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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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项目招标公告

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房屋租赁费最低限价五年共计*元,在此底价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加价。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具体位置: (略) (略) 房屋土地面积180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车间478.5平米、仓库96.76平米、办公室242.74平米、平房178.35平米、制衣厂北侧仓库564平米。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商户、个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略) 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4.查询“中国 (略) ”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供应商名单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3至2022-10-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截止到开标之日满一个月);7.租赁地拟从事营业项目说明;8.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自然人提供:1、投标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至少截止到开标之日满一个月) ;5、租赁地拟从事营业项目说明。注: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02 09:30 ,地点为 (略) (略) 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浮阳北大道7号地址: (略) (略) 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人:周欣茹
电话:

0317-*

电话:0317-*
传真:

0317-*

传真:03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沧州九河支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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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房屋租赁费最低限价五年共计*元,在此底价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加价。2022-2026年度出租泊头营销部制衣厂房屋,具体位置: (略) (略) 房屋土地面积180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车间478.5平米、仓库96.76平米、办公室242.74平米、平房178.35平米、制衣厂北侧仓库564平米。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商户、个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略) 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4.查询“中国 (略) ”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供应商名单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3至2022-10-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截止到开标之日满一个月);7.租赁地拟从事营业项目说明;8.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自然人提供:1、投标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至少截止到开标之日满一个月) ;5、租赁地拟从事营业项目说明。注: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02 09:30 ,地点为 (略) (略) 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浮阳北大道7号地址: (略) (略) 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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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人:周欣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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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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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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