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4:粤Q03341金龙牌XMQ6122Y大客车
标的4:粤Q03341金龙牌XMQ6122Y大客车
标的名称 | 标的4:粤Q03341金龙牌XMQ6122Y大客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资产来源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按标的现状转让,行驶公里数及车辆状况以现状交接,转让标的交接前无违规罚款、无抵押,无任何权利受限,受让方自该车辆移交时起,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法定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价格不包含更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本次转让方涉及的转让方、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方需联系转让方现场勘查标的;看现场联系人:李传荣 ;联系电话:* ;意向方现场勘察次数为1次,且必须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5.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6.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意向方,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网络竞价过程中,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 ||
标的所在地详细地址 | 春湾镇自由村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略) 春湾镇自由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5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号:*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受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 号:*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 (略) 丽景支行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本次转让标的有受让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要求的意向受让方。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二、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1.《竞买申请书》2.交易合同范本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竞买申请书)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2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线下;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 (略) 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5.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6.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 | ||
展示地点 | (略) 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李传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资产描述 | 标的4: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4月14日,车身为蓝色,外形内饰有明显磨损痕迹,座椅车灯仪表等配件齐全,保养状态较好,使用状态一般,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标的所在地(省) | 广东省 | 标的所在地(市) | (略) | |
标的所在地(区县) | (略)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共有其他权力情况 | ||||
机动车 | 是否包含车牌 | 否 | 车牌号 | 粤Q* |
车辆类型 | 大型普通客车 | 车辆品牌 | 金龙牌 | |
车辆型号 | XMQ6122Y | 车身颜色 | 蓝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 LA6R1HSJ4AB* | 发动机号 | L52QAA* | |
发动机型号 | YC6L310-30 | 燃料种类 | 柴油 | |
排量(升) | 8.424 | 出厂日期 | 2010-04-08 | |
购置日期 | 2010-04-14 | 注册登记日期 | 2010-04-14 | |
强制报废期止 | 2030-04-14 | 检验有效期至 | 2022-10-01 | |
行驶公里数 | * | 成新率 | ||
数量 | 1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公示附件 | 资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pdf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藤耀 | 电话 | 0756-* |
邮箱 | *@*uafaih.com | 地址 | (略) 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
标的名称 | 标的4:粤Q03341金龙牌XMQ6122Y大客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资产来源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按标的现状转让,行驶公里数及车辆状况以现状交接,转让标的交接前无违规罚款、无抵押,无任何权利受限,受让方自该车辆移交时起,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法定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价格不包含更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本次转让方涉及的转让方、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方需联系转让方现场勘查标的;看现场联系人:李传荣 ;联系电话:* ;意向方现场勘察次数为1次,且必须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5.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6.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意向方,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网络竞价过程中,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 ||
标的所在地详细地址 | 春湾镇自由村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略) 春湾镇自由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5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号:*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受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 号:*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 (略) 丽景支行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本次转让标的有受让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要求的意向受让方。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二、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1.《竞买申请书》2.交易合同范本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竞买申请书)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2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线下;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 (略) 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5.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6.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 | ||
展示地点 | (略) 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李传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资产描述 | 标的4: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4月14日,车身为蓝色,外形内饰有明显磨损痕迹,座椅车灯仪表等配件齐全,保养状态较好,使用状态一般,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标的所在地(省) | 广东省 | 标的所在地(市) | (略) | |
标的所在地(区县) | (略)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共有其他权力情况 | ||||
机动车 | 是否包含车牌 | 否 | 车牌号 | 粤Q* |
车辆类型 | 大型普通客车 | 车辆品牌 | 金龙牌 | |
车辆型号 | XMQ6122Y | 车身颜色 | 蓝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 LA6R1HSJ4AB* | 发动机号 | L52QAA* | |
发动机型号 | YC6L310-30 | 燃料种类 | 柴油 | |
排量(升) | 8.424 | 出厂日期 | 2010-04-08 | |
购置日期 | 2010-04-14 | 注册登记日期 | 2010-04-14 | |
强制报废期止 | 2030-04-14 | 检验有效期至 | 2022-10-01 | |
行驶公里数 | * | 成新率 | ||
数量 | 1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公示附件 | 资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pdf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藤耀 | 电话 | 0756-* |
邮箱 | *@*uafaih.com | 地址 | (略) 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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