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亭街2号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十年租赁权及固定资产设施设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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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亭街2号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十年租赁权及固定资产设施设备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交易由两部分内容组成:1、万寿亭街2号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十年租赁权(首年租金价格437.*元/年);2、固定资产设施设备转让(挂牌价格22.*元)。具体信息如下:出租披露信息: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察看,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察看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测绘报告为准。6、转让标的: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转让披露信息: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详见附件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2、本次转让标的位于 (略) 拱墅区万寿亭街2号,存放于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内。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00 元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价格460.*元,包括首年租金437.*元(约占总挂牌价格的95.16%)及资产转让价格22.*元(约占总挂牌价格的4.84%),如溢价成交,溢价部分按照上述比例分配。第二至第五年租金同首年租金,不递增,第六年租金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5%,第七年至第十年租金同第六年租金。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资产转让价款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 (略) 指定账户。
    出租用途住宿、餐饮、 (略) 、健身场所、幼托、老人日间看护、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公寓。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50%。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9、出租方在该标的内无偿享用工作日日间(8:00-19:00)10个停车位。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受让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转让方)指定账户。
    租期10年
    有无免租期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出租)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转让)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1-*
    联系地址杭州拱 (略) 591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1-*
    手机号*
    传真邮箱*@*jpse.com
    地址 (略) 上城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http://**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交易由两部分内容组成:1、万寿亭街2号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十年租赁权(首年租金价格437.*元/年);2、固定资产设施设备转让(挂牌价格22.*元)。具体信息如下:出租披露信息: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察看,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察看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测绘报告为准。6、转让标的: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转让披露信息: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详见附件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2、本次转让标的位于 (略) 拱墅区万寿亭街2号,存放于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内。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00 元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价格460.*元,包括首年租金437.*元(约占总挂牌价格的95.16%)及资产转让价格22.*元(约占总挂牌价格的4.84%),如溢价成交,溢价部分按照上述比例分配。第二至第五年租金同首年租金,不递增,第六年租金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5%,第七年至第十年租金同第六年租金。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资产转让价款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 (略) 指定账户。
    出租用途住宿、餐饮、 (略) 、健身场所、幼托、老人日间看护、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公寓。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50%。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9、出租方在该标的内无偿享用工作日日间(8:00-19:00)10个停车位。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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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受让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转让方)指定账户。
    租期10年
    有无免租期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出租)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转让)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浙江省粮食局招待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1-*
    联系地址杭州拱 (略) 591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1-*
    手机号*
    传真邮箱*@*jpse.com
    地址 (略) 上城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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