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青海湖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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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青海湖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青海省青海湖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标的名称青海省青海湖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挂牌价格8.99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2-09-30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10-1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批固定资产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青海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G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青海 (略) 城中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1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文平
注册资本13,09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2021-11-02
批准文号青江企【2021】8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8.99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 (略) 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青 (略) 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青海 (略) 场官方公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0-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青海 (略) 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青海 (略) 场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青海省青海湖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标的名称青海省青海湖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挂牌价格8.99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2-09-30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10-1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批固定资产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青海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G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青海 (略) 城中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1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文平
注册资本13,09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2021-11-02
批准文号青江企【2021】8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8.99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 (略) 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青 (略) 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青海 (略) 场官方公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0-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青海 (略) 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青海 (略) 场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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