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内(主体六标段)的废旧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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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内(主体六标段)的废旧资产转让

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内(主体六标段)的废旧资产转让
标的名称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内(主体六标段)的废旧资产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SC*挂牌价格6.1017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2-09-29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10-17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资产处置的标 (略) 扩能提升工程拆旧单立柱、单悬臂、双悬臂、三悬臂、双立柱、龙门架等工程拆旧物资,共计32项。资产相关信息请参考“资产明细表”。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路桥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K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成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成华 (略) 二段69号1栋1层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学鹏
注册资本21,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成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Q
批准单位名称成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成 (略) (略) (略) (略) 扩能提升工程主体六标段废旧资产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7-20
批准文号 (略) 〔2022〕18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6.101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标的按资产现状整体转让,不进行分拆及单项资产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承担标的及各种拆旧物或残渣的清理、运输、拆除、装卸、处置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清场费、吊装费、切割费、原材料处置费等)。在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等问题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受让方应在取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天内完成资产的清点和交付,交付当日双方应书面确认本次受让标的物已交接完毕。受让标的物交接完毕,标的物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受让标的物交接前,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标的物交接后,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在取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清场工作。受让方进入物资存放仓库内无条件遵守场内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
(四)若受让方未依照本公告与《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价款支付,超过约定期限15日,转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由此引发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索因其违约行为给转让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用、维权费用等。
(五)标的拆除、搬迁设备、设施时可能存在相关危险,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先行调查,并指定相应的拆除搬迁方案,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因标的物拆除、搬迁等作业活动引起的安全等事故引起的相应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还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完成搬运、验收且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运,转让方将按每逾期一日扣除1000元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罚。自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10日仍未完成搬迁清场工作时,转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同时追索由此给转让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期间由转让方承担的场地租赁费、违约费用、维权费用等。受让方已完成的工作部分,其成本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转让方不予退回。
转让方指定账户: (略) 路桥 (略)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七)拆除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卸、搬运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吊装、切割、运输等)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
受让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若因受让方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或其相应资质、资格具有瑕疵,或受让方不具备资质时未聘请具备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等情形,转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收取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退还剩余已收款项(合同总价款的80%)。同时,上述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到现场查证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和资产明细表,对转让标的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和资产明细表报名。
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九)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应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 (略) 出具的《 (略) 路桥 (略) 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其所 (略) 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主体六标段)内的废旧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川博大评字[2022]第0012号)为参考,以标的资产现状为准进行现场交割,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一)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十二)此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三)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阅。
(十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五)本次看货地点: 新繁花红村二组;联系人:张达勇;联系电话:*。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0-1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仍有余额,则由本所原渠道无息退回。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资产明细表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内(主体六标段)的废旧资产转让
标的名称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内(主体六标段)的废旧资产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SC*挂牌价格6.1017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2-09-29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10-17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资产处置的标 (略) 扩能提升工程拆旧单立柱、单悬臂、双悬臂、三悬臂、双立柱、龙门架等工程拆旧物资,共计32项。资产相关信息请参考“资产明细表”。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路桥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K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成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成华 (略) 二段69号1栋1层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学鹏
注册资本21,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成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Q
批准单位名称成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成 (略) (略) (略) (略) 扩能提升工程主体六标段废旧资产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7-20
批准文号 (略) 〔2022〕18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6.101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标的按资产现状整体转让,不进行分拆及单项资产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承担标的及各种拆旧物或残渣的清理、运输、拆除、装卸、处置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清场费、吊装费、切割费、原材料处置费等)。在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等问题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受让方应在取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天内完成资产的清点和交付,交付当日双方应书面确认本次受让标的物已交接完毕。受让标的物交接完毕,标的物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受让标的物交接前,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标的物交接后,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在取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清场工作。受让方进入物资存放仓库内无条件遵守场内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
(四)若受让方未依照本公告与《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价款支付,超过约定期限15日,转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由此引发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索因其违约行为给转让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用、维权费用等。
(五)标的拆除、搬迁设备、设施时可能存在相关危险,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先行调查,并指定相应的拆除搬迁方案,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因标的物拆除、搬迁等作业活动引起的安全等事故引起的相应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还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完成搬运、验收且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运,转让方将按每逾期一日扣除1000元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罚。自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10日仍未完成搬迁清场工作时,转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同时追索由此给转让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期间由转让方承担的场地租赁费、违约费用、维权费用等。受让方已完成的工作部分,其成本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转让方不予退回。
转让方指定账户: (略) 路桥 (略)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七)拆除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卸、搬运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吊装、切割、运输等)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
受让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若因受让方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或其相应资质、资格具有瑕疵,或受让方不具备资质时未聘请具备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等情形,转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收取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退还剩余已收款项(合同总价款的80%)。同时,上述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到现场查证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和资产明细表,对转让标的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和资产明细表报名。
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九)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应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 (略) 出具的《 (略) 路桥 (略) 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其所 (略) 扩能提升工程试点仓库(主体六标段)内的废旧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川博大评字[2022]第0012号)为参考,以标的资产现状为准进行现场交割,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一)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十二)此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三)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阅。
(十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五)本次看货地点: 新繁花红村二组;联系人:张达勇;联系电话:*。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0-1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仍有余额,则由本所原渠道无息退回。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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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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