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1%股权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1%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浙建 (略) |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130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成 | ||
成立日期 | 2021-05-06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BKXQ3A7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预应力 (略) 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卫生洁具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地板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用石加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 (略) | 41.0000% | ||
(略) 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 (略) | 30.0000% | ||
新疆塔建三 (略) | 19.0000% | ||
浙江省 (略) | 1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35.* | 61.* | 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278.* | 1530.* | 114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9776.* | *.* |
转让方名称 | 浙 (略)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省建设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6G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浙江省建设 (略) | 批准日期 | 2022-09-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浙 (略) (略) 浙建 (略) 股权的批复 |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 1.因评估价未包含标的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奖励,标的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奖励未列入股权转让价款,故对标的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奖励分配作如下说明:(1)依据“师市办发〔2019〕60号”文件,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按照企业所用土地向经开区财政实际贡献额的90%给予基础设施奖励。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根据股权交割日前计入投资的比例计算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奖励。(2)依据“师市办发〔2019〕60号”文件,自生产经营之日起,每年对经开区财政实际贡献额在*元(含)-*元、*元(含)-*元、*元(含)以上的,按其对经开区财政实际贡献额的40%、50%、60%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3年。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股权交割日前贡献额对应的财政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3)依据“新兵办发〔2019〕53号”文件,对2019年起开工建设新建或购置厂房、倒班宿舍的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平方米700元奖励。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股权交割日前已完成主体结构的建筑面积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4)依据“新兵办发〔2019〕53号”文件,对2019年起开工建设的新建和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元以上的项目,投入运营一年以后,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股权交割日前设备投资额对应的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浙江省建设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浙江省建设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0571-*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jpse.com | ||
地址 | (略) 上城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浙建 (略) |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1130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成 | ||
成立日期 | 2021-05-06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BKXQ3A7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预应力 (略) 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卫生洁具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地板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用石加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 (略) | 41.0000% | ||
(略) 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 (略) | 30.0000% | ||
新疆塔建三 (略) | 19.0000% | ||
浙江省 (略) | 1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35.* | 61.* | 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278.* | 1530.* | 114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9776.* | *.* |
转让方名称 | 浙 (略)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省建设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6G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浙江省建设 (略) | 批准日期 | 2022-09-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浙 (略) (略) 浙建 (略) 股权的批复 |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 1.因评估价未包含标的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奖励,标的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奖励未列入股权转让价款,故对标的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奖励分配作如下说明:(1)依据“师市办发〔2019〕60号”文件,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按照企业所用土地向经开区财政实际贡献额的90%给予基础设施奖励。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根据股权交割日前计入投资的比例计算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奖励。(2)依据“师市办发〔2019〕60号”文件,自生产经营之日起,每年对经开区财政实际贡献额在*元(含)-*元、*元(含)-*元、*元(含)以上的,按其对经开区财政实际贡献额的40%、50%、60%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3年。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股权交割日前贡献额对应的财政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3)依据“新兵办发〔2019〕53号”文件,对2019年起开工建设新建或购置厂房、倒班宿舍的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平方米700元奖励。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股权交割日前已完成主体结构的建筑面积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4)依据“新兵办发〔2019〕53号”文件,对2019年起开工建设的新建和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元以上的项目,投入运营一年以后,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如目标公司收到该奖励,股权交割日前设备投资额对应的奖励,按原持股比例分配。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浙江省建设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浙江省建设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0571-*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jpse.com | ||
地址 | (略) 上城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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