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评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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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东莞供电局

  编制主体: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 (略)

  论证报告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0日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箱:*@*ttp://**

  附件:《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东莞供电局

  编制主体: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 (略)

  论证报告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0日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箱:*@*ttp://**

  附件:《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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