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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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黄梅县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 (略) (网址: 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22]CQ-15号

2、项目名称:黄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出让期限内每年出让金总价不低于50.*元/年,出让期为三年,三年总价不得低于150.*元/3年。

5、采购需求:

出让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给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标企业各自具体经营范围自行协商确定),各投标单位每年年报价不得低于12.*元/年,三年报价不得低于37.*元/3年。

服务区域范围:黄梅县城区东至高铁新区、滨河新区(含下河村、桂畈村),南至高速出口(含高铁新区),西到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北至国际育才、 (略) (含茨林树、周岭)。

预计年渣土量30-*方。

运输企业计划开工日日期: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租金按年交纳,于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交清当年租金。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方有权对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有权进行经济惩罚或随时终止合同。

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标准:

(1)、车型(功能):具有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密闭货厢,车尾厢门全密闭防滴漏设计,装载渣土后能自动密闭车身顶部和有效防止抛撒渣土,车厢内板材料使用高强度钢板,能保证装运作业不永久性变形绿色环保运输。

(2)、车载终端具备北斗定位、远程监控、车辆状态监管 (略) 。

(3)、渣土车按照规定设置车顶灯,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粘贴反光标贴及安装放大号牌和反射板,车身颜色统一喷涂为绿色(包括篷布)。

(4)、渣土车必须在本县车管所登记上牌,实行本地户籍化管理,渣土车辆产权为企业所有。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略) 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交通运输业。

7.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信誉和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提供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服务要求履约的承诺(原件);提供出租方签字或盖章的意向性的车辆停放的停放场所的租赁合同原件,提供出租方签字或盖章的意向性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租赁合同;

(3)必须做出八项承诺的承诺书:

7.3.1关于在中标后两个月内达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标准的承诺书, (略) 和渣土车辆准入制度要求;

7.3.2关于严格遵守梅政发[2013)10号《关于印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九和第二十条关于实行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垃圾运输卡管理等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7.3.3关于严格遵守梅政发[2013]10号《关于印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章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承诺书

7.3.4关于严格遵守梅政发[2013]10号《关于印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士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制定的标准执行”的承诺书

7.3.5关于确保安全文明履行运输职责,正确处理好与其他渣 (略) 场业关系的承诺

7.3.6关于按时交纳出让金和其他相关税费的承诺;

7.3.7同意合同价为四家中标单位中报价最高的价格的承诺;

7.3.8投标单位法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本 (略) 上采购, (略) 站为一毂清风电 (略) (网址:http://**.cn),供应 (略) 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

2、供 (略) 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6日24时00分,报名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3、 (略) 上主体机构注册及云签章相关事宜可拨400-112-9919进行咨询或咨询客服(QQ:*和*)。

四、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共5本。

1、 提交地点: (略) 1号评标室。

2、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9 时整。

3、 提交人应当携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

4、 开标地点: (略) 1号评标室

五、开启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 (略) 3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黄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黄梅县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 (略) (网址: 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22]CQ-15号

2、项目名称:黄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出让期限内每年出让金总价不低于50.*元/年,出让期为三年,三年总价不得低于150.*元/3年。

5、采购需求:

出让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经营权给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标企业各自具体经营范围自行协商确定),各投标单位每年年报价不得低于12.*元/年,三年报价不得低于37.*元/3年。

服务区域范围:黄梅县城区东至高铁新区、滨河新区(含下河村、桂畈村),南至高速出口(含高铁新区),西到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北至国际育才、 (略) (含茨林树、周岭)。

预计年渣土量30-*方。

运输企业计划开工日日期: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租金按年交纳,于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交清当年租金。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方有权对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有权进行经济惩罚或随时终止合同。

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标准:

(1)、车型(功能):具有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密闭货厢,车尾厢门全密闭防滴漏设计,装载渣土后能自动密闭车身顶部和有效防止抛撒渣土,车厢内板材料使用高强度钢板,能保证装运作业不永久性变形绿色环保运输。

(2)、车载终端具备北斗定位、远程监控、车辆状态监管 (略) 。

(3)、渣土车按照规定设置车顶灯,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粘贴反光标贴及安装放大号牌和反射板,车身颜色统一喷涂为绿色(包括篷布)。

(4)、渣土车必须在本县车管所登记上牌,实行本地户籍化管理,渣土车辆产权为企业所有。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略) 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交通运输业。

7.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信誉和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提供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服务要求履约的承诺(原件);提供出租方签字或盖章的意向性的车辆停放的停放场所的租赁合同原件,提供出租方签字或盖章的意向性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租赁合同;

(3)必须做出八项承诺的承诺书:

7.3.1关于在中标后两个月内达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标准的承诺书, (略) 和渣土车辆准入制度要求;

7.3.2关于严格遵守梅政发[2013)10号《关于印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九和第二十条关于实行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垃圾运输卡管理等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7.3.3关于严格遵守梅政发[2013]10号《关于印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章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承诺书

7.3.4关于严格遵守梅政发[2013]10号《关于印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士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制定的标准执行”的承诺书

7.3.5关于确保安全文明履行运输职责,正确处理好与其他渣 (略) 场业关系的承诺

7.3.6关于按时交纳出让金和其他相关税费的承诺;

7.3.7同意合同价为四家中标单位中报价最高的价格的承诺;

7.3.8投标单位法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本 (略) 上采购, (略) 站为一毂清风电 (略) (网址:http://**.cn),供应 (略) 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

2、供 (略) 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6日24时00分,报名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3、 (略) 上主体机构注册及云签章相关事宜可拨400-112-9919进行咨询或咨询客服(QQ:*和*)。

四、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共5本。

1、 提交地点: (略) 1号评标室。

2、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9 时整。

3、 提交人应当携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

4、 开标地点: (略) 1号评标室

五、开启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 (略) 3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黄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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