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中路11号全部商业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1129-2)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中路11号全部商业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1129-2)
项目名称 | (略) 芙蓉 (略) 11号全部商业房地产(二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24* | 产权子类型 | 房地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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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31 |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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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中国 (略) 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刘宓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湖南分公司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1-0172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楼顶处有1层钢架铁皮棚结构、建筑面积约等于转让标的第二层建筑面积的建筑物,该建筑物非转让方搭建,在建设时期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不在转让范围内。该建筑物不影响转让标的正常使用,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与该建筑物使用方协商拆除事宜。 4、转让标的供水的 (略) 直供,暂由共墙的相邻建筑转供,水费由相邻建筑业主代收。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楼顶处有1层钢架铁皮棚结构、建筑面积约等于转让标的第二层建筑面积的建筑物,该建筑物非转让方搭建,在建设时期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该建筑物不在转让范围内。买受人须自行与该建筑物使用方协商拆除事宜。 3、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0731-*4166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9-30 09:00:00 至 2022-11-0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1-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11月2日10:00 至11月2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秒 | ||
服务费 |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24%;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汪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王先生 *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略) 芙蓉 (略) 11号全部商业房地产(二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24* | 产权子类型 | 房地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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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31 |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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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中国 (略) 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刘宓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湖南分公司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1-0172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楼顶处有1层钢架铁皮棚结构、建筑面积约等于转让标的第二层建筑面积的建筑物,该建筑物非转让方搭建,在建设时期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不在转让范围内。该建筑物不影响转让标的正常使用,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与该建筑物使用方协商拆除事宜。 4、转让标的供水的 (略) 直供,暂由共墙的相邻建筑转供,水费由相邻建筑业主代收。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楼顶处有1层钢架铁皮棚结构、建筑面积约等于转让标的第二层建筑面积的建筑物,该建筑物非转让方搭建,在建设时期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该建筑物不在转让范围内。买受人须自行与该建筑物使用方协商拆除事宜。 3、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0731-*4166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9-30 09:00:00 至 2022-11-0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1-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11月2日10:00 至11月2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秒 | ||
服务费 |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24%;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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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汪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王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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