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9ef843bca478ba09b347bf3bcf5ca)宜宾市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宜泸高速管理中心出租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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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ef843bca478ba09b347bf3bcf5ca)宜宾市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宜泸高速管理中心出租竞价公告

(略)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宜泸高速管理中心出租
标的名称 (略)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宜泸高速管理中心出租
项目编码DSCQ*D* 挂牌价格81.1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0-20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11-02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标的宜泸高速管理中 (略)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建筑面积共计约5694.93㎡,占地面积*㎡(约43亩)。出租标的包含办公楼2栋、宿舍楼3栋、职工食堂1栋、羽毛球馆1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1个、水泵房1个、配电房1个。其中:

(一)办公楼

办公楼分为2栋,.其中一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542㎡,共计3层,共有办公室32间,会议室3间,监控室1间;另一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881.63㎡,共计2层,共有办公室19间,监控室1间。第一层共计9间办公室、1间餐厅、1间厨房,建筑面积458.1㎡;第二层共计10间办公室和1间监控室,建筑面积423.49㎡。

(二)宿舍楼

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224.4㎡,共计5层,每层4间(2室1厅1卫);3号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046.9㎡,共计5层,每层为4间(1室1厅1卫)。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四川宜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7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临港开发区宜 (略) 临港管理中心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牛力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蜀道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ACK35Q85
批准单位名称四川蜀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宜泸高速临港管理中心办公场区出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4-13
批准文号蜀高司发〔2022〕40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81.1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如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全部或作价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至承租方。具体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以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期租金承租方需在上一个周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个周期应付租金。从第二年(包括第二年)起,后续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金额基础上上浮3%,以此类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存在不能办理经营所需证照的风险,能否办理经营需要的相关权证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2. 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整体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面积、设施设备现状及其他情况均无异议。本次租赁标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3. 本次租赁用途不涉及餐饮、娱乐业、噪音较大扰民、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等使用业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污染排放、违反安全生产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

4. 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房屋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现有建筑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需要报送出租方,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执行。

5.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6. 本次出租标的空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7. 本次招租,自《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期3个月,该装修期不收租金,且不计入实际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装修方案递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8. 租金以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期租金、双边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给出租方。

9.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承担基于收到的房屋租金产生的税费;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气费、卫生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10. 其他内容详见并请仔细阅读《租赁合同》等资料。

查看现场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哈老师,联系电话:*。看房时间:工作日9:00-17:00(公告期内)。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1-0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略)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宜泸高速管理中心出租
标的名称 (略)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宜泸高速管理中心出租
项目编码DSCQ*D* 挂牌价格81.1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0-20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11-02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标的宜泸高速管理中 (略)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火花村,建筑面积共计约5694.93㎡,占地面积*㎡(约43亩)。出租标的包含办公楼2栋、宿舍楼3栋、职工食堂1栋、羽毛球馆1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1个、水泵房1个、配电房1个。其中:

(一)办公楼

办公楼分为2栋,.其中一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542㎡,共计3层,共有办公室32间,会议室3间,监控室1间;另一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881.63㎡,共计2层,共有办公室19间,监控室1间。第一层共计9间办公室、1间餐厅、1间厨房,建筑面积458.1㎡;第二层共计10间办公室和1间监控室,建筑面积423.49㎡。

(二)宿舍楼

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224.4㎡,共计5层,每层4间(2室1厅1卫);3号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046.9㎡,共计5层,每层为4间(1室1厅1卫)。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四川宜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7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临港开发区宜 (略) 临港管理中心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牛力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蜀道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ACK35Q85
批准单位名称四川蜀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宜泸高速临港管理中心办公场区出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4-13
批准文号蜀高司发〔2022〕40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81.1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如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全部或作价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至承租方。具体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以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期租金承租方需在上一个周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个周期应付租金。从第二年(包括第二年)起,后续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金额基础上上浮3%,以此类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存在不能办理经营所需证照的风险,能否办理经营需要的相关权证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2. 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整体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面积、设施设备现状及其他情况均无异议。本次租赁标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3. 本次租赁用途不涉及餐饮、娱乐业、噪音较大扰民、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等使用业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污染排放、违反安全生产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

4. 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房屋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现有建筑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需要报送出租方,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执行。

5.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6. 本次出租标的空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7. 本次招租,自《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期3个月,该装修期不收租金,且不计入实际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装修方案递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8. 租金以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期租金、双边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给出租方。

9.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承担基于收到的房屋租金产生的税费;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气费、卫生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10. 其他内容详见并请仔细阅读《租赁合同》等资料。

查看现场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哈老师,联系电话:*。看房时间:工作日9:00-17:00(公告期内)。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1-0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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