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合川区南办处堰口村二社A-2宗地使用权、B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合川区南办处堰口村二社A-2宗地使用权、B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联系。

拍卖公告

(略) 合 (略) 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 (略) (http://**)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合川区南办处堰口村二社A-2宗地使用权、B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物不包括室内动产、厂房内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本次拍卖为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拍卖。

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分别为204房地证2013字第*号、204房地证2013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569平方米、*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8年4月17日。

地上建筑物(无权证):

序号

房屋名称

房屋结构

房屋层数(层)

房屋层高(M)

建筑面积(m2)

1

办公大楼

砖混

2

10.1

1456.84

2

食堂

砖混

1

4.5

155.97

3

食堂-1

砖混

1

4.5

25.25

4

酒精车间

1

4

229.54

5

酒精车间-1

1

2.9

19.88

6

锅炉房

1

4.8

72.50

7

污水处理设备房

砖混

1

3

19.43

8

B厂房

1

11.5

3904.97

9

连接房

1

10.5

308.76

10

连接房-1

1

4.2

33.42

11

B厂房-1

1

5

20.23

12

B厂房-2

1

3.7

23.32

13

B厂房-3

1

5.1

59.81

14

B厂房-4

1

5.3

60.36

15

A厂房

1

11.5

3912.66

16

A厂房-1

1

5.1

25.70

17

门卫室

1

3.7

20.41

18

变电房

1

4.2

71.17

19

杂物间

1

2.2

4.77

合计

*.99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标的物部分自用,部分出租用于生产经营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显示,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32年10月31日,计租面积7387平方米,月租金*.5元(6年后有递增)。

2、申请执行人租赁被执行人厂房后添置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元(详见清单)。买受人购买标的物后需另支付该款。

3、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地上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书,本院不负责办理地上建筑物产权证书,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可将标的物裁定确权给买受人,建筑物所涉及的房屋名称、房屋结构、房屋层高、建筑面积等信息以当事人提供的“港富建筑物清单”为依据,本院不承担产权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和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价差和其他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该标的物对买受人条件是否有限制及土地的使用是否有存在限制请买受人事先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费用、风险;该标的是否受产业定位限制,即包括但不限于高污染、高能耗、限制类产业竞买相关等具体情况,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否则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 (略) 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400-8558-356。

评估价:1656.*元。起拍价:1159.*元。保证金:115.*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并明确看样时间,预约电话:400-8558-356。组织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略) 安排。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7 (略) 合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合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 (略) 交付范围内),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 (略) 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 (略) 申请, (略) 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联系。

十一、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合 (略) ,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账号:**)。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 (略) 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 (略) (略) :400-8558-356

(略) 合 (略) 咨询电话:023-*

(略) 合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合 (略) 联系地址: (略)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 (略) 88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查室监督电话:023-*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略) 合 (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重庆, (略) ,合川区,重庆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联系。

拍卖公告

(略) 合 (略) 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 (略) (http://**)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合川区南办处堰口村二社A-2宗地使用权、B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物不包括室内动产、厂房内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本次拍卖为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拍卖。

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分别为204房地证2013字第*号、204房地证2013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569平方米、*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8年4月17日。

地上建筑物(无权证):

序号

房屋名称

房屋结构

房屋层数(层)

房屋层高(M)

建筑面积(m2)

1

办公大楼

砖混

2

10.1

1456.84

2

食堂

砖混

1

4.5

155.97

3

食堂-1

砖混

1

4.5

25.25

4

酒精车间

1

4

229.54

5

酒精车间-1

1

2.9

19.88

6

锅炉房

1

4.8

72.50

7

污水处理设备房

砖混

1

3

19.43

8

B厂房

1

11.5

3904.97

9

连接房

1

10.5

308.76

10

连接房-1

1

4.2

33.42

11

B厂房-1

1

5

20.23

12

B厂房-2

1

3.7

23.32

13

B厂房-3

1

5.1

59.81

14

B厂房-4

1

5.3

60.36

15

A厂房

1

11.5

3912.66

16

A厂房-1

1

5.1

25.70

17

门卫室

1

3.7

20.41

18

变电房

1

4.2

71.17

19

杂物间

1

2.2

4.77

合计

*.99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标的物部分自用,部分出租用于生产经营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显示,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32年10月31日,计租面积7387平方米,月租金*.5元(6年后有递增)。

2、申请执行人租赁被执行人厂房后添置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元(详见清单)。买受人购买标的物后需另支付该款。

3、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地上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书,本院不负责办理地上建筑物产权证书,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可将标的物裁定确权给买受人,建筑物所涉及的房屋名称、房屋结构、房屋层高、建筑面积等信息以当事人提供的“港富建筑物清单”为依据,本院不承担产权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和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价差和其他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该标的物对买受人条件是否有限制及土地的使用是否有存在限制请买受人事先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费用、风险;该标的是否受产业定位限制,即包括但不限于高污染、高能耗、限制类产业竞买相关等具体情况,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否则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 (略) 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400-8558-356。

评估价:1656.*元。起拍价:1159.*元。保证金:115.*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并明确看样时间,预约电话:400-8558-356。组织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略) 安排。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7 (略) 合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合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 (略) 交付范围内),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 (略) 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 (略) 申请, (略) 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联系。

十一、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合 (略) ,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账号:**)。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 (略) 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 (略) (略) :400-8558-356

(略) 合 (略) 咨询电话:023-*

(略) 合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合 (略) 联系地址: (略)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 (略) 88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查室监督电话:023-*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略) 合 (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重庆, (略) ,合川区,重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