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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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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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GR2022CQ*转让底价*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10-28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11-24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荣昌区资产类别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荣昌区昌州 (略) 31号1幢、2幢
转让底价(万元)*元
产权证号渝(2022)荣昌区不动产权第*号;渝(2022)荣昌区不动产权第*号楼盘名称
楼层1-3层建筑面积(㎡)*.42
房屋用途工业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62-09-19
是否存在租赁租赁期至2027-08-14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是否存在居住权
评估报告文号渝证资评报字【2022】第45号
评估基准日2022-10-22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李博联系电话*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 (略)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 (略)
评估备案机构 (略) 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该项目系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若本次交易形成竞价,成交价按各房产证载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据转让方提供的说明显示:标的位于荣昌高新区板桥组团服饰产业基地内,标的使用须符合荣昌区政府整 (略) 服装外贸出口基地的统一规划,相关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有租赁;标的房产使用须符合区政府规划;本次转让不包含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标的有租赁,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如在项目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2) (略) 络报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选择支付交易价款:(一)若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二)若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同时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本次交易及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契税、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十、房产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一、标的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日起50日内转让方负责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租赁收益从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十二、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三、项目的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资产评估报告、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808.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交所集团荣昌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林子惠联系电话023-*


标的名称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
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 4040808房产 报名中

报价会名称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最新价(万元)状态开始时间
暂无报价会!
鉴证书编号鉴证书名称成交价(万元)日期
鉴证书暂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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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GR2022CQ*转让底价*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10-28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11-24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荣昌区资产类别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荣昌区昌州 (略) 31号1幢、2幢
转让底价(万元)*元
产权证号渝(2022)荣昌区不动产权第*号;渝(2022)荣昌区不动产权第*号楼盘名称
楼层1-3层建筑面积(㎡)*.42
房屋用途工业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62-09-19
是否存在租赁租赁期至2027-08-14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是否存在居住权
评估报告文号渝证资评报字【2022】第45号
评估基准日2022-10-22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李博联系电话*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 (略)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 (略)
评估备案机构 (略) 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该项目系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若本次交易形成竞价,成交价按各房产证载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据转让方提供的说明显示:标的位于荣昌高新区板桥组团服饰产业基地内,标的使用须符合荣昌区政府整 (略) 服装外贸出口基地的统一规划,相关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有租赁;标的房产使用须符合区政府规划;本次转让不包含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标的有租赁,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如在项目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2) (略) 络报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选择支付交易价款:(一)若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二)若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同时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本次交易及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契税、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十、房产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一、标的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日起50日内转让方负责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租赁收益从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十二、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三、项目的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资产评估报告、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808.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交所集团荣昌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林子惠联系电话023-*


标的名称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
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31号1幢、2幢厂房整体转让 4040808房产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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