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吴上创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1%股权
浙江吴上创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1%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吴上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吴兴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吴 (略) 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9楼901室 |
法定代表人 | 潘婷 | ||
成立日期 | 2020-05-29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D3RDQ8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略) 直播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摄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江 (略) | 41.0000% | ||
湖州 (略) | 39.0000% | ||
上海 (略) | 2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16.99 | 32.41 | 31.6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4.59 | 12.82 | 91.77 | |
审计机构 | 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2.* | -96.* | -9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9.* | 139.* | -49.*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 (略)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D1AJU1J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批准日期 | 2022-07-2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2022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不涉及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标的企业注册资金*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实缴资本*元人民币,尚有*元人民币未缴(具体为转让方湖州 (略) 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尚有370.*元人民币未缴足;股东浙江 (略) 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尚有389.*元人民币未缴足;股东上海 (略) 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尚有*元人民币未缴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应在2039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受让方须在受让本股权的同时继受该出资义务。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2-*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李天鹏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吴上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吴兴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吴 (略) 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9楼901室 |
法定代表人 | 潘婷 | ||
成立日期 | 2020-05-29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D3RDQ8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略) 直播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摄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江 (略) | 41.0000% | ||
湖州 (略) | 39.0000% | ||
上海 (略) | 2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16.99 | 32.41 | 31.6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4.59 | 12.82 | 91.77 | |
审计机构 | 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2.* | -96.* | -9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9.* | 139.* | -49.*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 (略)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D1AJU1J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批准日期 | 2022-07-2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2022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不涉及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标的企业注册资金*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实缴资本*元人民币,尚有*元人民币未缴(具体为转让方湖州 (略) 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尚有370.*元人民币未缴足;股东浙江 (略) 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尚有389.*元人民币未缴足;股东上海 (略) 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尚有*元人民币未缴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应在2039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受让方须在受让本股权的同时继受该出资义务。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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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 | 李天鹏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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