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213# | 宗地总面积: | *.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 (略) 以北、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东、以北、安徽雪龙 (略) 用地以西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20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7 | 起始价: | 182.*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22-316# | 宗地总面积: | 8295.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马园区: (略) 红线以北、泰盛(宿州) (略) 以南、以西、以东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295.32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5 | 起始价: | 130.*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22-317# | 宗地总面积: | *.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马园区: (略) 红线以南、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西、以东、大张村村民委员会、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66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99.*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9 | 起始价: | 1299.*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22-408# | 宗地总面积: | *.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埇桥区汴河街道大王村村民委员会用地以南、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西、以东、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8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3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227 | 起始价: | 632.*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2-213#地块要求:1、 (略) 法人。2、依据宿州经开区(鞋城)管委会函,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该宗地产业类型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指标要求详见《 (略) 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州经开区(鞋城)管委会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6、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略) 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2022-316#地块要求:1、 (略) 法人。2、依据宿马园区管委会函,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该宗地产业类型属机制纸及纸板制造;具体指标要求详见《 (略) 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马园区管委会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6、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略) 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2022-317#地块要求:1、 (略) 法人。2、依据宿马园区管委会函,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该宗地产业类型属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具体指标要求详见《 (略) 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马园区管委会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6、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略) 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到 网上报名(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1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略) 五楼拍卖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213# 号地块: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2022-316# 号地块: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2022-317# 号地块: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2022-408# 号地块:2022年11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022-408#地块要求:1、 (略) 法人。2、依据《 (略) 开展工业用地项目带方案出让推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申请建设用地带规划方案出让的函》,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竞得人取得土地以后,应严格按出让时确定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需经原方案审定单位批准同意。3、依据高新区管委会函,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该宗地产业类型属婴幼用品及食品生产;具体指标要求详见《 (略) 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高新区管委会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略) 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本次挂牌 (略) 上报名,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审查。竞买人需承诺所上传的电子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提供原件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原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CA办理方式:CA锁 (略) 上申请注册, (略) 对C (略) 上报名办法提供技术咨询。(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咨询电话0557-*)。 注册地址:http://**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 (略) 公共 (略) 进行查阅。 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 (略) 境外的( (略) 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 (略) 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新建项目应 (略) 理念及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本次出让土地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账号:农行宿州城中支行:*35 宿州农商银行三八支行:** (略) 分行埇桥支行:*1349 光大银行宿州分行:*57 中行宿州凤池支行:* 建行宿州科技广场支行:** 徽商银行 (略) 支行:*002 交通银行宿州分行营业部:**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X宗地竞买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略) (略) 联 系 人:曹先生王女士汪女士 联系电话:(0557)*、(055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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