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寒旱集团百谷丰种业有限公司61.8%股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2GS1000048)
甘肃寒旱集团百谷丰种业有限公司61.8%股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2GS1000048)
标的名称 | 甘肃寒旱集 (略) 61.8 %股权 | ||
标的编号 | N0118GQ*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0-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甘肃寒旱集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肃 (略) 28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魏建设 | ||||||||||||||||||||||||||||||||||||||||||
成立时间 | 2017/05/27 | 注册资本(元) | *.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453RD7Q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经营范围 | 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生产、加工、销售;牧草、花卉种子的选育、生产、加工、销售;化肥、地膜销售;农业综合服务;农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化农业管理、服务;农业机械设备、园林机械设备的引进、推广、租赁、销售;瓜果、蔬菜、花卉、向日葵、牧草、园艺作物、绿化苗木的生产、销售;园艺绿化、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农业观光旅游、城市绿地养护、园林养护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点击查看>> | ||||||||||||||||||||||||||||||||||||||||||||
职工人数 | 9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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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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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61.8%股权对应评估值(万元) | 183.9786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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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甘肃寒旱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35U6Y8C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肃 (略) 660号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产(股)权比例 | 61.8%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定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甘肃寒旱 (略) 二O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1.股权转让前的应付账款在股权转让后由标的企业继续进行清偿;股权转让前的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股权转让前确认损失处理,其他应收账款由转让方以标的企业内部借款做兜底承诺,股权转让后继续清收,应收账款在股权转让后确认无法收回的由标的企业做核销处置; 2.标的企业向甘肃寒旱 (略) 的借款自股权转让完成变更后开始计息,年利率为4.2%,标的企业在3年内还清,若标的企业利用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优先偿还对甘肃寒旱 (略) 的内部借款。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职工安置方案 | 详见由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原股东拟将部分债权补充实缴资本102.*元。 6.标的企业已于2022年7月1日 (略) 肃 (略) 331号的厂区租赁,租期为二十年。 7.标的企业资产状况详见保盈通审字【2022】*号《财务清算审计报告》,正联评字【2022】第T3-088号《净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交易 | 转让底价(元) | *.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受让体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一名牵头人,并授权牵头人全权处理与本次产权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牵头人实施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应予以认可,且该等行为及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作为本项目意向受让方的,须签署并提交《联合受让协议》,并在《联合受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受让比例。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相关情况,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在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后,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投资者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主体资格介绍,并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查阅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承诺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活动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6.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7.自评估基准日起转让标的所有者权益发生的变化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公告期内自行踏勘、尽调,转让方予以配合。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联合受让协议书。须确定联合受让牵头代表、受让股权比例、保证金交纳等事宜; 2.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为*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17:00前,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闫经理 * 0937-*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肃 (略) 20号 | |
其 他 | 网址:甘 (略) 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标的名称 | 甘肃寒旱集 (略) 61.8 %股权 | ||
标的编号 | N0118GQ*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0-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甘肃寒旱集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肃 (略) 28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魏建设 | ||||||||||||||||||||||||||||||||||||||||||
成立时间 | 2017/05/27 | 注册资本(元) | *.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453RD7Q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经营范围 | 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生产、加工、销售;牧草、花卉种子的选育、生产、加工、销售;化肥、地膜销售;农业综合服务;农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化农业管理、服务;农业机械设备、园林机械设备的引进、推广、租赁、销售;瓜果、蔬菜、花卉、向日葵、牧草、园艺作物、绿化苗木的生产、销售;园艺绿化、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农业观光旅游、城市绿地养护、园林养护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点击查看>> | ||||||||||||||||||||||||||||||||||||||||||||
职工人数 | 9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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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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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61.8%股权对应评估值(万元) | 183.9786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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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甘肃寒旱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35U6Y8C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肃 (略) 660号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产(股)权比例 | 61.8%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定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甘肃寒旱 (略) 二O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1.股权转让前的应付账款在股权转让后由标的企业继续进行清偿;股权转让前的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股权转让前确认损失处理,其他应收账款由转让方以标的企业内部借款做兜底承诺,股权转让后继续清收,应收账款在股权转让后确认无法收回的由标的企业做核销处置; 2.标的企业向甘肃寒旱 (略) 的借款自股权转让完成变更后开始计息,年利率为4.2%,标的企业在3年内还清,若标的企业利用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优先偿还对甘肃寒旱 (略) 的内部借款。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职工安置方案 | 详见由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原股东拟将部分债权补充实缴资本102.*元。 6.标的企业已于2022年7月1日 (略) 肃 (略) 331号的厂区租赁,租期为二十年。 7.标的企业资产状况详见保盈通审字【2022】*号《财务清算审计报告》,正联评字【2022】第T3-088号《净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交易 | 转让底价(元) | *.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受让体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一名牵头人,并授权牵头人全权处理与本次产权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牵头人实施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应予以认可,且该等行为及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作为本项目意向受让方的,须签署并提交《联合受让协议》,并在《联合受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受让比例。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相关情况,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在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后,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投资者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主体资格介绍,并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查阅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承诺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活动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6.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7.自评估基准日起转让标的所有者权益发生的变化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公告期内自行踏勘、尽调,转让方予以配合。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联合受让协议书。须确定联合受让牵头代表、受让股权比例、保证金交纳等事宜; 2.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为*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17:00前,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闫经理 * 0937-*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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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网址:甘 (略) 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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