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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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宜南拍[2022]03号项目名称 (略) 南溪区2022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2022-10-25 09:00公告结束时间2022-11-13 16:00

(略) 南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宜南拍[2022]0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将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时整,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位置

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出让期限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

*㎡(约34.54亩)

二类居住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1.6

不大于28%

60米及以下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2560元/㎡(每亩约170.*元)

*元

2

南溪区仙源街道

XC-B-01-09地块

*㎡(约69.80亩)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大于1.0且不大于1.6

不大于28%

60米及以下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2560元/㎡(每亩约170.*元)

*元

3

南溪区仙源街道

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

*㎡(约125.54亩)

XC-C-04-02地块为商业用地、XC-C-04-04地块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XC-C-05-01地块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XC-C-04-02地块不大于1.2、XC-C-04-04地块不大于2.5、XC-C-05-01地块不大于2.5

XC-C-04-02地块不大于55%、XC-C-04-04地块不大于22%、XC-C-05-01地块不大于22%

XC-C-04-02地块24米以下、XC-C-04-04地块80米以下、XC-C-05-01地块80米以下、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3080元/㎡(每亩约205.*元)

*元

4

南溪区仙源街道

XC-D-13-05地块

*㎡(约126.89亩)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大于1.0且不大于1.5

不大于28%

居住建筑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要求执行,不超过27米。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3150元㎡(每亩约210.*元)

*元

备注: 1、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上述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

3、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设置要求:

(1)养老服务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所需配套面积110平方米已经在XC-B-01-09规划地块落实,该地块不再单独配套;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将规划的XC-B-01-03地块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该地块,需配套养老设施用房不少于330平方米;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将各地块规划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XC-C-05-01地块,XC-C-04-02、XC-C-04-04地块不再单独配建。XC-C-05-01地块需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不低于610平方米;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小于30平方米配建,且不得分割设置。

(2)卫生服务站: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将各地块规划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XC-C-05-01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且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3)以上地块配套设施均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南溪区政府指定部门。

4、项目建设要求及竞得人的义务:

(1)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地面停车位总数的20%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访客停车区的20%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固定车位按需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和配电变电设施增容空间,固定车位充电桩按不低于15%的比例安装到位,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地面停车位按生态停车位规划设计,地面停车位总数的50%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2)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机动车标准车位宽度按不小于2.5米执行,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3)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应按照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要求,同步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并报人防部门同步审批及管理;确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但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建筑高度: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60米以下;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60米以下;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中XC-C-04-02地块24米以下,XC-C-04-04地块80米以下,XC-C-05-01地块80米以下;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居住建筑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要求执行,不超过27米。

6、上述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溪区人民政府签订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建设内容及要求: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1号);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2号);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9号);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1〕宜南9号改)。

7.实际出让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附宗地红线图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 (略) 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的地块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拍卖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1 月13 日16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相关栏目内自行下载。

联系地址: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南 (略) 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彭先生王女士咨询电话:0831—*

网址: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自然资源 (略) (http://**)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2022年10 月25 日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宜南拍[2022]03号项目名称 (略) 南溪区2022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2022-10-25 09:00公告结束时间2022-11-13 16:00

(略) 南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宜南拍[2022]0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将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时整,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位置

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出让期限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

*㎡(约34.54亩)

二类居住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1.6

不大于28%

60米及以下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2560元/㎡(每亩约170.*元)

*元

2

南溪区仙源街道

XC-B-01-09地块

*㎡(约69.80亩)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大于1.0且不大于1.6

不大于28%

60米及以下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2560元/㎡(每亩约170.*元)

*元

3

南溪区仙源街道

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

*㎡(约125.54亩)

XC-C-04-02地块为商业用地、XC-C-04-04地块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XC-C-05-01地块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XC-C-04-02地块不大于1.2、XC-C-04-04地块不大于2.5、XC-C-05-01地块不大于2.5

XC-C-04-02地块不大于55%、XC-C-04-04地块不大于22%、XC-C-05-01地块不大于22%

XC-C-04-02地块24米以下、XC-C-04-04地块80米以下、XC-C-05-01地块80米以下、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3080元/㎡(每亩约205.*元)

*元

4

南溪区仙源街道

XC-D-13-05地块

*㎡(约126.89亩)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大于1.0且不大于1.5

不大于28%

居住建筑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要求执行,不超过27米。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3150元㎡(每亩约210.*元)

*元

备注: 1、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上述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

3、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设置要求:

(1)养老服务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所需配套面积110平方米已经在XC-B-01-09规划地块落实,该地块不再单独配套;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将规划的XC-B-01-03地块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该地块,需配套养老设施用房不少于330平方米;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将各地块规划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XC-C-05-01地块,XC-C-04-02、XC-C-04-04地块不再单独配建。XC-C-05-01地块需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不低于610平方米;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小于30平方米配建,且不得分割设置。

(2)卫生服务站: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将各地块规划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XC-C-05-01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且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3)以上地块配套设施均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南溪区政府指定部门。

4、项目建设要求及竞得人的义务:

(1)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地面停车位总数的20%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访客停车区的20%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固定车位按需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和配电变电设施增容空间,固定车位充电桩按不低于15%的比例安装到位,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地面停车位按生态停车位规划设计,地面停车位总数的50%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区发展改革局监督实施。

(2)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机动车标准车位宽度按不小于2.5米执行,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区住建城管局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3)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应按照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要求,同步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并报人防部门同步审批及管理;确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但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建筑高度: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60米以下;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60米以下;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中XC-C-04-02地块24米以下,XC-C-04-04地块80米以下,XC-C-05-01地块80米以下;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居住建筑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要求执行,不超过27米。

6、上述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溪区人民政府签订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建设内容及要求: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3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1号);南溪区仙源街道XC-B-01-09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2号);南溪区仙源街道XC-C-04-02、XC-C-04-04、XC-C-05-01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9号);南溪区仙源街道XC-D-13-05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1〕宜南9号改)。

7.实际出让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附宗地红线图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 (略) 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的地块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拍卖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1 月13 日16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相关栏目内自行下载。

联系地址: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南 (略) 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彭先生王女士咨询电话:0831—*

网址: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自然资源 (略) (http://**)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2022年10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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