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8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山东莱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8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项目方山东 (略) ,成立于 2003年5月13日 ,注册资金 *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业务。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98.7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88 ,利润总额(万元):-172.8 ,负债总额(万元):1309.18 ,所有者权益(万元):-910.48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山东莱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8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392.8401 万元 ,拟转让比例:80%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略) 统计 (略) 的历史发布量 2288 个,历史完成量为 1287 个,完成金额 925.67 亿元 ,完成率 56% 。 (略) 统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145 个,历史完成量 1404 个,完成金额 * 亿元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 (略) 43号凯旋大厦东塔8层 | 法定代表人 | 宋军 | ||||||||||||||||||
成立日期 | 2003-05-14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7 |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1.0% | ||||||||||||||||||||
2 | 王文学(代 (略) 持股) | 29.0% | |||||||||||||||||||
3 | 韩杰 | 2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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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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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 (略) 所持 (略) 80%国有股权,其中51%由 (略) 直接持有,29%由王文学代持(详见《代持协议》)。 2、本项目挂牌金额392.*元,其中标的企业8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本息挂牌价格为392.*元。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老股东行权方式设置为“最后行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最后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交易项目组织交易的程序,待组织交易确定其他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和达成的交易条件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明确表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方。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者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期限内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最终报价且达成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2】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2022】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青华和普专审字〔2022〕2-184号《审计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1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93.*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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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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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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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92.8401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程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项目方山东 (略) ,成立于 2003年5月13日 ,注册资金 *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业务。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98.7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88 ,利润总额(万元):-172.8 ,负债总额(万元):1309.18 ,所有者权益(万元):-910.48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山东莱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8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392.8401 万元 ,拟转让比例:80%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略) 统计 (略) 的历史发布量 2288 个,历史完成量为 1287 个,完成金额 925.67 亿元 ,完成率 56% 。 (略) 统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145 个,历史完成量 1404 个,完成金额 * 亿元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 (略) 43号凯旋大厦东塔8层 | 法定代表人 | 宋军 | ||||||||||||||||||
成立日期 | 2003-05-14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7 |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1.0% | ||||||||||||||||||||
2 | 王文学(代 (略) 持股) | 29.0% | |||||||||||||||||||
3 | 韩杰 | 2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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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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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 (略) 所持 (略) 80%国有股权,其中51%由 (略) 直接持有,29%由王文学代持(详见《代持协议》)。 2、本项目挂牌金额392.*元,其中标的企业8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本息挂牌价格为392.*元。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老股东行权方式设置为“最后行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最后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交易项目组织交易的程序,待组织交易确定其他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和达成的交易条件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明确表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方。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者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期限内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最终报价且达成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2】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2022】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青华和普专审字〔2022〕2-184号《审计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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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1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93.*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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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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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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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92.8401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程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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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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