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出租(降价挂牌)标的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03A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出租(降价挂牌)标的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03A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出租(降价挂牌)标的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03A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项目地址: | 安徽合肥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委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申请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无 |
(略) :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10-18 11:20:46.0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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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2022DF*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出租(降价挂牌)标的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03A | 出租底价(万元) | 6.2 |
挂牌日期 | 2022-10-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07 |
资产包概述 | 1、拟出租 (略) 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标 (略) 中心繁华地段, (略) 点密集,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各标的租期均为3年,各标的免租金装潢期均为15天,各标的履约保证金均为前六个月实际月租金之和; 3、各标的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4、各标的租金均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5、各标的现均无租赁。 6、各出租标的起租期均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现场勘察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 ||
产权隶属关系 | 招租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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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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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略) 庐阳区人民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94.2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3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 置 |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 ||||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元) |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租金评估值(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0-18 |
挂牌公告期 | 21个自然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出租标的均不得从事娱乐、餐饮、赌博、洗浴、传销等行业,禁止经营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 (略)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
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329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军 |
注册资本(万元) | 657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 |
经营规模 |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方英才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ttp://**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6699号滨湖时代广场G1幢1层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业务服务大厅 |
其他附件材料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查看附件信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查看附件信息 | |
标的图片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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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 意向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出租(降价挂牌)标的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03A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项目地址: | 安徽合肥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委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申请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无 |
(略) :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10-18 11:20:46.0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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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2022DF*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出租(降价挂牌)标的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59号103A | 出租底价(万元) | 6.2 |
挂牌日期 | 2022-10-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07 |
资产包概述 | 1、拟出租 (略) 庐阳区人民巷59号1幢103A、103B两处房产,标 (略) 中心繁华地段, (略) 点密集,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各标的租期均为3年,各标的免租金装潢期均为15天,各标的履约保证金均为前六个月实际月租金之和; 3、各标的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4、各标的租金均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5、各标的现均无租赁。 6、各出租标的起租期均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现场勘察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 ||
产权隶属关系 | 招租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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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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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略) 庐阳区人民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94.2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3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 置 | |||
租赁期情况 | ||||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至 止 |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 ||||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元) |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租金评估值(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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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0-18 |
挂牌公告期 | 21个自然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出租标的均不得从事娱乐、餐饮、赌博、洗浴、传销等行业,禁止经营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 (略)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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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329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军 |
注册资本(万元) | 657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 |
经营规模 |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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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方英才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ttp://**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6699号滨湖时代广场G1幢1层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业务服务大厅 |
其他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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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查看附件信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查看附件信息 | |
标的图片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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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 意向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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