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自然资出告字(202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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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自然资出告字(2022)05号


阳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朔自然资出告字(202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朔政函〔2022〕235号文件批准,受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阳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容积率

1-1A

985.14

837.37

≧20%

≦40%

0~+9

各地块容积率为0.7-1.0,五个地块用地面积之和平均折算建筑容积率≦0.85

1-1B

4231.56

3596.83

≧20%

≦40%

0~+9

1-1C

2356.37

2002.91

≧20%

≦40%

0~+9

1-1D

3078.23

2616.50

≧20%

≦40%

0~+9

1-1E

1272.08

1081.27

≧20%

≦40%

0~+9

合计

*.38

*.88

——

——

——

——

备注:1.地块位于阳朔县兴坪镇画山村委古昔湾村、厄根底村,五个地块组合出让总面积为*.38平方米,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点用地/*1),出让年限为50年。

2.其中1-1D地块地上既有建筑物890.9平方米;

3.表中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值,绿地率为下限值。建设规划具体要求按照朔自然资规条〔2022〕1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方式及费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以五个地块组合实施点状供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挂牌出让,采用公开增价竞买方式,竞买保证金*元,竞买起始总价为1920.*元,其中地上既有建筑物挂牌起始价为113.*元,不增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元,每次增价幅度为*元的整数倍。按照出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低于竞买起始总价即可成交,成交价高出竞买起始总价部分为土地出让金增加部分。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挂牌成交价款中的土地出让金50%及以上,其余土地出让金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90日内缴清(超过30日缴款的部分,须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挂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向阳朔县财政局缴纳既有建筑物价款113.*元;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全额承担)。挂牌土地出让金仅指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房产价款、利息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

三、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咨询服务费1000元,指南和项目登记服务费50元到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报名。

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11月21日17:00以前全额缴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22年11月21日17:30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五、其他事项

(一)出让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注意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阳朔县自然资源局交付土地后,出现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由兴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三)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四)A地块建设的项目须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不得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五)出让宗地由1-1A、1-1B、1-1C、1-1D、1-1E五个小地块组成,视同为一宗地,竞得人在竞得后不动产权须整体持有,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并在不动产权证上载明。

(六)竞得人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林地占征用审批手续,既有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到发改、住建、消防、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补充完成后方能办理产权证,办理及完善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七)新建建筑物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发改、住建、消防、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许可,要严格管控,按照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保护漓江风景名胜区自然风光不被破坏。

(八)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906)的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内容须符合《阳朔县兴坪镇古昔湾1-1地块的规划条件》(朔自然资规条〔2022〕1号)的要求。

(九)报名截止时,地块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的,摘牌日转为现场竞价日。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1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111室(阳 (略) 13号)

(三)挂牌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23日上午11:00。

(四)挂牌地点:阳朔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阳朔县阳 (略) 13号)。

(五)摘牌地点: (略) (略) 4楼12号开标室( (略) 临桂 (略)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六)联系电话:0773-*

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阳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朔自然资出告字(202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朔政函〔2022〕235号文件批准,受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阳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容积率

1-1A

985.14

837.37

≧20%

≦40%

0~+9

各地块容积率为0.7-1.0,五个地块用地面积之和平均折算建筑容积率≦0.85

1-1B

4231.56

3596.83

≧20%

≦40%

0~+9

1-1C

2356.37

2002.91

≧20%

≦40%

0~+9

1-1D

3078.23

2616.50

≧20%

≦40%

0~+9

1-1E

1272.08

1081.27

≧20%

≦40%

0~+9

合计

*.38

*.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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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地块位于阳朔县兴坪镇画山村委古昔湾村、厄根底村,五个地块组合出让总面积为*.38平方米,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点用地/*1),出让年限为50年。

2.其中1-1D地块地上既有建筑物890.9平方米;

3.表中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值,绿地率为下限值。建设规划具体要求按照朔自然资规条〔2022〕1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方式及费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以五个地块组合实施点状供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挂牌出让,采用公开增价竞买方式,竞买保证金*元,竞买起始总价为1920.*元,其中地上既有建筑物挂牌起始价为113.*元,不增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元,每次增价幅度为*元的整数倍。按照出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低于竞买起始总价即可成交,成交价高出竞买起始总价部分为土地出让金增加部分。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挂牌成交价款中的土地出让金50%及以上,其余土地出让金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90日内缴清(超过30日缴款的部分,须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挂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向阳朔县财政局缴纳既有建筑物价款113.*元;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全额承担)。挂牌土地出让金仅指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房产价款、利息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

三、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咨询服务费1000元,指南和项目登记服务费50元到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报名。

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11月21日17:00以前全额缴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22年11月21日17:30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五、其他事项

(一)出让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注意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阳朔县自然资源局交付土地后,出现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由兴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三)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四)A地块建设的项目须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不得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五)出让宗地由1-1A、1-1B、1-1C、1-1D、1-1E五个小地块组成,视同为一宗地,竞得人在竞得后不动产权须整体持有,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并在不动产权证上载明。

(六)竞得人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林地占征用审批手续,既有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到发改、住建、消防、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补充完成后方能办理产权证,办理及完善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七)新建建筑物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发改、住建、消防、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许可,要严格管控,按照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保护漓江风景名胜区自然风光不被破坏。

(八)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906)的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内容须符合《阳朔县兴坪镇古昔湾1-1地块的规划条件》(朔自然资规条〔2022〕1号)的要求。

(九)报名截止时,地块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的,摘牌日转为现场竞价日。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1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111室(阳 (略) 13号)

(三)挂牌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23日上午11:00。

(四)挂牌地点:阳朔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阳朔县阳 (略) 13号)。

(五)摘牌地点: (略) (略) 4楼12号开标室( (略) 临桂 (略)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六)联系电话:0773-*

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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