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前镇紫云湖小区安置房出售(住宅17套,车库20套)挂牌公告(20221027/508cb23f-33d3-42ad-8bd1-441743f69d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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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镇紫云湖小区安置房出售(住宅17套,车库20套)挂牌公告(20221027/508cb23f-33d3-42ad-8bd1-441743f69d56)

重要提示:意向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 (略) (略) (http://**)办事指南中的《 (略) 公共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 (略) (略) 产权竞价交易规则》、《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风险提示书》、《诚信承诺书》等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资格审查(按需)、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使用电脑操作交易系统。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审查

发布单位: (略) (略) 金坛分中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直到征集到意向竞买方。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1、本项目标的为安置房,产权人为指前镇综合保障中心,具备已备案的房产清册数据,但暂未申领对应每个标的的不动产权证书,转让方承诺房屋产权明确,无任何纠纷,并将协助、配合买受人办理所购房地产过户手续。竞价结束后的资产交割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成交款缴纳、标的过户、标的交割、税费缴纳等)全部由买受人与转让方承担对应责任、协商办理, (略) (略) 金坛分中心对标的资产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成交价款结算、房屋过户、交割等责任。请意向竞买方审慎考虑项目风险因素、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因竞买方自身原因放弃竞得资格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的行为。
3、实物资产以现场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有权利及义务对实物资产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了解和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方根据《项目公告》、《竞价交易规则》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公告期满后,竞买方应在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竞价成交确认书》。
5、竞买方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凭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至资产占有单位办理签约手续,并及时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一、标的概况

报名时请核对标的编号和名称,避免报错标的。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房屋权证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保证金

转让底价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房屋用途

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

房屋户型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装修情况

配备电梯

备注

**

紫云湖1-502

110.09

19.9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503

110.09

19.9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6-504

107.61

19.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7-502

103.14

18.3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7-504

107.61

19.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2-502

103.14

18.3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3-502

103.14

18.3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6-502

103.17

17.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16-505

103.17

17.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16-506

107.64

17.84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4-506

107.64

17.9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5-503

103.17

17.14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5-506

107.64

17.88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5-606

172.17

28.6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6

二期其中阁楼64.53

**

紫云湖26-604

201.52

33.33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6

二期其中阁楼66.89

**

紫云湖33-505

108.61

17.9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36-506

113.73

18.78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12-7

14.13

14.13

*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2-14

10.47

1.8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3-6

12.96

2.3

3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7-21

12.74

2.12

3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9-5

9.66

1.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9-25

9.81

1.63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1

8.11

1.34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2

8.11

1.34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4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5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6-17

10.61

1.75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7-4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7-5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12

7.93

1.31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15

7.46

1.23

1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43

8.87

1.4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50

8.87

1.4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55

7.41

1.22

1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59

7.41

1.22

1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67

8.82

1.45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配套、环境、交通等

东临西湖馨宁小区,南临指前中学,西 (略) , (略) 。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常源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12日

其他事项说明

(一)意向竞买方需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竞价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款。
(三)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竞买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价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 (略) (略) 金坛分中心及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金坛分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

(六)本次竞价标的如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在标的交付前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二、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概况

资产占有单位承诺

我方 (略) (略) 金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 (略) 站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息。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金坛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及《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资产占有单位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金坛区指前镇综合保障中心

注册地址

(略) 指前镇

转让行为批准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金坛区财政局

批准材料名称

《 (略) 金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三、意向竞买方条件

意向竞买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竞买方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 (略) (略) (http://**)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交易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期限

(一)2022年11月11日17时前按系统提示缴纳,请仔细核对付款人户名和账号, (略) 注册的基本户户名及账号完全一致,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划转,柜台划转;

(三)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

(四)切勿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此公告页面上的成交款缴纳账户。

处置方式

(一)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竞买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须在《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和《实物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成交款汇入成交款结算账户,服务费用缴纳,标的交割完毕后,携带上述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意向竞买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竞价公告的内容无异议接受,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参与竞价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竞买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1.竞买方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查验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竞买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日期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3.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

4.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6.竞买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竞买方放弃标的。竞买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受让标的的,该标的可再次挂牌交易。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本次竞价标的竞买方需一次性付款

(二)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竞买方必须在成交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逾期付款,将由竞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四)成交款缴纳账户由转让方提供。

标的交割

本项目标的过户和交割均由转让方与买受人自行办理。

(一)标的过户:
1、标的过户: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买受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领取购房发票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过户所需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在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3、买受人需缴纳维修基金;
4、转让方房产过户联系人:韦先生 *
(二)标的交割:
1、房屋成交款全部付清、房产过户完成, (略)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由物业公司配合验房;

2、买受人凭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费用的缴费凭证与转让方办理房产交割手续,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现场展示

意向竞买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联系方式:韦先生 *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

报名手续

(一)意向竞买方应在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 (略) (略) (http://**),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资格审查(按需)、保证金缴纳等手续,保证金缴纳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竞买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 (略) (略) 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竞买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方式

(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按公告要求报 (略) 络报价的,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 (略) 络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按公告要求报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注意事项

我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推广本项目,任何第三方发布、转载本项目的信息,均与本中心无关。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11月149:00到

2022年11月1416:00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服务费

交易双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缴纳方法详见附件《服务费缴费指南》。

交易服务费参考《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标准执行。

询问、异议

(一)询问:

意向竞买方对国有产权交易活动有疑问的,*@*q.com咨询,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项目疑问建议咨询转让方,平台操作疑问建议咨询交易中心或技术支持。

(二)异议:

1、意向竞买方(潜在意向竞买方)对交易公告标的概况、租赁合同条款等标的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自由竞价开始前提出,对于自由竞价开始后提出质疑的,其质疑被视为无效质疑。

2、意向竞买方(潜在意向竞买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通过书面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日期。提出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提出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doc]
国有产权服务费缴费指南.doc[/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doc]
竞买人操作指南 (2).doc[/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doc]
紫云湖.zip[/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zip]

联系方式

转让方

韦先生 *

交易中心

崔女士 0519-*

技术支持

张先生 051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单位地址

(略) 金 (略) 168号403-4室

*56D-3
*150

重要提示:意向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 (略) (略) (http://**)办事指南中的《 (略) 公共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 (略) (略) 产权竞价交易规则》、《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风险提示书》、《诚信承诺书》等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资格审查(按需)、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使用电脑操作交易系统。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审查

发布单位: (略) (略) 金坛分中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直到征集到意向竞买方。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1、本项目标的为安置房,产权人为指前镇综合保障中心,具备已备案的房产清册数据,但暂未申领对应每个标的的不动产权证书,转让方承诺房屋产权明确,无任何纠纷,并将协助、配合买受人办理所购房地产过户手续。竞价结束后的资产交割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成交款缴纳、标的过户、标的交割、税费缴纳等)全部由买受人与转让方承担对应责任、协商办理, (略) (略) 金坛分中心对标的资产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成交价款结算、房屋过户、交割等责任。请意向竞买方审慎考虑项目风险因素、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因竞买方自身原因放弃竞得资格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的行为。
3、实物资产以现场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有权利及义务对实物资产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了解和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方根据《项目公告》、《竞价交易规则》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公告期满后,竞买方应在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竞价成交确认书》。
5、竞买方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凭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至资产占有单位办理签约手续,并及时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一、标的概况

报名时请核对标的编号和名称,避免报错标的。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房屋权证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保证金

转让底价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房屋用途

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

房屋户型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装修情况

配备电梯

备注

**

紫云湖1-502

110.09

19.9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503

110.09

19.9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6-504

107.61

19.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7-502

103.14

18.3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7-504

107.61

19.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2-502

103.14

18.3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3-502

103.14

18.3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一期

**

紫云湖16-502

103.17

17.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16-505

103.17

17.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16-506

107.64

17.84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4-506

107.64

17.91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5-503

103.17

17.14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5-506

107.64

17.88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25-606

172.17

28.6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6

二期其中阁楼64.53

**

紫云湖26-604

201.52

33.33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6

二期其中阁楼66.89

**

紫云湖33-505

108.61

17.9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36-506

113.73

18.78

*

*

安置房-出让

住宅

钢混

5

二期

**

紫云湖12-7

14.13

14.13

*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2-14

10.47

1.8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3-6

12.96

2.3

3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7-21

12.74

2.12

3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9-5

9.66

1.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一期

**

紫云湖19-25

9.81

1.63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1

8.11

1.34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2

8.11

1.34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4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2-25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6-17

10.61

1.75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7-4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27-5

9.61

1.59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12

7.93

1.31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15

7.46

1.23

1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43

8.87

1.4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50

8.87

1.46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55

7.41

1.22

1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59

7.41

1.22

1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

紫云湖33-67

8.82

1.45

2000

*

安置房-出让

车库

钢混

1

二期

配套、环境、交通等

东临西湖馨宁小区,南临指前中学,西 (略) , (略) 。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常源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12日

其他事项说明

(一)意向竞买方需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竞价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款。
(三)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竞买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价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 (略) (略) 金坛分中心及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金坛分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

(六)本次竞价标的如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在标的交付前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二、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概况

资产占有单位承诺

我方 (略) (略) 金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 (略) 站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息。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金坛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及《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资产占有单位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金坛区指前镇综合保障中心

注册地址

(略) 指前镇

转让行为批准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金坛区财政局

批准材料名称

《 (略) 金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三、意向竞买方条件

意向竞买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竞买方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 (略) (略) (http://**)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交易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期限

(一)2022年11月11日17时前按系统提示缴纳,请仔细核对付款人户名和账号, (略) 注册的基本户户名及账号完全一致,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划转,柜台划转;

(三)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

(四)切勿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此公告页面上的成交款缴纳账户。

处置方式

(一)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竞买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须在《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和《实物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成交款汇入成交款结算账户,服务费用缴纳,标的交割完毕后,携带上述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意向竞买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竞价公告的内容无异议接受,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参与竞价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竞买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1.竞买方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查验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竞买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日期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3.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

4.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6.竞买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竞买方放弃标的。竞买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受让标的的,该标的可再次挂牌交易。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本次竞价标的竞买方需一次性付款

(二)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竞买方必须在成交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逾期付款,将由竞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四)成交款缴纳账户由转让方提供。

标的交割

本项目标的过户和交割均由转让方与买受人自行办理。

(一)标的过户:
1、标的过户: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买受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领取购房发票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过户所需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在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3、买受人需缴纳维修基金;
4、转让方房产过户联系人:韦先生 *
(二)标的交割:
1、房屋成交款全部付清、房产过户完成, (略)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由物业公司配合验房;

2、买受人凭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费用的缴费凭证与转让方办理房产交割手续,签署《实物资产交割书》。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现场展示

意向竞买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联系方式:韦先生 *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

报名手续

(一)意向竞买方应在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 (略) (略) (http://**),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资格审查(按需)、保证金缴纳等手续,保证金缴纳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竞买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 (略) (略) 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竞买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方式

(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按公告要求报 (略) 络报价的,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 (略) 络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按公告要求报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注意事项

我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推广本项目,任何第三方发布、转载本项目的信息,均与本中心无关。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11月149:00到

2022年11月1416:00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服务费

交易双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缴纳方法详见附件《服务费缴费指南》。

交易服务费参考《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标准执行。

询问、异议

(一)询问:

意向竞买方对国有产权交易活动有疑问的,*@*q.com咨询,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项目疑问建议咨询转让方,平台操作疑问建议咨询交易中心或技术支持。

(二)异议:

1、意向竞买方(潜在意向竞买方)对交易公告标的概况、租赁合同条款等标的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自由竞价开始前提出,对于自由竞价开始后提出质疑的,其质疑被视为无效质疑。

2、意向竞买方(潜在意向竞买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通过书面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日期。提出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提出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doc]
国有产权服务费缴费指南.doc[/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doc]
竞买人操作指南 (2).doc[/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doc]
紫云湖.zip[/TPFrame/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zip]

联系方式

转让方

韦先生 *

交易中心

崔女士 0519-*

技术支持

张先生 051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单位地址

(略) 金 (略) 168号403-4室

*56D-3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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