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三处弃渣处置
嵊州市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三处弃渣处置
标的名称 | 嵊州市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三处弃渣处置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共三处, (略) 三界镇里钓村(章清线)路边的两堆土石料,均为普通泥石质混合类型宕渣,经测定数量分别预估为1695.1m3、1650.4m3,两堆小计为3345.5m3; (略) 三界 (略) 新邻里广场(章黄线)路边的石料,主要为建筑用石料(含玄武岩石料),经测定数量预估为5801.6m3 ; (略) 三 (略) 启航花苑小区西侧的土石料,主要为泥石质混合类型宕渣(含玄武岩石料),经测定数量预估为1833.1 m3。场地范围内实际弃渣开挖发生量与参考总量可能存在误差,受让方应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5、弃渣区 (略) 复杂,运输过程经过周边村庄和水库内部范围,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采,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6、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储昱锴,联系电话:*,地址: (略) 三界 (略) 8号。8、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含数量)为准,实际弃渣可能包有砂砾岩、粉砂岩、凝灰岩、石屑、石粉、碎石、建筑杂物和生活垃圾等混杂物,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买成交价。 (略) 对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9、弃渣等使用用途狭窄,并需一定堆放场地,并充分考虑综合价格等投资风险。10、受让方 (略) 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11、弃渣价格不包括采挖及运输费用,均以堆放点作为起点交付,标的以现场堆放的平地为标高,不得新挖,数量仅供参考。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三 (略) 200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37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63.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天须缴纳*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农商行三界支行,账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归还。受让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视同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 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 (略) (略) 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具体开票种类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而定。如受让方对开票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咨询转让方。4.转让资产明细参见资产明细表,但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5.受让方在拆除、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6.本次竞买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7.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8.如因塌陷、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延误等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受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接受转让方的监督,严禁超出本标的所涉范围挖运。如未按要求施工,则转让方有权作受让方违约处理,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作退还。10.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施工或影响项目进度,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运输期限及相关要求,受让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弃渣运输工作,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1.受让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运输过程及其他相关工作需符合交通、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为工作人员和工作机械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冲洗池、沉淀池等相关环保清洗设施,满足工作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储昱锴 | ||
联系人电话 | * |
其他 |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资产明细表.xls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傅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q.com、*@*63.com | ||
地址 | (略) 越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储昱锴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三界镇人民政府 | 网址 |
标的名称 | 嵊州市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三处弃渣处置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共三处, (略) 三界镇里钓村(章清线)路边的两堆土石料,均为普通泥石质混合类型宕渣,经测定数量分别预估为1695.1m3、1650.4m3,两堆小计为3345.5m3; (略) 三界 (略) 新邻里广场(章黄线)路边的石料,主要为建筑用石料(含玄武岩石料),经测定数量预估为5801.6m3 ; (略) 三 (略) 启航花苑小区西侧的土石料,主要为泥石质混合类型宕渣(含玄武岩石料),经测定数量预估为1833.1 m3。场地范围内实际弃渣开挖发生量与参考总量可能存在误差,受让方应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5、弃渣区 (略) 复杂,运输过程经过周边村庄和水库内部范围,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采,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6、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储昱锴,联系电话:*,地址: (略) 三界 (略) 8号。8、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含数量)为准,实际弃渣可能包有砂砾岩、粉砂岩、凝灰岩、石屑、石粉、碎石、建筑杂物和生活垃圾等混杂物,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买成交价。 (略) 对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9、弃渣等使用用途狭窄,并需一定堆放场地,并充分考虑综合价格等投资风险。10、受让方 (略) 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11、弃渣价格不包括采挖及运输费用,均以堆放点作为起点交付,标的以现场堆放的平地为标高,不得新挖,数量仅供参考。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三 (略) 200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37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63.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天须缴纳*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农商行三界支行,账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归还。受让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视同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 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 (略) (略) 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具体开票种类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而定。如受让方对开票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咨询转让方。4.转让资产明细参见资产明细表,但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5.受让方在拆除、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6.本次竞买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7.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8.如因塌陷、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延误等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受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接受转让方的监督,严禁超出本标的所涉范围挖运。如未按要求施工,则转让方有权作受让方违约处理,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作退还。10.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施工或影响项目进度,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运输期限及相关要求,受让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弃渣运输工作,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1.受让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运输过程及其他相关工作需符合交通、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为工作人员和工作机械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冲洗池、沉淀池等相关环保清洗设施,满足工作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储昱锴 | ||
联系人电话 | * |
其他 |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资产明细表.xls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傅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q.com、*@*63.com | ||
地址 | (略) 越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储昱锴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三界镇人民政府 | 网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