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中国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水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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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46.*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略) | ||
所属行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XE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水污染治理;礼品花卉销售;城市绿化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水利水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935.36 | 91.89 | 89.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8.22 | 248.7 | 1209.51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2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175.59 | -547.54 | -547.5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39.56 | 529.93 | 109.63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利水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B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83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日期 | 2022-04-20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处 (略) 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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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标的企业原债权和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再使用“中国水电三局”字号,且标的企业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不再使用中国 (略) 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且不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2年内将标的企业所有资产搬离目前经营用地,最晚搬离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30日。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 (略) 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 (略) 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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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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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水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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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46.*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略) | ||
所属行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XE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水污染治理;礼品花卉销售;城市绿化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水利水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935.36 | 91.89 | 89.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8.22 | 248.7 | 1209.51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2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175.59 | -547.54 | -547.5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39.56 | 529.93 | 109.63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利水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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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B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83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日期 | 2022-04-20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处 (略) 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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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标的企业原债权和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再使用“中国水电三局”字号,且标的企业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不再使用中国 (略) 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且不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2年内将标的企业所有资产搬离目前经营用地,最晚搬离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30日。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 (略) 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 (略) 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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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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