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第二次公开转让[2022]079号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第二次公开转让[2022]079号
项目名称 |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第二次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文化 (略) 批准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1月10日, (略) 会议中心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开转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10月2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2月05日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会议中心 (略) | ||
标的物概况 | 一. 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位于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为独栋成套住宅。总楼层为3层,第一、第二层为住宅,第3层为阁楼,土地面积162.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3.79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145.414平方米、二层面积133.133平方米、阁楼面积65.242平方米)。钢混结构,无院落、无地下室。房产土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76年01月18日止。 二. 房产现状 该标的房产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目前该标的房产为毛坯房,空置状态。 产权证号:苏(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三. 转让参考价格 根据中 (略)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于2021年12月6日评估值为567.*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文化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67.*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住宅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五下午(13:00~16:00)协助踏勘现场。(联系人:吕先生*,请提前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备查文件 | 1、 (略) 会议中心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苏物管董[2021]09号) 2、《关于挂牌出售未名苑32幢房产的请示》(苏会物管总[2021]10号) 3、《 (略) 会议中心 (略) 公开转让房地产的请示》(苏会集董 [2021]16号)(含批复) 4、 (略) 会议中心 (略) 拟公开转让房地产确定底价事宜所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幢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 8、拟 (略) 签的《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拍卖的方式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若发生拍卖,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贷款。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 (略) 签手续, (略) 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 (略) (略) 监管帐户。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2022年12月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 | ||
传真 | 0512-* |
项目名称 |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第二次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文化 (略) 批准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1月10日, (略) 会议中心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开转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10月2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2月05日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会议中心 (略) | ||
标的物概况 | 一. 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位于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为独栋成套住宅。总楼层为3层,第一、第二层为住宅,第3层为阁楼,土地面积162.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3.79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145.414平方米、二层面积133.133平方米、阁楼面积65.242平方米)。钢混结构,无院落、无地下室。房产土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76年01月18日止。 二. 房产现状 该标的房产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目前该标的房产为毛坯房,空置状态。 产权证号:苏(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三. 转让参考价格 根据中 (略)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于2021年12月6日评估值为567.*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文化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67.*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住宅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五下午(13:00~16:00)协助踏勘现场。(联系人:吕先生*,请提前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备查文件 | 1、 (略) 会议中心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苏物管董[2021]09号) 2、《关于挂牌出售未名苑32幢房产的请示》(苏会物管总[2021]10号) 3、《 (略) 会议中心 (略) 公开转让房地产的请示》(苏会集董 [2021]16号)(含批复) 4、 (略) 会议中心 (略) 拟公开转让房地产确定底价事宜所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幢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 8、拟 (略) 签的《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拍卖的方式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若发生拍卖,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贷款。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 (略) 签手续, (略) 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 (略) (略) 监管帐户。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2022年12月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 | ||
传真 | 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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