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拍卖】苏州鲜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第五次拍卖】苏州鲜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略) 管理人关于公开拍卖应收账款的
竞 价公 告
本次拍卖是该标的物的第五次拍卖。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4日10时至2022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上(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应收账款公开拍卖。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举行,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已根据管理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瑕疵担保)。管理人对应收账款是否能收回及收回难度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鉴于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亲至管理人处查阅标的物相关的文件资料(但管理人不负有协助买受人收集证据材料及原件的义务),自行尽调,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5.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该瑕疵和风险可能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会计凭证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不存在、无效、无法追回;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就债权提起诉讼后,可能发生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使债权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无相应的清偿能力,导致债权无法实际受偿;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及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6.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标的债权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7.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8.标的物正式开拍前,管理人可随时撤回、终止本次拍卖。
二、处置标的
标的名称: (略) 应收账款6笔
序号 | 对方名称 | 应收金额(元) | 情况介绍 |
1 | 内蒙古伊利 (略) 金山分公司 | * |
|
2 | 蒙牛 (略) | * |
|
3 | 柳耀海 | * | 1.账面显示为预付货款。20 (略) 预付*元, (略) 供苹果约*元,因此账上显示仍有*预付款。后鲜橙 (略) 供货*元,目前应仍有40余万预付款。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文件凭证。 2. (略) 囤货产生了数百万损失,经多次沟通仍拒绝退款。 |
4 | 苏州 (略) | * |
|
5 | (略) (略) | * |
|
6 | 江苏 (略) | * |
|
合计 | 1,* |
对上述标的权属或其他方面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关于此笔应收账款的其他情况,竞买人可以向本管理人咨询,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标的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止,工作时间内可联系:何律师,联系电话:*。
本管理人办公地点: (略) 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A座31层,竞买人可联系现场咨询、查阅文件。
四、价格、加价幅度
起拍价为标的第四次拍卖价(*.41元)的五折,即*.71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五、拍卖方式及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竞买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竞 (略) 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并线上支付保证金。
七、成交手续办理与标的交付要求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和软件使用费(成交价的0.5%)。
1、成交价款请以买受人名下账户转账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
2、软件使用费(成交价的0.5%)请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支付。
3、标的交付地点:管理人办公地点或管理人通知的其他地点。交付期限: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方式: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1.未竞得标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不计息。
2.竞买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也可向我司咨询;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自愿接受、遵守和履行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和义务。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竞价成交确认书》
九、流拍后的处置
1.本次拍卖为首次拍卖,若流拍的,管理人可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管理人可决定继续开展第三次拍卖;以此类推,拍卖次数不设上限。
2.每次拍卖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拍卖。每次拍卖流拍后,管理人亦可决定不再进行下次拍卖。
3.首次拍卖流拍后,后续拍卖公告时间均为7天。
2.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保留价)为第一次起拍价的7折;自第三次拍卖开始,起拍价(保留价)均为上次拍卖起拍价的5折。
(略) 技术服务热线:*
(略) 管理人
2022年10月28日
竞 买 须 知
第一条、为保障本次竞价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须知,以规范竞价活动各方行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提示竞价风险。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第二条、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竞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应当赔偿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管理人有权在本次竞价会前, (略) 暂缓或撤回本次竞价活动;平台因此暂缓或取消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管理人所制作的竞价标的查阅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使用。
第五条、本场竞价会采取增价方式, (略) (略) 络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第六条、本次竞价活 (略) (略) (网址:http://**), (略) 网站注册报名,申请竞价权限, (略) 资格审核,注册账户被激活的竞买人, (略) (略) 络竞价活动。不得冒充他人或以他人信息注册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均认定为已仔细阅读此《竞买须知》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同时也认定 (略) 提供的《竞买人参拍须知》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第八条、竞买人所使用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本场竞价会上竞买人法律意义的代表,竞买人必须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并对使用竞拍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九条、竞买 (略) 竞价操作,或致电咨询,由于竞买 (略) 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 (略) 络报价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十条、竞买人应至少在竞价会结束前 (略) (网址: http://**)竞价交易系统出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准备而未能参与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十一条、本场竞价会采 (略) (略) 络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略) 络竟价会每次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进行加价递增;分为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 (时长60分钟)和第二阶段“限时竞价时间”(每次应价限时5分钟,5分钟内有人应价的5分钟重新倒计时,5分钟内无人继续应价即成交结束)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已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第十三条、未竞买成功或因不符合参拍要求无权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略) 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会将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还。
第十四条、竞价成交后,买受人进入标的所在现场与管理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共同清点无误并签字确认,即视为标的已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的搬运、包装和交通运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现场必须遵守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未按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软件使用费等款项的;
(3)未按时提取标的的;
(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5)恶意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竞价会秩序的;
(6) (略) 拍账号管理规定,对竞价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违反竞价规则和竞价交易惯例行为的。
第十六条、买受人有本须知第十五条第(1)、(2)、(3)项违约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管理人有权对标的进行重新竞价,重新竞价的收益与买受人无关,重新竞价的价差损失由违约的买受人补足(若买受人已经支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3)承担管理人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竞买人、买受人有本须知第十五条第(4)、(5)、(6)、(7)项违约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竞买人、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管理人所有;
(2)导致本次竞价会无法进行或者成交结果无效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按照成交价(或起拍价) (略) ,且管理人有权对标的进行重新竞价,重新竞价的收益归管理人,重新竞价的价差损失由买受人补足。
(3)承担管理人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八条、特别说明
(1)标的由管理人保管并交付买受人,按交付时的实物现状移交;标的交付时与展示状况无重大实质差异即为相符。
(2)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九条、电子竞价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应尽量釆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
(2)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3)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4)电子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竞价会。
(5)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第二十条、电子竞价免责提示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以该账户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
(2)在电子竞价过程中, (略) 系统时间为准(即竞价系统显示的时间),竞买人应当充分正确把握竞价时间,竞买人使用的设备时间与竞价时间不一致导致竞买人未及时竞价或者错误竞价的;
(3)竞买 (略) 系统,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6)电子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管理人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竞价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竞价。竞买人承诺自行承担上述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所成的损失,管理人、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竞买人和买受人等之间因本次竞价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如有疑问请向管理人咨询,本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略) 管理人
2022年10月28日
(略) 管理人关于公开拍卖应收账款的
竞 价公 告
本次拍卖是该标的物的第五次拍卖。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4日10时至2022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上(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应收账款公开拍卖。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举行,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已根据管理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瑕疵担保)。管理人对应收账款是否能收回及收回难度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鉴于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亲至管理人处查阅标的物相关的文件资料(但管理人不负有协助买受人收集证据材料及原件的义务),自行尽调,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5.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该瑕疵和风险可能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会计凭证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不存在、无效、无法追回;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就债权提起诉讼后,可能发生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使债权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无相应的清偿能力,导致债权无法实际受偿;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及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6.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标的债权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7.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8.标的物正式开拍前,管理人可随时撤回、终止本次拍卖。
二、处置标的
标的名称: (略) 应收账款6笔
序号 | 对方名称 | 应收金额(元) | 情况介绍 |
1 | 内蒙古伊利 (略) 金山分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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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蒙牛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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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柳耀海 | * | 1.账面显示为预付货款。20 (略) 预付*元, (略) 供苹果约*元,因此账上显示仍有*预付款。后鲜橙 (略) 供货*元,目前应仍有40余万预付款。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文件凭证。 2. (略) 囤货产生了数百万损失,经多次沟通仍拒绝退款。 |
4 | 苏州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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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略)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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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苏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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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对上述标的权属或其他方面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关于此笔应收账款的其他情况,竞买人可以向本管理人咨询,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标的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止,工作时间内可联系:何律师,联系电话:*。
本管理人办公地点: (略) 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A座31层,竞买人可联系现场咨询、查阅文件。
四、价格、加价幅度
起拍价为标的第四次拍卖价(*.41元)的五折,即*.71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五、拍卖方式及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竞买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竞 (略) 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并线上支付保证金。
七、成交手续办理与标的交付要求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和软件使用费(成交价的0.5%)。
1、成交价款请以买受人名下账户转账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
2、软件使用费(成交价的0.5%)请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支付。
3、标的交付地点:管理人办公地点或管理人通知的其他地点。交付期限: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方式: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1.未竞得标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不计息。
2.竞买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也可向我司咨询;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自愿接受、遵守和履行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和义务。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竞价成交确认书》
九、流拍后的处置
1.本次拍卖为首次拍卖,若流拍的,管理人可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管理人可决定继续开展第三次拍卖;以此类推,拍卖次数不设上限。
2.每次拍卖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拍卖。每次拍卖流拍后,管理人亦可决定不再进行下次拍卖。
3.首次拍卖流拍后,后续拍卖公告时间均为7天。
2.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保留价)为第一次起拍价的7折;自第三次拍卖开始,起拍价(保留价)均为上次拍卖起拍价的5折。
(略) 技术服务热线:*
(略) 管理人
2022年10月28日
竞 买 须 知
第一条、为保障本次竞价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须知,以规范竞价活动各方行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提示竞价风险。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第二条、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竞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应当赔偿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管理人有权在本次竞价会前, (略) 暂缓或撤回本次竞价活动;平台因此暂缓或取消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管理人所制作的竞价标的查阅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使用。
第五条、本场竞价会采取增价方式, (略) (略) 络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第六条、本次竞价活 (略) (略) (网址:http://**), (略) 网站注册报名,申请竞价权限, (略) 资格审核,注册账户被激活的竞买人, (略) (略) 络竞价活动。不得冒充他人或以他人信息注册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均认定为已仔细阅读此《竞买须知》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同时也认定 (略) 提供的《竞买人参拍须知》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第八条、竞买人所使用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本场竞价会上竞买人法律意义的代表,竞买人必须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并对使用竞拍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九条、竞买 (略) 竞价操作,或致电咨询,由于竞买 (略) 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 (略) 络报价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十条、竞买人应至少在竞价会结束前 (略) (网址: http://**)竞价交易系统出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准备而未能参与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十一条、本场竞价会采 (略) (略) 络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略) 络竟价会每次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进行加价递增;分为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 (时长60分钟)和第二阶段“限时竞价时间”(每次应价限时5分钟,5分钟内有人应价的5分钟重新倒计时,5分钟内无人继续应价即成交结束)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已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第十三条、未竞买成功或因不符合参拍要求无权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略) 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会将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还。
第十四条、竞价成交后,买受人进入标的所在现场与管理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共同清点无误并签字确认,即视为标的已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的搬运、包装和交通运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现场必须遵守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未按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软件使用费等款项的;
(3)未按时提取标的的;
(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5)恶意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竞价会秩序的;
(6) (略) 拍账号管理规定,对竞价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违反竞价规则和竞价交易惯例行为的。
第十六条、买受人有本须知第十五条第(1)、(2)、(3)项违约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管理人有权对标的进行重新竞价,重新竞价的收益与买受人无关,重新竞价的价差损失由违约的买受人补足(若买受人已经支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3)承担管理人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竞买人、买受人有本须知第十五条第(4)、(5)、(6)、(7)项违约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竞买人、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管理人所有;
(2)导致本次竞价会无法进行或者成交结果无效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按照成交价(或起拍价) (略) ,且管理人有权对标的进行重新竞价,重新竞价的收益归管理人,重新竞价的价差损失由买受人补足。
(3)承担管理人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八条、特别说明
(1)标的由管理人保管并交付买受人,按交付时的实物现状移交;标的交付时与展示状况无重大实质差异即为相符。
(2)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九条、电子竞价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应尽量釆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
(2)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3)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4)电子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竞价会。
(5)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第二十条、电子竞价免责提示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以该账户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
(2)在电子竞价过程中, (略) 系统时间为准(即竞价系统显示的时间),竞买人应当充分正确把握竞价时间,竞买人使用的设备时间与竞价时间不一致导致竞买人未及时竞价或者错误竞价的;
(3)竞买 (略) 系统,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6)电子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管理人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竞价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竞价。竞买人承诺自行承担上述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所成的损失,管理人、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竞买人和买受人等之间因本次竞价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如有疑问请向管理人咨询,本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略) 管理人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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