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团结北路24号康盛小区E10号楼1单元103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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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团结北路24号康盛小区E10号楼1单元103室房产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团结北路24号康盛小区E10号楼1单元103室房产

挂牌日期:2022-10-22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团结北路24号康盛小区E10号楼1单元103室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北京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市辖区
挂牌价格69.*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2-10-22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前通过北交互联系统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规范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7、受让方须支付成交金额4%的基础服务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团结北路24号康盛小区E10号楼1单元103室房产

挂牌日期:2022-10-22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团结北路24号康盛小区E10号楼1单元103室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北京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市辖区
挂牌价格69.*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2-10-22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前通过北交互联系统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规范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7、受让方须支付成交金额4%的基础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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