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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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
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招标编号:CQPM-*
兹定于2022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略) (略) 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略) 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公开拍卖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地下1―2层,共约36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起拍价63.*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经营业态仅限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建造任何房屋及构建物,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的有业态限制。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 (略) )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3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 (略) 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停车场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3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公共 (略) :http://**.cn
(略)
2022年10月21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1日《萧山日报》)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
五年租赁权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地下1―2层,共约36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起拍价63.*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经营业态仅限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建造任何房屋及构建物,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的有业态限制。
拍卖标的、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3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2年11月3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略) 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停车场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数量、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数量、面积、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杭州 (略) ,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买受人还须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账号:*8739)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
买受人须向 (略) 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详见《拍卖佣金收取标准》(附后)。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 (略) 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2年11月15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 (略) 萧 (略) 1098号水务大厦C座1801室杭州 (略) )。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标的交付
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1#
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标的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九、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停车位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展示及监管部门核准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停车位数量与拍卖资料所示停车位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杭州 (略) ,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买受人对外立面的装修方案及广告设置方案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标的尚未办理权证,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
6、经委托人确认,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不得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
7、买受人需增设标的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停车位数量及内部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1、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12、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时要求标的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3、如遇政府征迁等情况,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收回出租标的,买受人须无条件退还已租赁的标的,委托人不做任何补偿。
14、标的租赁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或火灾、人身等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5、买受人须自行办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须自行依法、依规办毕停车场经营的各项前置审批、备案手续(费用自理)后,方可经营,买受人须按所申领的停车场备案登记证上所示泊位数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增加泊位数;标的范围内车位位置的具体划分(划线)须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相关部门审核。
16、买受人的停车收费标准须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现行参照萧价【2017】37号文件执行(萧价【2017】37号文件复印件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具体收费方案须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7、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内现地下1层中A-001至A-089号车位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须保证上述车位所对应的车辆正常出入,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8、本次拍卖标的内现有设施、设备(主要为道闸、监控)可供买受人无偿使用,日常修缮、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停 (略) 大脑开票系统的安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买受人须保持设施、设备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19、标的现仅有1个可正常使用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升级改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十、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一、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 (略) 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拍卖人财务联系电话:0571―*姚会计。
十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人对本次拍卖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略)
拍卖时间:2022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拍卖地点: (略) (略) 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略) 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首年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招租要求
备注
1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地下1―2层,共约36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63.26
50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经营业态仅限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建造任何房屋及构建物,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1、标的现状为空置
2、《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停车位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展示及监管部门核准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停车位数量与拍卖资料所示停车位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相关说明: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水费、电费、物业费、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上述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租赁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4、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参考租期2022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止
5、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杭州 (略) ,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买受人对外立面的装修方案及广告设置方案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标的尚未办理权证,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
7、经委托人确认,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不得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
8、买受人需增设标的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9、本次拍卖标的停车位数量及内部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0、本次拍卖标的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2、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13、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时要求标的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4、如遇政府征迁等情况,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收回出租标的,买受人须无条件退还已租赁的标的,委托人不做任何补偿。
15、标的租赁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或火灾、人身等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须自行依法、依规办毕停车场经营的各项前置审批、备案手续(费用自理)后,方可经营,买受人须按所申领的停车场备案登记证上所示泊位数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增加泊位数;标的范围内车位位置的具体划分(划线)须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相关部门审核。
17、买受人的停车收费标准须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现行参照萧价【2017】37号文件执行(萧价【2017】37号文件复印件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具体收费方案须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8、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内现地下1层中A-001至A-089号车位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须保证上述车位所对应的车辆正常出入,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9、本次拍卖标的内现有设施、设备(主要为道闸、监控)可供买受人无偿使用,日常修缮、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停 (略) 大脑开票系统的安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买受人须保持设施、设备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20、标的现仅有1个可正常使用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升级改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方(出租方):杭州 (略)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方向*方租赁停车场车位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停车场坐落地址。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本合同停车场中车位共计 个,年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租金需在年月日前支付,先付后用;如*方未按时缴清租金的,*方有权限制车位的使用。保证金:*方需在年月日前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合同期内水电费由*方缴纳。
第四条 租赁的用途:本合同下停车场车位仅作 停车 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方不得变更车位用途,不得将停车位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合同期满前,若因政府建设、规划等需要或遇拆迁、征收、征用等原因,*方需收回租赁停车场致使*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停车场,不属于*方违约,*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同时,*方须按*方通知要求时间无条件搬离并恢复原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并按照*方因拆迁、征收、征用可得的全部补偿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向*方支付逾期腾退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方权利义务:
1、*方应按合同约定数量向*方提供空停车位;
如*方须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应提前30日通知*方,*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3、对于*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方不负责赔偿,但可以配合进行调查。
(二)*方权利义务: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方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方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方规定要求下进行。
5、*方承租车位期间,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方负责修理,*方未在*方要求的时间内修理的,*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修理,修理费用由*方承担。
违约责任:
(一)*方逾期交付停车位:
1、逾期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方已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租金.*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方已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
(二)*方逾期支付租金等款项:
1、逾期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应向*方支付应缴租金外,还应按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除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向*方缴纳应付租金外,还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腾空车位归还*方;*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应向*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外,还应按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
3、*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方,经*方书面同意,且应向*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未按约定缴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
2、*方改变停车场结构及用途的;
3、*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妥善维护房屋设施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4、*方将出租停车位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
5、因政府建设需要或政策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出租的;
6、*方在出租停车场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迟延交付出租停车场3个月以上;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涉及房屋安全的维修责任,使*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停车场。
第九条 腾退条款:
(一)租赁期限届满,*方未按约定向*方提出续租申请,视为*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放弃继续租赁,*方有权另行招租。
(二)*方如放弃续租,租赁期满后,*方有权限制*方车辆、人员进入停车场,*方应将停车场腾空归还*方;*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应在*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腾空停车场,并归还给*方。腾退期限届满后,*方仍使用车位的,应按停车场日租金的两倍向*方支付占有使用费。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方须守法经营,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二)*方使用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因*方的原因由*方承担,如因消防管理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火灾发生损失,由*方承担,与*方无关。如因此造成*方被处罚或其他损失,*方有权向*方全额追偿。
(三)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通知自交付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履行通知义务。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对原地址的送达仍有效。
(四)*方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样本)
出租人(*方):杭州 (略)
承租人(*方):
*方将坐落在 的资产出租给*方使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承租单位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职责
1. *方负责做好出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方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资产租用期间,*方要负责周边环境卫生与安全保障工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信访、环境督办单事宜,均由*方负责处理,与*方无关。
2.*方负责对*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和法律、法规的指导与督促,双方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方定期对出租资产进行安全及环境卫生检查,重点了解固定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器材配备、环境问题等情况,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方整改。
4.资产租赁期间,*方要负责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工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信访、环境督办单事宜,均由*方负责处理,与*方无关。公安消防、所属镇街部门或*方以书面形式向*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方须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附上照片,若在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每次扣除人民币五千元,以此类推。此外,收到区级以上督办件 2 次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并在接到*方书面通知后 15 天内无条件返还此地块,租借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如果因*方原因造成停业的,*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规定,并服从所属镇街、相关部门、*方在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6.*方在所承租的区域内,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承担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7.*方在承租区域内不得私自动用、装卸*方厂房原有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租赁资产的性质,如需对*方所出租的资产等进行改造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方同意,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改造,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8.*方在租赁期间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藏或保存任何易燃爆危险物品。
9.*方应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及*方的安全检查,如发现资产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方,因未及时报告*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方全部承担。
10.*方应配备消防设施,严禁私拉私接水电,违反此条款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方承担全责。
11.*方如遇事故,双方都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由*方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方,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违约责任
1.*方如有严重违反此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方有权终止与*方的租赁合同,*方必须限期缴清需付*方的所有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后将所租赁场地恢复原样,限期搬出场地。
2.因*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规定或本协议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所有责任。
3.因未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未及时整改相关事故隐患,由此*方导致的后果或发生事故的,由*方承担所有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方承担责任。
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方租赁到期之日为止。
3.本协议未尽事项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准。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样本)
*方(移交人):杭州 (略)
*方(接收人):
年 月 日,*方对位于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约360个停车位)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由*方竞得。现*、*双方已就成交标的物完成移交,特确认如下:
第一条成交标的物移交范围、方式
1.移交范围:本次移交的成交标的物为*方于 年 月 日经 (略) 拍卖的标的物。
2.移交方式:(1)**双方指定专人到达现场,*方移交人员为________,*方接收人员为________。(2)成交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双方交接人员已对上述移交范围内成交标的物逐一进行现场验收移交,*方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移交的法律后果
1. 本确认书一经签订,即视为成交标的物移交完成。
2. 本确认书签订后,*方应自行妥善管理好成交标的物,若产生标的物被盗、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与*方无关。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拍卖事宜及本确认书所涉事宜发生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四条 本确认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 (略) 、 (略) :
现委托为我单位参加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杭州 (略) 、 (略) 于2022年 (略) (略) 萧山分中心404室举行的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2年 月 日
拍卖佣金收取标准
首年租金成交额
买受人费率
0-*元(含)
3.5%
100-*元(含)
2.1%
*元以上
0.7%
备注: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单个标的分段累进计取。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须 (略) 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仅可领取1张“拍卖会入场券”。
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本次拍卖1位竞买人仅限1人进入拍卖会现场,且参拍人须没有发热、近14天内没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的情况,并在进入拍卖会场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政府规定进入公共场所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采样的(具体时间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 (略) 工作人员;
(三)交易监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委托人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委托人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租赁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
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招标编号:CQPM-*
兹定于2022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略) (略) 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略) 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公开拍卖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地下1―2层,共约36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起拍价63.*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经营业态仅限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建造任何房屋及构建物,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的有业态限制。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 (略) )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3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 (略) 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停车场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3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公共 (略) :http://**.cn
(略)
2022年10月21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1日《萧山日报》)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
五年租赁权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地下1―2层,共约36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起拍价63.*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经营业态仅限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建造任何房屋及构建物,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的有业态限制。
拍卖标的、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3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2年11月3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略) 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停车场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数量、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数量、面积、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杭州 (略) ,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买受人还须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账号:*8739)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
买受人须向 (略) 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详见《拍卖佣金收取标准》(附后)。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 (略) 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2年11月15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 (略) 萧 (略) 1098号水务大厦C座1801室杭州 (略) )。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标的交付
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1#
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标的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九、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停车位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展示及监管部门核准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停车位数量与拍卖资料所示停车位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杭州 (略) ,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买受人对外立面的装修方案及广告设置方案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标的尚未办理权证,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
6、经委托人确认,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不得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
7、买受人需增设标的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停车位数量及内部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1、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12、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时要求标的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3、如遇政府征迁等情况,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收回出租标的,买受人须无条件退还已租赁的标的,委托人不做任何补偿。
14、标的租赁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或火灾、人身等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5、买受人须自行办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须自行依法、依规办毕停车场经营的各项前置审批、备案手续(费用自理)后,方可经营,买受人须按所申领的停车场备案登记证上所示泊位数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增加泊位数;标的范围内车位位置的具体划分(划线)须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相关部门审核。
16、买受人的停车收费标准须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现行参照萧价【2017】37号文件执行(萧价【2017】37号文件复印件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具体收费方案须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7、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内现地下1层中A-001至A-089号车位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须保证上述车位所对应的车辆正常出入,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8、本次拍卖标的内现有设施、设备(主要为道闸、监控)可供买受人无偿使用,日常修缮、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停 (略) 大脑开票系统的安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买受人须保持设施、设备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19、标的现仅有1个可正常使用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升级改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十、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一、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 (略) 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拍卖人财务联系电话:0571―*姚会计。
十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人对本次拍卖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略)
拍卖时间:2022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拍卖地点: (略) (略) 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略) 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首年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招租要求
备注
1
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地下1―2层,共约36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63.26
50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经营业态仅限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建造任何房屋及构建物,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1、标的现状为空置
2、《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停车位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展示及监管部门核准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停车位数量与拍卖资料所示停车位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相关说明: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水费、电费、物业费、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上述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租赁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4、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11月16日前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参考租期2022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止
5、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杭州 (略) ,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买受人对外立面的装修方案及广告设置方案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标的尚未办理权证,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
7、经委托人确认,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不得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
8、买受人需增设标的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9、本次拍卖标的停车位数量及内部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0、本次拍卖标的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2、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13、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时要求标的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4、如遇政府征迁等情况,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收回出租标的,买受人须无条件退还已租赁的标的,委托人不做任何补偿。
15、标的租赁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或火灾、人身等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及停车收费定价手续,买受人须自行依法、依规办毕停车场经营的各项前置审批、备案手续(费用自理)后,方可经营,买受人须按所申领的停车场备案登记证上所示泊位数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增加泊位数;标的范围内车位位置的具体划分(划线)须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相关部门审核。
17、买受人的停车收费标准须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现行参照萧价【2017】37号文件执行(萧价【2017】37号文件复印件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具体收费方案须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8、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内现地下1层中A-001至A-089号车位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须保证上述车位所对应的车辆正常出入,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9、本次拍卖标的内现有设施、设备(主要为道闸、监控)可供买受人无偿使用,日常修缮、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停 (略) 大脑开票系统的安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买受人须保持设施、设备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20、标的现仅有1个可正常使用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升级改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方(出租方):杭州 (略)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方向*方租赁停车场车位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停车场坐落地址。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本合同停车场中车位共计 个,年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租金需在年月日前支付,先付后用;如*方未按时缴清租金的,*方有权限制车位的使用。保证金:*方需在年月日前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合同期内水电费由*方缴纳。
第四条 租赁的用途:本合同下停车场车位仅作 停车 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方不得变更车位用途,不得将停车位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合同期满前,若因政府建设、规划等需要或遇拆迁、征收、征用等原因,*方需收回租赁停车场致使*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停车场,不属于*方违约,*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同时,*方须按*方通知要求时间无条件搬离并恢复原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并按照*方因拆迁、征收、征用可得的全部补偿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向*方支付逾期腾退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方权利义务:
1、*方应按合同约定数量向*方提供空停车位;
如*方须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应提前30日通知*方,*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3、对于*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方不负责赔偿,但可以配合进行调查。
(二)*方权利义务: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方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方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方规定要求下进行。
5、*方承租车位期间,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方负责修理,*方未在*方要求的时间内修理的,*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修理,修理费用由*方承担。
违约责任:
(一)*方逾期交付停车位:
1、逾期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方已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租金.*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方已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
(二)*方逾期支付租金等款项:
1、逾期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应向*方支付应缴租金外,还应按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除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向*方缴纳应付租金外,还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腾空车位归还*方;*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应向*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外,还应按年租金每日千分之标准承担违约金;
3、*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方,经*方书面同意,且应向*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未按约定缴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
2、*方改变停车场结构及用途的;
3、*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妥善维护房屋设施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4、*方将出租停车位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
5、因政府建设需要或政策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出租的;
6、*方在出租停车场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迟延交付出租停车场3个月以上;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涉及房屋安全的维修责任,使*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停车场。
第九条 腾退条款:
(一)租赁期限届满,*方未按约定向*方提出续租申请,视为*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放弃继续租赁,*方有权另行招租。
(二)*方如放弃续租,租赁期满后,*方有权限制*方车辆、人员进入停车场,*方应将停车场腾空归还*方;*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应在*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腾空停车场,并归还给*方。腾退期限届满后,*方仍使用车位的,应按停车场日租金的两倍向*方支付占有使用费。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方须守法经营,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二)*方使用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因*方的原因由*方承担,如因消防管理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火灾发生损失,由*方承担,与*方无关。如因此造成*方被处罚或其他损失,*方有权向*方全额追偿。
(三)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通知自交付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履行通知义务。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对原地址的送达仍有效。
(四)*方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样本)
出租人(*方):杭州 (略)
承租人(*方):
*方将坐落在 的资产出租给*方使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承租单位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职责
1. *方负责做好出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方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资产租用期间,*方要负责周边环境卫生与安全保障工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信访、环境督办单事宜,均由*方负责处理,与*方无关。
2.*方负责对*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和法律、法规的指导与督促,双方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方定期对出租资产进行安全及环境卫生检查,重点了解固定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器材配备、环境问题等情况,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方整改。
4.资产租赁期间,*方要负责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工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信访、环境督办单事宜,均由*方负责处理,与*方无关。公安消防、所属镇街部门或*方以书面形式向*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方须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附上照片,若在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每次扣除人民币五千元,以此类推。此外,收到区级以上督办件 2 次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并在接到*方书面通知后 15 天内无条件返还此地块,租借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如果因*方原因造成停业的,*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规定,并服从所属镇街、相关部门、*方在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6.*方在所承租的区域内,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承担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7.*方在承租区域内不得私自动用、装卸*方厂房原有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租赁资产的性质,如需对*方所出租的资产等进行改造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方同意,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改造,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8.*方在租赁期间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藏或保存任何易燃爆危险物品。
9.*方应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及*方的安全检查,如发现资产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方,因未及时报告*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方全部承担。
10.*方应配备消防设施,严禁私拉私接水电,违反此条款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方承担全责。
11.*方如遇事故,双方都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由*方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方,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违约责任
1.*方如有严重违反此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方有权终止与*方的租赁合同,*方必须限期缴清需付*方的所有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后将所租赁场地恢复原样,限期搬出场地。
2.因*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规定或本协议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所有责任。
3.因未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未及时整改相关事故隐患,由此*方导致的后果或发生事故的,由*方承担所有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方承担责任。
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方租赁到期之日为止。
3.本协议未尽事项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准。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成交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样本)
*方(移交人):杭州 (略)
*方(接收人):
年 月 日,*方对位于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约360个停车位)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由*方竞得。现*、*双方已就成交标的物完成移交,特确认如下:
第一条成交标的物移交范围、方式
1.移交范围:本次移交的成交标的物为*方于 年 月 日经 (略) 拍卖的标的物。
2.移交方式:(1)**双方指定专人到达现场,*方移交人员为________,*方接收人员为________。(2)成交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双方交接人员已对上述移交范围内成交标的物逐一进行现场验收移交,*方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移交的法律后果
1. 本确认书一经签订,即视为成交标的物移交完成。
2. 本确认书签订后,*方应自行妥善管理好成交标的物,若产生标的物被盗、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与*方无关。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拍卖事宜及本确认书所涉事宜发生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四条 本确认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 (略) 、 (略) :
现委托为我单位参加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杭州 (略) 、 (略) 于2022年 (略) (略) 萧山分中心404室举行的萧山区大浦河公园地下停车场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2年 月 日
拍卖佣金收取标准
首年租金成交额
买受人费率
0-*元(含)
3.5%
100-*元(含)
2.1%
*元以上
0.7%
备注: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单个标的分段累进计取。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须 (略) 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仅可领取1张“拍卖会入场券”。
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本次拍卖1位竞买人仅限1人进入拍卖会现场,且参拍人须没有发热、近14天内没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的情况,并在进入拍卖会场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政府规定进入公共场所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采样的(具体时间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 (略) 工作人员;
(三)交易监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委托人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委托人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租赁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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