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挂牌出让公告延市自然告字[2022]第6号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挂牌出让公告延市自然告字[2022]第6号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挂牌出让公告
延市自然告字[2022]第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延安高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不低于(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2YG-A-13 | (略) 宝塔区姚店镇张尔村 | 工业用地 | 10.00公顷(合150.00亩) | ≥1.0且≤2.5 | 绿地≤20% | 建筑系数≥30% | 50 | 2497 | 4994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 (略) 国土资源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取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交纳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国土资源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在 2022年8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日10时00分,地点在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略) (略) 交易二厅进行。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出让地块将以“标准地”方式供应,相关规定和程序将按照《延安高新区“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延安高新区“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标准(试行版)>的通知》,该宗地竞买时还需满足下列控制指标:
该宗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均税收不低于*元,单位能耗控制在*元/吨标准煤,亩均产值不低于*元/亩。
该宗地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产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土地,不得落实《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明确禁止或限制用地的生产项目。
该宗地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装配率不低于24%,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60%。具有危化、涉污企业需符 (略) 相关规定,不得采用污染性生产工业工艺。
(三)该宗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需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
(四)该宗地出让后,相关部门将对《“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履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监管,并予以奖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宝塔区姚店镇周家湾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郝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11-*057
1、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6100 1683 6110 5801 2345
2、开户单位: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2609 0807 2928 0104 714
3、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2690 1601 0400 *
4、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8 1922 2670
5、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168 9999 1010 0030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日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挂牌出让公告
延市自然告字[2022]第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延安高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不低于(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2YG-A-13 | (略) 宝塔区姚店镇张尔村 | 工业用地 | 10.00公顷(合150.00亩) | ≥1.0且≤2.5 | 绿地≤20% | 建筑系数≥30% | 50 | 2497 | 4994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 (略) 国土资源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取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交纳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国土资源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在 2022年8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日10时00分,地点在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略) (略) 交易二厅进行。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出让地块将以“标准地”方式供应,相关规定和程序将按照《延安高新区“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延安高新区“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标准(试行版)>的通知》,该宗地竞买时还需满足下列控制指标:
该宗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均税收不低于*元,单位能耗控制在*元/吨标准煤,亩均产值不低于*元/亩。
该宗地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产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土地,不得落实《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明确禁止或限制用地的生产项目。
该宗地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装配率不低于24%,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60%。具有危化、涉污企业需符 (略) 相关规定,不得采用污染性生产工业工艺。
(三)该宗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需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
(四)该宗地出让后,相关部门将对《“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履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监管,并予以奖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宝塔区姚店镇周家湾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郝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11-*057
1、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6100 1683 6110 5801 2345
2、开户单位: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2609 0807 2928 0104 714
3、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2690 1601 0400 *
4、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8 1922 2670
5、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168 9999 1010 0030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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