD”、“融城”、“云城”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云南省 (略) 下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仍为云南省 (略) 下属企业的情况除外)

(十三)标的股权现已质押给天利(海南) (略) ,转让方承诺在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前解除标的股权质押,转让方未能在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前解除标的股权质押,受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非股东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转让方征询原股东是否在最高报价基础上行使优先购买权。
若原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若仅一名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原股东即为受让方,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若两名及以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2-10-12 09:00:00至2022-11-08 17:00:00
报名手续

1.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 (略) 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按云交所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银行转账交纳意向金人民币*元(以到账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吴女士0871-*
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意向金人民币 *元(以到账为准)。

户名:云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 (略) 支行
账号:*
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被确认后意向金全额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也可以另行支付云交所服务费。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转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4.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和所付价款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连续报价)

增价幅度(元)*.00
自由竞价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90
服务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 (略) 股权交易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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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吴女士
咨询电话08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咨询地址 (略) 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技术支持-
其他-

,海南
标的名称海 (略) 75%股权
标的编号N0123GQ*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2-10-12挂牌截止日期2022-11-0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海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266号天利龙腾湾3号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李扬
成立时间2016/09/22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5RD9GB8K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休闲、健身、娱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云南 (略) 75
2天利(海南) (略) 25
内部决议其他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2574.*-2574.*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6816.*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8/310.00-1285.*-1285.*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810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3/310.00-632.*-632.*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7448.*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054.625
评估基准日2022-03-31
评估机构北京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云南省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40*.902739.50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云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51
注册地(住所) (略) 西山区西园南里34号融城优郡A4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上市)
持有产(股)权比例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5%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
2、我方转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准确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制度及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标的转让后,我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产权无法变更的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云南 (略)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云南省 (略)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一)影响产权价值的相关重大事项。
1.转让方 (略) 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海 (略) 股权全部质押给天利(海南) (略) 。截止评估基准日,未解除股权质押,转让方承诺在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前解除标的股权质押。
2.标的企业所涉权属土地置换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标的企业评估报告。
(二)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三)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 (略) 站公告为准。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转让底价

人民币2054.*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原则上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如确需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需与转让方协商具体支付安排,最终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但分期付款需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A.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交易价款30%的首期付款;

B.受让方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支付不低于交易价款51%的第二期付款;

C.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所有交易价款;

D.受让方应就分期付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不低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略) 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货币统一结算(款项在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期间不计息):

A 交易保证金;

B 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 (首期)交易价款。

(三)受让方应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下同)偿还所有存续债务本息(截至2022年【3】月【31】日,债务本息共计【227,*

】元,以下简称“标的债务”,标的债务的利息按照原方式或各方协商确定的方式继续计算),受让方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标的债务本息总额51%的借款,且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向标的企业提供等额于剩余未还标的债务本息总额的借款。标的企业收到前述借款当日应立即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清偿标的债务本息(本金和对应利息应当一并清偿,分笔收到的则分笔清偿),也即,标的企业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清偿不低于标的债务本息总额的51%,且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清偿标的债务。标的企业收到前述借款当日应立即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清偿标的债务本息(本金和对应利息应当一并清偿,分笔收到的则分笔清偿),且标的企业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清偿标的债务。受让方应对标的企业按照前述条件清偿标的债务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或受让方与转让方就此另行协商一致。标的债务本息的具体金额以计算至受让方实际提供借款之日也即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实际偿还相应标的债务本息之日的金额为准。受让方可指定其他方履行本条所述的相关义务。

(四)受让方需同意,在标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由转让方委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的标的企业重新进行审计和评估,如果重新备案的评估结果高于本次挂牌底价,则由受让方对转让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重新备案的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价。

(五)对标的企业作为债务人、由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标的企业提供担保(如有,本条的担保包括反担保,下同)的融资项目(CMBS除外),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代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或由受让方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以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担保(CMBS除外),或者获得转让方关于无需代作为债务人的标的企业提前偿还其债务或另行提供融资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且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担保的豁免许可。否则,受让方应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向转让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本条涉及的债务、借款余额及担保情况以受让方代偿债务、受让方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或者受让方提供反担保之日的情况为准)。受让方可指定其他方履行本条所述的相关义务。

(六)标的企业为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如有)维持不变。转让方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资产(包括标的企业股权)为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转让方的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如有),由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继续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资产(包括标的企业股权)提供相同的担保。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对前述担保在不减损转让方权益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约定。

(七)转让方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为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包括转让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提供的担保(如有),由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继续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提供相同的担保,并在标的股权解除质押至重新质押之间的期间提供质权人认可的阶段性担保(如需)。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对前述担保在不减损转让方权益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约定。

(八)标的企业涉及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及承担。标的企业存续期间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

(九)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根据受让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十)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负责在下列条件均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受让方应配合提供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1.转让方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产权交易价款;

2.受让方已经履行完毕交易条件(含本部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项下该阶段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①标的企业已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清偿完毕全部标的债务本息;

②受让方已就分期支付交易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如需);

③受让方已就标的企业按照第(三)项交易条件清偿标的债务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或受让方与转让方就此另行协商一致;

④受让方已按上述第(五)、(六)、(七)款的规定履行关于担保的相关义务(如需);

⑤ 转让方和受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条件(如有);

1. 取得云交所出具的《股权交易凭证》;

2. 标的股权的质押担保已经取得质权人出具的同意或愿意配合股权变更的相关文件(如需)。

(十一)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各承担50%。

(十二)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云南城投”、“康旅”、“YMRD”、“融城”、“云城”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云南省 (略) 下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仍为云南省 (略) 下属企业的情况除外)

(十三)标的股权现已质押给天利(海南) (略) ,转让方承诺在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前解除标的股权质押,转让方未能在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前解除标的股权质押,受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非股东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转让方征询原股东是否在最高报价基础上行使优先购买权。
若原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若仅一名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原股东即为受让方,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若两名及以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2-10-12 09:00:00至2022-11-08 17:00:00
报名手续

1.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 (略) 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按云交所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银行转账交纳意向金人民币*元(以到账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吴女士0871-*
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意向金人民币 *元(以到账为准)。

户名:云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 (略) 支行
账号:*
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被确认后意向金全额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也可以另行支付云交所服务费。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转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4.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和所付价款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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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吴女士
咨询电话08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咨询地址 (略) 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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