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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2〕(永川)4号
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2〕(永川)4号
[ 索引号 ] | *604/2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3 |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1时-2022年11月10日17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兰老师。
本次公告同 (略) 站: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 (略) 站:http://**、自然资 (略) 站:http://**。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资源储量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YCGC* |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 |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 | 建筑用砂岩 | 详见《竞买须知》 | 339.*吨 | 0.0541 | +408米至+370米 | *吨/年 | 11.4 | 1107.99 | 371.6 |
备注:
一、序号YCGC*采矿权出让人: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永川 (略) 6号,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二、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永川支行账号:*34。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 (略) 永川支行账号:*。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 (略) 重庆永川支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得人向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一)有意竞买者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10日按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的有关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投入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207室8号报名箱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以到达指定银行账上时间为准),报名同时截止。
(二)2022年11月11日10时开箱并确定出让方式。竞买报名者于开箱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备查,经审查,对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达到二家以上(含二家)时,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1日15时,不足二家时,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于2022年11月11日16:30分截止。拍卖(挂牌)地点均在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三)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含出让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居委)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并自愿承担取得采矿权后,因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同时需自行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四)(四)采矿权成交价款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含出让成本即报告编制费15.*元),不包括矿区土地租金、地上附着物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等。
(五)(五)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 | *604/2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3 |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1时-2022年11月10日17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兰老师。
本次公告同 (略) 站: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 (略) 站:http://**、自然资 (略) 站:http://**。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资源储量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YCGC* |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 |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 | 建筑用砂岩 | 详见《竞买须知》 | 339.*吨 | 0.0541 | +408米至+370米 | *吨/年 | 11.4 | 1107.99 | 371.6 |
备注:
一、序号YCGC*采矿权出让人: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永川 (略) 6号,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二、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永川支行账号:*34。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 (略) 永川支行账号:*。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 (略) 重庆永川支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得人向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一)有意竞买者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10日按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的有关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投入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207室8号报名箱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以到达指定银行账上时间为准),报名同时截止。
(二)2022年11月11日10时开箱并确定出让方式。竞买报名者于开箱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备查,经审查,对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达到二家以上(含二家)时,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1日15时,不足二家时,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于2022年11月11日16:30分截止。拍卖(挂牌)地点均在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三)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含出让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居委)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并自愿承担取得采矿权后,因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同时需自行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四)(四)采矿权成交价款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含出让成本即报告编制费15.*元),不包括矿区土地租金、地上附着物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等。
(五)(五)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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