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侨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及28334.400738万元债权
涿州侨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及28334.400738万元债权
项目名称: | 涿州侨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及28334.400738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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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华侨城涿州 (略) | ||
转让比例: | 5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29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的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的受让方;(2)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的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以当前最高报价成为最终的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最终的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若采取一次性付款,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款项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债权本金*.*元所产生的利息,计息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交易价款实际付款日,年利率为7%。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作为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首期交易价款优先用于支付50%股权成交价款,其次用于支付截至2021年5月31日借款利息、最后用于支付部分借款本金,同时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债权本金*.*元所产生的利息,计息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首期交易价款实际付款日,年利率为7%;受让方应于一年之内将剩余交易款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应对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在支付剩余交易款项的同时,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债权的利息,计息时间为支付首期交易价款之日起至剩余交易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年利率为7%。 (3)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同意待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债权利息后开始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5)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后承接转让方未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 (6)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标的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得再使用“华侨城”字样的商号、商标等。 (7)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其他债权债务仍由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提交受让申请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 (略) 章程,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标的企业5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124.*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债权本金为*.*元,利息为1447.*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 (略) ,注册资本*元,截至目前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根据标的企业章程,未实缴的资本金应于2050年6月19日前缴纳。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与转让方共同签署的《保密协议》原件(转让方服务会员处领取,领取联系人:徐先生,电话:*)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或开展尽调。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涿州侨城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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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F4B6HXM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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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河北南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2-4-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656.02 | 净利润: | -646.38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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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涿州 (略) | -999,999,999 | 50 | ||||
(略) | -999,999,999 | 50 |
项目名称: | 涿州侨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及28334.400738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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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华侨城涿州 (略) | ||
转让比例: | 5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29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的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的受让方;(2)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的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以当前最高报价成为最终的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最终的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若采取一次性付款,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款项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债权本金*.*元所产生的利息,计息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交易价款实际付款日,年利率为7%。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作为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首期交易价款优先用于支付50%股权成交价款,其次用于支付截至2021年5月31日借款利息、最后用于支付部分借款本金,同时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债权本金*.*元所产生的利息,计息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首期交易价款实际付款日,年利率为7%;受让方应于一年之内将剩余交易款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应对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在支付剩余交易款项的同时,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债权的利息,计息时间为支付首期交易价款之日起至剩余交易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年利率为7%。 (3)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同意待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债权利息后开始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5)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后承接转让方未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 (6)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标的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得再使用“华侨城”字样的商号、商标等。 (7)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其他债权债务仍由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提交受让申请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 (略) 章程,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标的企业5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124.*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债权本金为*.*元,利息为1447.*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 (略) ,注册资本*元,截至目前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根据标的企业章程,未实缴的资本金应于2050年6月19日前缴纳。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与转让方共同签署的《保密协议》原件(转让方服务会员处领取,领取联系人:徐先生,电话:*)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或开展尽调。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涿州侨城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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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F4B6HXM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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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河北南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2-4-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656.02 | 净利润: | -646.38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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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涿州 (略) | -999,999,999 | 50 | ||||
(略) | -999,999,99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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