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500吨废旧车轮转让(铁路装备陕西分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289)
约3500吨废旧车轮转让(铁路装备陕西分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289)
项目名称 | 约3500吨废旧车轮转让( (略) )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28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10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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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略) 内、 (略) (略)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吨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锋 (略) | ||||||||||||||||||||||||||
转让底价(元) | */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常务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3500吨,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预约后,亲自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物 (略) (略) 内(标的物存放约1500吨) (略) (略) 内(标的物存放约2000吨),请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转让方企业内部及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防控要求和勘验时间的变动,请各意向受让方给予理解与配合。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按照货位顺序依次拉运。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允许进行二次利用,如因受让方擅自二次利用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提货时如现场实际过磅吨数大于预估吨数20%以内的本标的资产,请最终受让方按照每吨成交价乘以超出预估吨数部分的吨数向转让方补足交易价款,并拉运离场。 6、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按照公告约定金额向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其中67%为认购保证金;33%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中心原则上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但如出现实际交接吨数仅为预估吨数50%(含50%)以下时,转、受让双方向中心提供经双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中心按照实际过磅吨数据实结算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11、根据转让方要求,公告所附《禁止参与项目单位名单》中所列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如其参与且成为最高报价者,其受让资格不予确认,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按照保证金约定扣除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单方终结项目并重新挂牌。 12、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相关内容。 | |
标的交割 | 现场过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型号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预估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后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受让方办理提货手续,受让方需在收到提货邮件或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15%向转让方支付提货履约保证金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相关废旧物资购销合同、廉洁从业与安全作业履约承诺书(详见附件)。受让方未按期办理提货手续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转让方按照全部预付交易价款的5‰扣减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未办理提货手续的,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本次交易,并扣除受让方已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50%作为受让方违约金。提货履约保证金待资产安全拆解、搬运、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且无违约责任后,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的提货工期延长,提货工期每延长一日,转让方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5‰从提货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违约金。 7、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8、资产交接完毕后,转受双方就受让方交纳的预付交易价款以及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受让方补交的预付交易价款进行结算。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1、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8 00:00:00 至 2022-08-10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8-1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28 00:00:00-2022-08-11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报名电话:李经理 * | |
其 他 | 标的勘验联系人:李经理 * |
项目名称 | 约3500吨废旧车轮转让( (略) )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28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10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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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略) 内、 (略) (略)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吨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锋 (略) | ||||||||||||||||||||||||||
转让底价(元) | */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常务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3500吨,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预约后,亲自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物 (略) (略) 内(标的物存放约1500吨) (略) (略) 内(标的物存放约2000吨),请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转让方企业内部及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防控要求和勘验时间的变动,请各意向受让方给予理解与配合。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按照货位顺序依次拉运。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允许进行二次利用,如因受让方擅自二次利用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提货时如现场实际过磅吨数大于预估吨数20%以内的本标的资产,请最终受让方按照每吨成交价乘以超出预估吨数部分的吨数向转让方补足交易价款,并拉运离场。 6、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按照公告约定金额向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其中67%为认购保证金;33%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中心原则上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但如出现实际交接吨数仅为预估吨数50%(含50%)以下时,转、受让双方向中心提供经双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中心按照实际过磅吨数据实结算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11、根据转让方要求,公告所附《禁止参与项目单位名单》中所列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如其参与且成为最高报价者,其受让资格不予确认,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按照保证金约定扣除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单方终结项目并重新挂牌。 12、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相关内容。 | |
标的交割 | 现场过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型号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预估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后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受让方办理提货手续,受让方需在收到提货邮件或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15%向转让方支付提货履约保证金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相关废旧物资购销合同、廉洁从业与安全作业履约承诺书(详见附件)。受让方未按期办理提货手续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转让方按照全部预付交易价款的5‰扣减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未办理提货手续的,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本次交易,并扣除受让方已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50%作为受让方违约金。提货履约保证金待资产安全拆解、搬运、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且无违约责任后,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的提货工期延长,提货工期每延长一日,转让方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5‰从提货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违约金。 7、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8、资产交接完毕后,转受双方就受让方交纳的预付交易价款以及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受让方补交的预付交易价款进行结算。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1、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8 00:00:00 至 2022-08-10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8-1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28 00:00:00-2022-08-11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报名电话:李经理 * | |
其 他 | 标的勘验联系人:李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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