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黔27破1号贵州文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现场竞拍公告
(2020)黔27破1号贵州文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现场竞拍公告
(略) 破产财产现场竞拍公告
破产人 (略) ( (略) )破产管理人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起至12时止(延时的除外)对 (略) 破产财产进行现场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实行整体拍卖,具体拍卖标的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办公、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两项:权证号:瓮国用(2014)第*号,证载:位于瓮安县银盏镇新 (略) ,面积为*.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权证号:瓮国用(2014)第*号,证载:位于瓮安县银盏镇新场村,面积为*.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2)办公、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包括:进公司右侧仓库、一期大仓库、发电机房、二期仓库房、二期公共卫生间、二期办公楼、一期公共卫生间、燃气站办公楼等。
以上两项评估价格为¥4057.*元(人民币*仟零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2、机械设备及办公用品。
(略) 所有办公楼办公资产、所有职工宿舍及办公大楼食堂大楼办公资产、所有绿化树木资产、所有构筑物资产、所有机器设备资产、所有在建工程资产。破产管理人不保证机器设备功能完整、设备设施完备及生产经营手续齐全而可正常生产,其功能状态、设施设备之数量或品牌等,均以现场实物或现实状况为准,成交价格均不作调整。其评估价格为¥4690.*元(人民币*仟*佰**万零*仟*佰元整)。
特别说明:附着于前述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均无相关建设手续,包括:气站大门、围墙、绿化带、花池、道路硬化、堡坎、假山、水池等地磅钢结构雨棚等若干。拍卖完成后一并按现状移交给前述两项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其面积、数量均系破产管理人清点之数据,与实测面积或实际数量不一致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处理该建(构)筑物,其不能投入使用或不能续建或不能完善建设手续或被拆除等一切法律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为表述所需,本公告及《拍卖须知》中将拍卖标的及该建(构)筑物统称为标的物。
上述标的物价值8748.*元, (略) 上三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流拍价为6999.*元,通过议价4 (略) ,但因该公司未按约定将买受款足额支付给管理人,已解除合同。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价格、保证金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体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元。
保证金:*元(保证金交纳账号:*0832,开户行:中国 (略) 都匀桥城支行,开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每次增价幅度为*元及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产权登记或获得标的的,概与黔南州 (略) 、破产管理人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遇节假日或周末则提前至工作日)向破产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办理委托手续的,将不予确认委托代理关系。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其后果自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交纳保证金时间及拍卖时间、地点
交纳保证金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
拍卖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时-12时
拍卖地点:开拍前三天另行通知
五、特别说明
因前一议价购买人进场后对部分厂房、道路进行了一定的修缮、整改后,产生相应的费用。此次竞买成功者对上述费用,需要与管理人一起同前期议价购买者协商处理。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电话:何律师:*;杜律师:*。
竞买号信息。
七、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本案破产费用及偿债资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两项时由悔拍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文真公司依法各自承担。
九、拍卖余款在竞买成交五个工作日内缴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贵州省都匀分行桥城支行;账号:*0702)。
注:本次拍卖系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执行。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事项,请联系破产管理人:何律师:*;杜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854—*—*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略) 破产财产现场竞拍公告
破产人 (略) ( (略) )破产管理人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起至12时止(延时的除外)对 (略) 破产财产进行现场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实行整体拍卖,具体拍卖标的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办公、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两项:权证号:瓮国用(2014)第*号,证载:位于瓮安县银盏镇新 (略) ,面积为*.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权证号:瓮国用(2014)第*号,证载:位于瓮安县银盏镇新场村,面积为*.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2)办公、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包括:进公司右侧仓库、一期大仓库、发电机房、二期仓库房、二期公共卫生间、二期办公楼、一期公共卫生间、燃气站办公楼等。
以上两项评估价格为¥4057.*元(人民币*仟零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2、机械设备及办公用品。
(略) 所有办公楼办公资产、所有职工宿舍及办公大楼食堂大楼办公资产、所有绿化树木资产、所有构筑物资产、所有机器设备资产、所有在建工程资产。破产管理人不保证机器设备功能完整、设备设施完备及生产经营手续齐全而可正常生产,其功能状态、设施设备之数量或品牌等,均以现场实物或现实状况为准,成交价格均不作调整。其评估价格为¥4690.*元(人民币*仟*佰**万零*仟*佰元整)。
特别说明:附着于前述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均无相关建设手续,包括:气站大门、围墙、绿化带、花池、道路硬化、堡坎、假山、水池等地磅钢结构雨棚等若干。拍卖完成后一并按现状移交给前述两项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其面积、数量均系破产管理人清点之数据,与实测面积或实际数量不一致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处理该建(构)筑物,其不能投入使用或不能续建或不能完善建设手续或被拆除等一切法律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为表述所需,本公告及《拍卖须知》中将拍卖标的及该建(构)筑物统称为标的物。
上述标的物价值8748.*元, (略) 上三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流拍价为6999.*元,通过议价4 (略) ,但因该公司未按约定将买受款足额支付给管理人,已解除合同。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价格、保证金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体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元。
保证金:*元(保证金交纳账号:*0832,开户行:中国 (略) 都匀桥城支行,开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每次增价幅度为*元及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产权登记或获得标的的,概与黔南州 (略) 、破产管理人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遇节假日或周末则提前至工作日)向破产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办理委托手续的,将不予确认委托代理关系。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其后果自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交纳保证金时间及拍卖时间、地点
交纳保证金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
拍卖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时-12时
拍卖地点:开拍前三天另行通知
五、特别说明
因前一议价购买人进场后对部分厂房、道路进行了一定的修缮、整改后,产生相应的费用。此次竞买成功者对上述费用,需要与管理人一起同前期议价购买者协商处理。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电话:何律师:*;杜律师:*。
竞买号信息。
七、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本案破产费用及偿债资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两项时由悔拍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文真公司依法各自承担。
九、拍卖余款在竞买成交五个工作日内缴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贵州省都匀分行桥城支行;账号:*0702)。
注:本次拍卖系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执行。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事项,请联系破产管理人:何律师:*;杜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854—*—*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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