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
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
公开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本征集方( (略) (略) )现委托安徽长 (略) (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
按本公告内容由安徽长江产权交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征集信息并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本征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征集所涉及房产的权属清晰,我方对本次征集所涉及房产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征集管理服务方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征集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征集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公开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征集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管理服务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标的编号:22QT*)。
(二)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简介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是 (略) 绿地公园, (略) 形象名片, (略) 民 (略) 公园之一。雕塑公园集合了风景观光、休闲绿地、亲子嬉戏、城市书房、便民驿站、休闲运动、健身步道、艺术雕塑。
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紧邻健身步道,建于2011年,建筑面积420㎡,建筑总高9.70m,共二层,为框架结构体系,徽派风格建筑。建筑物内有半合式小型园林景观,环境静谧、视野开阔,另有一处变电房。
(三)项目运营服务期
3年,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之日起算,《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四)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内容及开放时间
1、运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管理(店面管理、人员管理、财务、后勤、食品卫生等)、公园管理人员工作餐就餐(就餐人数按20人,每工作日提供工作餐2次,就餐标准不得低于30元/餐)、组织小型音乐活动(每两周内的1个工作日晚间组织1场小型音乐活动,规模为2-4人不等,1年共计24场,表现形式为古典、民谣、流行、美声等,也可组织演奏、歌唱比赛)、店面宣传推广等服务。
年管理服务费包括公园管理人员工作餐费用及音乐活动费用,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要求”。
2、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10:00-22:00 (征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营业时间)。
二、征集方
(略) (略)
三、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征集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四、项目评估情况
评估的委托方: (略) (略)
评估机构:安徽新平泰 (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简餐年运营费用测算报告》(新平泰会询字[2022]第026号)
评估对象: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简餐年运营费用
评估结果:年运营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1,200元
五、特别提示
意向管理服务方在报名前向征集方提交《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管理方案、日常经营管理方案、店面宣传推广方案、食品卫生保证措施、音乐活动实施方案,意向管理服务方在取得征集方审批同意的书面材料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管理服务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年管理服务费挂牌起始价(递减报价上限):人民币361,200元。
2、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要求
(1)管理服务费按期支付,每个合同年度分两期支付,六个月为一期,每期管理服务费为年管理服务费的1/2,支付前管理服务方应向征集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管理服务费按照半年度考核得分的结果支付,在半年度考核结束后15日内,由征集方支付给管理服务方。对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半年管理服务费;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9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8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管理服务费不予支付,且征集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管理服务方违约责任。
3、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履约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2)自《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管理服务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在管理服务方与征集方按《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办理完毕管理服务交接手续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征集方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划转手续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自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的管理、退还责任均由征集方负责。
4、与征集行为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已对本次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考察,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预判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管理服务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交接手续。
(3)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运营团队的人员要求符合《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团队人员要求明细表》(附件)的相关要求,否则征集方有权解除《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且管理服务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4)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管理服务方负责田心轩日常运营管理,对外经营的餐饮收入归管理服务方所有。经营期间的电费每月以实际发生额结算,征集方承担电费的80%,管理服务方承担20%,管理服务方需取得并向征集方提供电费发票。
(5)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经营定位为简餐、咖啡、轻饮、音乐为一体的休闲餐饮服务空间,本质是服务于大众,不得特殊化、会所化。房屋结构、用途不可更改,不可设包厢,无征集方认可,意向管理服务方不可更改或新增业务。
(6)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在经营期限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房屋;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并无偿收回房屋并追究管理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7)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室内设计装修、家具、空调、灯具、相关灶具由征集方采购完成,经营期间服从征集方日常公园管理安排,积极配合征集方日常工作。车辆不得进入园内,日常经营用送货车需征得征集方同意后方可进出园区。
(8)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每两周内的1个工作日晚间组织1场小型音乐活动,乐队规模为2-4人不等,表现形式为古典、民谣、流行、美声等,也可组织演奏、歌唱比赛。
(9)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同意征集方按照《雕塑公园田心轩年度运营考核指标》(附件)对管理服务方进行考核。
(10)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对“管理服务费按照半年度考核得分的结果支付,在半年度考核结束后15日内,由征集方支付给管理服务方。对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半年管理服务费;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9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8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管理服务费不予支付,且征集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管理服务方违约责任”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1)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同意将报名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管理服务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管理服务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管理服务方对《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2)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期满或因管理服务方原因导致《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时,管理服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投入归征集方所有,管理服务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13)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管理服务方同意按不高于年管理服务费报价上限(人民币361,200元)对项目进行报价。
(14)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对拟定的《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管理服务方的资格条件
1、意向管理服务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管理服务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相关的内容。
3、意向管理服务方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挂牌信息
(一)挂牌公告期
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管理服务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管理服务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0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管理服务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管理服务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管理服务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征集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管理服务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管理服务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在征集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管理服务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该意向管理服务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时,所有意向管理服务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管理服务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管理服务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征集方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
(2)意向管理服务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征集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管理服务方按要求与征集方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后,意向管理服务方未按《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要求履约并且《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征集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管理服务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管理服务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管理服务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征集方有权对征集项目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管理服务方不得报名参加受让;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高于本次征集项目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均由违约的意向管理服务方承担,由征集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管理服务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的,在管理服务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管理服务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管理服务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管理服务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6)管理服务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管理服务方应支付《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管理服务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管理服务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转为管理服务方应支付《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管理服务方,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管理服务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管理服务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六)项目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管理服务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项目文件。
(八)意向管理服务方资格审查
由征集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管理服务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征集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采取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确定为管理服务方。管理服务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报价上限,如高于报价上限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报价上限,并以报价上限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管理服务方后,确定的管理服务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管理服务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管理服务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减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交易签约
管理服务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十一)竞价规则
意向管理服务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受让。
(十二)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管理服务方依据《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0553-*
传 真:0553-*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公开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略)
2022年9月22日
公开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本征集方( (略) (略) )现委托安徽长 (略) (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
按本公告内容由安徽长江产权交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征集信息并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本征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征集所涉及房产的权属清晰,我方对本次征集所涉及房产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征集管理服务方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征集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征集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公开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征集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管理服务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标的编号:22QT*)。
(二)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简介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是 (略) 绿地公园, (略) 形象名片, (略) 民 (略) 公园之一。雕塑公园集合了风景观光、休闲绿地、亲子嬉戏、城市书房、便民驿站、休闲运动、健身步道、艺术雕塑。
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紧邻健身步道,建于2011年,建筑面积420㎡,建筑总高9.70m,共二层,为框架结构体系,徽派风格建筑。建筑物内有半合式小型园林景观,环境静谧、视野开阔,另有一处变电房。
(三)项目运营服务期
3年,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之日起算,《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四)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内容及开放时间
1、运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管理(店面管理、人员管理、财务、后勤、食品卫生等)、公园管理人员工作餐就餐(就餐人数按20人,每工作日提供工作餐2次,就餐标准不得低于30元/餐)、组织小型音乐活动(每两周内的1个工作日晚间组织1场小型音乐活动,规模为2-4人不等,1年共计24场,表现形式为古典、民谣、流行、美声等,也可组织演奏、歌唱比赛)、店面宣传推广等服务。
年管理服务费包括公园管理人员工作餐费用及音乐活动费用,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要求”。
2、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10:00-22:00 (征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营业时间)。
二、征集方
(略) (略)
三、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征集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四、项目评估情况
评估的委托方: (略) (略)
评估机构:安徽新平泰 (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简餐年运营费用测算报告》(新平泰会询字[2022]第026号)
评估对象: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简餐年运营费用
评估结果:年运营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1,200元
五、特别提示
意向管理服务方在报名前向征集方提交《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管理方案、日常经营管理方案、店面宣传推广方案、食品卫生保证措施、音乐活动实施方案,意向管理服务方在取得征集方审批同意的书面材料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管理服务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年管理服务费挂牌起始价(递减报价上限):人民币361,200元。
2、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要求
(1)管理服务费按期支付,每个合同年度分两期支付,六个月为一期,每期管理服务费为年管理服务费的1/2,支付前管理服务方应向征集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管理服务费按照半年度考核得分的结果支付,在半年度考核结束后15日内,由征集方支付给管理服务方。对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半年管理服务费;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9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8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管理服务费不予支付,且征集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管理服务方违约责任。
3、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履约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2)自《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管理服务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在管理服务方与征集方按《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办理完毕管理服务交接手续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征集方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划转手续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自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的管理、退还责任均由征集方负责。
4、与征集行为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已对本次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考察,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芜湖市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预判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管理服务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交接手续。
(3)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运营团队的人员要求符合《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团队人员要求明细表》(附件)的相关要求,否则征集方有权解除《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且管理服务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4)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管理服务方负责田心轩日常运营管理,对外经营的餐饮收入归管理服务方所有。经营期间的电费每月以实际发生额结算,征集方承担电费的80%,管理服务方承担20%,管理服务方需取得并向征集方提供电费发票。
(5)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经营定位为简餐、咖啡、轻饮、音乐为一体的休闲餐饮服务空间,本质是服务于大众,不得特殊化、会所化。房屋结构、用途不可更改,不可设包厢,无征集方认可,意向管理服务方不可更改或新增业务。
(6)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在经营期限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房屋;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并无偿收回房屋并追究管理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7)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室内设计装修、家具、空调、灯具、相关灶具由征集方采购完成,经营期间服从征集方日常公园管理安排,积极配合征集方日常工作。车辆不得进入园内,日常经营用送货车需征得征集方同意后方可进出园区。
(8)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每两周内的1个工作日晚间组织1场小型音乐活动,乐队规模为2-4人不等,表现形式为古典、民谣、流行、美声等,也可组织演奏、歌唱比赛。
(9)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同意征集方按照《雕塑公园田心轩年度运营考核指标》(附件)对管理服务方进行考核。
(10)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对“管理服务费按照半年度考核得分的结果支付,在半年度考核结束后15日内,由征集方支付给管理服务方。对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半年管理服务费;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9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按半年管理服务费的80%支付;对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管理服务费不予支付,且征集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管理服务方违约责任”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1)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同意将报名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管理服务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管理服务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管理服务方对《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2)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期满或因管理服务方原因导致《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时,管理服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投入归征集方所有,管理服务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13)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管理服务方同意按不高于年管理服务费报价上限(人民币361,200元)对项目进行报价。
(14)意向管理服务方承诺:对拟定的《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管理服务方的资格条件
1、意向管理服务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管理服务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相关的内容。
3、意向管理服务方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挂牌信息
(一)挂牌公告期
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管理服务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管理服务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0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管理服务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管理服务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管理服务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征集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管理服务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管理服务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在征集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管理服务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该意向管理服务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时,所有意向管理服务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管理服务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管理服务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征集方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
(2)意向管理服务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征集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管理服务方按要求与征集方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后,意向管理服务方未按《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要求履约并且《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征集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管理服务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管理服务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管理服务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征集方有权对征集项目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管理服务方不得报名参加受让;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高于本次征集项目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均由违约的意向管理服务方承担,由征集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管理服务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的,在管理服务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管理服务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管理服务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管理服务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6)管理服务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管理服务方应支付《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管理服务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管理服务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转为管理服务方应支付《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管理服务方,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管理服务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管理服务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六)项目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管理服务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项目文件。
(八)意向管理服务方资格审查
由征集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管理服务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征集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采取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确定为管理服务方。管理服务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报价上限,如高于报价上限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报价上限,并以报价上限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服务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管理服务方后,确定的管理服务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管理服务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管理服务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减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交易签约
管理服务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十一)竞价规则
意向管理服务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受让。
(十二)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管理服务方依据《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0553-*
传 真:0553-*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公开征集 (略) 鸠江区雕塑公园内田心轩运营项目管理服务方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略)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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