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金泰路(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厂区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拆除项目
湖州金泰路(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厂区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拆除项目
标的名称 | 湖州金泰路(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厂区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拆除项目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5.本次转让标的位于 (略) 吴 (略) 1888号,存放于原湖州 (略) 内,挂牌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先生,0572-*。看样时间:工作日8:30-12:00,2:00-5:30。特别提醒:(1)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物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物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三名,且必须符合湖州健康码绿码要求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2)在看样前21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谢绝看样。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7.意向方在报价前须对本次转让的资产自行测算,转让价格不因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而调整。8.拆除后的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意向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成本及风险。9转让方未能提供房地产不动产权证,根据转让方所提供的(2022)7 号《关于长东建设指挥部 2022 年度第七次主任办公会议会议纪要》第四项, (略) (原湖州 (略) 名下)厂区内房屋原产权为湖州 (略) 所有。10.拆除范围内地面以上的污染物治理由金泰负责,处理方式详见项目公告附件《建筑物现状情况及拆除方案专题》《湖州 (略)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过程中金泰会配合拆除工程同时进行污染治理工作,详情可见附件《湖州 (略) 治污工作承诺书》。11.受让方须确保清楚知晓公告附件《建筑物现状情况及拆除方案专题》《湖州 (略)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的相关内容。若标的范围内的污染物出现未处理前被受让方擅自转移、加工、不当处置等情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12.标的建筑地面以下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包含在标的范围之内。如受让方在拆除活动中发现填埋或其他污染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转让方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南 (略) | ||
注册地 | (略) 南太湖新区滨 (略) (略) 99号2幢-1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X4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64.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元至指定账户(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履约保证金:(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南 (略) ,开户行: (略) 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7557)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转让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理工作,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若受让方的拆除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4.工程拆除范围:包括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含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与水泥地的拆除,其它地面以下严禁开挖)、不可搬迁的设备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建筑拆除面积约*.22平方米。因拆除过程中及拆除后土壤修复均需用电作业,故18#厂房旁变电站在此次拆除中予以保留,待后期土壤修复后予以拆除。5.工期要求: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场地平整,并及时将施工设备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6.建筑垃圾归属:(1)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垃圾清运离场的,视作受让方放弃建筑垃圾的所有权,建筑垃圾交由转让方处理,同时全额扣除受让方履约保证金。(2)若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埋藏物、无主物等,应无条件交由转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7.施工要求:(1)受让方须根据转让方指令开展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现场场地平整及回填等工作。转让方出具开工令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进场施工。(2)受让方或其委托的拆除施工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收回拆除权,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受让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并保护好周边环境,考 (略) 的进出通行,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材料。如受让方需要临时住房和材料堆放点,须提前向转让方提出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后在指定范围内使用。(4)施工现场有水电提供,施工期间受让方自行安装分表,拆除中发生的水电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和承担。(5)受让方应做好现场勘察,拆除过程中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含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如发生损坏,赔偿、修复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6)受让方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指示牌,为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在本项目交易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提供购买保险相关凭证),并与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期间,受让方须确保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否则视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转让方有权扣除5000元/天的履约违约金。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受让方应当妥善处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都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受让方未能妥善处理而给转让方带来损失,则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7)受让方须按照工程建设需要与转让方要求开展施工活动,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并对现场周边设施加以保护。若出现周边设施损坏情况,受让方应做好赔偿与恢复原状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8)如受让方需对旧房墙身、预制楼板和内部装修等部分进行破坏性拆除,则须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械(挖掘机、炮头机等)或工艺。(9)受让方须做好施工现场降低噪音污染措施,不得夜间施工。受让方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围挡设置、拆除施工过程洒水,所有进出现场的工程车辆必须做好冲洗工作。(10)受让方 (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活动,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接受转让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11)受让方须自行做好拆除现场的防盗看护工作。若发生盗窃、丢失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12)工程拆除完毕后,受让方需完成土 (略) 覆盖。8.拆除过程环境保护措施:(1)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首先进行晾晒,表面土壤晾干后,对表面平直的建筑垃圾采用人工铲削的方式进行垃圾土壤分离。对表面凹凸不平的建筑垃圾采用表面清扫的方式进行垃圾土壤分离。(2)受让方须了解《建筑物现状情况及拆除方案专题》《湖州 (略)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的环境保护以及治污措施相关内容。污染治理工作由湖州 (略) 全权负责,详见《湖州 (略) 治污工作承诺书》。9.拆除范围内绿植及树木处置:园区内的绿植及树木需清理干净、平整,其中有标记树木由转让方11月底前自行处理,标记的树木上均喷有红漆。(标记树木后附清单)10.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则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相应资质如下所示:(1)施工方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过房屋拆除的业绩至少一项且面积不少于*平米(须提供业绩中标(承包) (略) 页截图( (略) 址)、拆除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完工证明文件,四者缺一不可);③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施工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②若拆除施工单位为省外企业,则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 (略) 站可查询,提供 (略) 站网址 (略) 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项目拒绝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3)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和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对该项目重新挂牌。11.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王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2-* |
其他 | (略) (原湖州 (略) 名下)厂区内房屋建筑面积为*.22平方米,具体明细详见《标的清单》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标的清单.xlsx、标记树木清单.xlsx、拆除范围红线图.jpg、附件1:金泰治污工作承诺书.PDF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峰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湖州金泰路(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厂区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拆除项目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5.本次转让标的位于 (略) 吴 (略) 1888号,存放于原湖州 (略) 内,挂牌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先生,0572-*。看样时间:工作日8:30-12:00,2:00-5:30。特别提醒:(1)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物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物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三名,且必须符合湖州健康码绿码要求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2)在看样前21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谢绝看样。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7.意向方在报价前须对本次转让的资产自行测算,转让价格不因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而调整。8.拆除后的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意向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成本及风险。9转让方未能提供房地产不动产权证,根据转让方所提供的(2022)7 号《关于长东建设指挥部 2022 年度第七次主任办公会议会议纪要》第四项, (略) (原湖州 (略) 名下)厂区内房屋原产权为湖州 (略) 所有。10.拆除范围内地面以上的污染物治理由金泰负责,处理方式详见项目公告附件《建筑物现状情况及拆除方案专题》《湖州 (略)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过程中金泰会配合拆除工程同时进行污染治理工作,详情可见附件《湖州 (略) 治污工作承诺书》。11.受让方须确保清楚知晓公告附件《建筑物现状情况及拆除方案专题》《湖州 (略)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的相关内容。若标的范围内的污染物出现未处理前被受让方擅自转移、加工、不当处置等情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12.标的建筑地面以下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包含在标的范围之内。如受让方在拆除活动中发现填埋或其他污染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转让方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南 (略) | ||
注册地 | (略) 南太湖新区滨 (略) (略) 99号2幢-1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X4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64.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元至指定账户(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履约保证金:(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南 (略) ,开户行: (略) 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7557)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转让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理工作,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若受让方的拆除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4.工程拆除范围:包括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含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与水泥地的拆除,其它地面以下严禁开挖)、不可搬迁的设备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建筑拆除面积约*.22平方米。因拆除过程中及拆除后土壤修复均需用电作业,故18#厂房旁变电站在此次拆除中予以保留,待后期土壤修复后予以拆除。5.工期要求: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场地平整,并及时将施工设备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6.建筑垃圾归属:(1)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垃圾清运离场的,视作受让方放弃建筑垃圾的所有权,建筑垃圾交由转让方处理,同时全额扣除受让方履约保证金。(2)若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埋藏物、无主物等,应无条件交由转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7.施工要求:(1)受让方须根据转让方指令开展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现场场地平整及回填等工作。转让方出具开工令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进场施工。(2)受让方或其委托的拆除施工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收回拆除权,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受让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并保护好周边环境,考 (略) 的进出通行,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材料。如受让方需要临时住房和材料堆放点,须提前向转让方提出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后在指定范围内使用。(4)施工现场有水电提供,施工期间受让方自行安装分表,拆除中发生的水电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和承担。(5)受让方应做好现场勘察,拆除过程中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含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如发生损坏,赔偿、修复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6)受让方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指示牌,为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在本项目交易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提供购买保险相关凭证),并与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期间,受让方须确保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否则视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转让方有权扣除5000元/天的履约违约金。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受让方应当妥善处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都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受让方未能妥善处理而给转让方带来损失,则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7)受让方须按照工程建设需要与转让方要求开展施工活动,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并对现场周边设施加以保护。若出现周边设施损坏情况,受让方应做好赔偿与恢复原状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8)如受让方需对旧房墙身、预制楼板和内部装修等部分进行破坏性拆除,则须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械(挖掘机、炮头机等)或工艺。(9)受让方须做好施工现场降低噪音污染措施,不得夜间施工。受让方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围挡设置、拆除施工过程洒水,所有进出现场的工程车辆必须做好冲洗工作。(10)受让方 (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活动,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接受转让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11)受让方须自行做好拆除现场的防盗看护工作。若发生盗窃、丢失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12)工程拆除完毕后,受让方需完成土 (略) 覆盖。8.拆除过程环境保护措施:(1)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首先进行晾晒,表面土壤晾干后,对表面平直的建筑垃圾采用人工铲削的方式进行垃圾土壤分离。对表面凹凸不平的建筑垃圾采用表面清扫的方式进行垃圾土壤分离。(2)受让方须了解《建筑物现状情况及拆除方案专题》《湖州 (略)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的环境保护以及治污措施相关内容。污染治理工作由湖州 (略) 全权负责,详见《湖州 (略) 治污工作承诺书》。9.拆除范围内绿植及树木处置:园区内的绿植及树木需清理干净、平整,其中有标记树木由转让方11月底前自行处理,标记的树木上均喷有红漆。(标记树木后附清单)10.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则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相应资质如下所示:(1)施工方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过房屋拆除的业绩至少一项且面积不少于*平米(须提供业绩中标(承包) (略) 页截图( (略) 址)、拆除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完工证明文件,四者缺一不可);③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施工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②若拆除施工单位为省外企业,则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 (略) 站可查询,提供 (略) 站网址 (略) 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项目拒绝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3)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和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对该项目重新挂牌。11.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王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2-* |
其他 | (略) (原湖州 (略) 名下)厂区内房屋建筑面积为*.22平方米,具体明细详见《标的清单》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标的清单.xlsx、标记树木清单.xlsx、拆除范围红线图.jpg、附件1:金泰治污工作承诺书.PDF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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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峰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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