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土挂告[2022]008号
惠仲土挂告[2022]008号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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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仲土挂告[2022]008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编号: | 惠仲土挂告[2022]008号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10时00分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增价幅度(万元): | 3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09时00分 |
最高限价(万元): | * |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土地规划指标 | |||
---|---|---|---|
地块编号: | ZKC-047-03 | ||
土地位置: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
土地用途: | 住宅及商服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S≤*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3.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30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一)宗地总面积:*㎡(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2.存在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意见), (略) 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三)该宗地产权清晰、征地有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宗地须符合片区风貌管控要求,与周边地块统一风貌设计; (五)地块竞价溢价达到总地价*万元时,转为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单套毛坯住房最高销售单价*元/㎡; (七)竞买申请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年内 (略) 参加土地竞买; (八)本次土地出让金分两期支付,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全部缴清。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区国土资源分局支付利息; (九)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十)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十一)为加快推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ZKC-047-03-01号、ZKC-047-03-02号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共同配建12班幼儿园、3班托儿所,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宣教文卫办;由区宣教文卫办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十二)为推进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ZKC-047-03-01号、ZKC-047-03-02号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共同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50㎡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社会事务局;由区社会事务局负责提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日间照料中心配建及监管协议。 |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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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仲土挂告[2022]008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编号: | 惠仲土挂告[2022]008号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10时00分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增价幅度(万元): | 3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09时00分 |
最高限价(万元): | * |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土地规划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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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ZKC-047-03 | ||
土地位置: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
土地用途: | 住宅及商服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S≤*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3.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30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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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地总面积:*㎡(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2.存在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意见), (略) 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三)该宗地产权清晰、征地有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宗地须符合片区风貌管控要求,与周边地块统一风貌设计; (五)地块竞价溢价达到总地价*万元时,转为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单套毛坯住房最高销售单价*元/㎡; (七)竞买申请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年内 (略) 参加土地竞买; (八)本次土地出让金分两期支付,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全部缴清。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区国土资源分局支付利息; (九)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十)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十一)为加快推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ZKC-047-03-01号、ZKC-047-03-02号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共同配建12班幼儿园、3班托儿所,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宣教文卫办;由区宣教文卫办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十二)为推进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ZKC-047-03-01号、ZKC-047-03-02号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共同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50㎡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社会事务局;由区社会事务局负责提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日间照料中心配建及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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