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装置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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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装置部分资产

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醋酸装置部分资产

挂牌日期:2022-10-28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醋酸装置部分资产
资产类别设备
转让方名称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略)
挂牌价格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2-10-28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元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有关标的物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4、因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物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承诺函模板可参考附件): (1)因受疫情影响,均不接受受让方现场踏勘工作,由转让方提供视频文件查阅,查阅后,受让方知悉并认可下列情况: ①拟处置的资产的清单仅供参考,资产现状以现场标的实物为准。 ②本项目挂牌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 (2)同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3)同意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水、电等费一系列与拆除相关的费用)和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4)同意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提交施工拆除资质、特殊工种资格证,并向转让方缴纳安全环保廉政保证金(金额按照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同时,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上级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拆除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转让方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拆除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或处置危险废物的,需另向转让方提供受让方与施工方或危险废物处置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拆除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未通过转让方上级单位备案(或审核)的,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进场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固废、建筑垃圾要分类存放,受让方要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妥善处置。 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固废、危废包括但不限于石棉、废酸、废碱、脱硫残渣、机修废机油、气柜残渣、化验室药品及包装物、循环水淤泥、部分吸附剂、煤气发生炉煤焦油等等,因危废跨省转移难度大,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贵州省内处置上述危险废物的资质,或委托一家贵州省内具备处置上述危险废物资质的企业处置危险废物,并依法合规办理转移联单,处置时转让方给予积极配合。意向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踏勘时提供的施工方或环保施工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企业,如未经转让方及上级单位同意,受让方擅自变更施工方或危废处置企业的,或提供虚假资质的,转让方可全额扣除安全环保廉政保证金,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及其上级单位的书面通知(不晚于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日)后方可进厂拆除。若受让方未收到书面通知擅自进场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价款,有权要求受让方无条件撤场,剩余未拆除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的拆除及搬迁工作并办理移交手续。因考虑到高危拆除作业,转让方负责监督日常施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并不得超过每天18点。未按规定工期拆除时间拆除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转让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三日仍未完成施工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价款和安全环保廉政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无条件撤场,剩余未拆除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 (6)转让方有权安排专人、监理单位全程监督受让方对资产的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工作,有权了解受让方施工人员变化并对入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拆除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作业。在隐患、问题消除后,经相关方共同认定风险可控后,受让方才可继续施工作业。 (7)受让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和监督,并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达到或具备上述

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醋酸装置部分资产

挂牌日期:2022-10-28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醋酸装置部分资产
资产类别设备
转让方名称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略)
挂牌价格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2-10-28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元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有关标的物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4、因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物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承诺函模板可参考附件): (1)因受疫情影响,均不接受受让方现场踏勘工作,由转让方提供视频文件查阅,查阅后,受让方知悉并认可下列情况: ①拟处置的资产的清单仅供参考,资产现状以现场标的实物为准。 ②本项目挂牌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 (2)同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3)同意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水、电等费一系列与拆除相关的费用)和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4)同意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提交施工拆除资质、特殊工种资格证,并向转让方缴纳安全环保廉政保证金(金额按照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同时,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上级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拆除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转让方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拆除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或处置危险废物的,需另向转让方提供受让方与施工方或危险废物处置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拆除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未通过转让方上级单位备案(或审核)的,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进场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固废、建筑垃圾要分类存放,受让方要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妥善处置。 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固废、危废包括但不限于石棉、废酸、废碱、脱硫残渣、机修废机油、气柜残渣、化验室药品及包装物、循环水淤泥、部分吸附剂、煤气发生炉煤焦油等等,因危废跨省转移难度大,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贵州省内处置上述危险废物的资质,或委托一家贵州省内具备处置上述危险废物资质的企业处置危险废物,并依法合规办理转移联单,处置时转让方给予积极配合。意向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踏勘时提供的施工方或环保施工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企业,如未经转让方及上级单位同意,受让方擅自变更施工方或危废处置企业的,或提供虚假资质的,转让方可全额扣除安全环保廉政保证金,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及其上级单位的书面通知(不晚于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日)后方可进厂拆除。若受让方未收到书面通知擅自进场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价款,有权要求受让方无条件撤场,剩余未拆除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的拆除及搬迁工作并办理移交手续。因考虑到高危拆除作业,转让方负责监督日常施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并不得超过每天18点。未按规定工期拆除时间拆除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转让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三日仍未完成施工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价款和安全环保廉政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无条件撤场,剩余未拆除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 (6)转让方有权安排专人、监理单位全程监督受让方对资产的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工作,有权了解受让方施工人员变化并对入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拆除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作业。在隐患、问题消除后,经相关方共同认定风险可控后,受让方才可继续施工作业。 (7)受让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和监督,并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达到或具备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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