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炉灰渣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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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炉灰渣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鹤城 (略) 一批炉灰渣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2/11/2挂牌截止日期2022/1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略) 铁锋区和平家园小区等(具体地点须意向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进行确认)

标的现状

转让标的为齐齐哈尔鹤城 (略) 2022至2023年度供热期内灰渣,炉灰渣计量单位为立方米,转让方计划耗煤量*吨,出渣量按每吨煤出0.3立方米灰渣计算,预计炉灰渣产出量为1.*立方米。供暖期结束后,按照转让方实际耗煤的数量和上述产渣比例计算实际出渣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立方米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17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卓然天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转让底价(元)

*/立方米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齐齐哈尔鹤城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2年10月19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齐齐哈尔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为供热期内消耗燃煤炉灰渣,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到此煤种各项因素,提前亲自踏勘现场,对转让标的的灰渣产出形式、方法、状态、清运方式等条件全部了解,并认可其锅炉房所产生的灰渣,承诺无条件、及时、彻底的清运。

2、转让标的计量单位为立方米,转让方计划耗煤量*吨,出渣量按每吨 煤出0.3立方米灰渣计算,预计灰渣产出量为1.*立方米。供暖期结束后,按照转让方实际耗煤的数量和上述产渣比例计算实际出渣量,双方按照实际的炉渣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5、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9、政府现正在启用大热源项目(热电联产)存有不确定性,因此造成的锅炉停烧、炉渣量减少,转让方不承担一切损失。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1、转让标的清运期限为临时交割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交接方式为受让方自提。

2、 确定受让方(即报价最高方)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临时交割协议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交易价款内,若交割完成后,受让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3、受让方必须遵守转让方各项供热管理制度,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灰渣拉运,应当遵守以下条款:

(1)受让方须对全部炉渣及时彻底清运,运输炉渣需要车辆在落渣口24小时接装,炉渣严禁落地,做到日产日清,受让方须文明、安全清运。灰渣清运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需相关手续均由受让方负责。灰渣清运所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供热期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做到灰渣日产日清,转让方将采取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必须清运彻底。如超过规定时限,受让方仍未实施清运,转让方可自行组织力量清运灰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发生3次以上灰渣清运不及时的情况,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预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挂牌转让。

(2)如受让方对转让方场地以及生产设备造成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如受让方处理不及时,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预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挂牌转让。

(3)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清运过程中环保、噪声等相关因素,如因炉 (略) 政相关部门(例如执法局、环保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给转让方开具的罚款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并从受让方保证金中扣除。

4、若实际出渣量即将超出计划出渣量时,转、受双方须立刻停止标的交割,由转让方对出渣量进行重新预估后,受让方将相应的预估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补交至交易机构指定账号后,转、受双方可继续进行交割。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预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挂牌转让。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在灰渣清运期间安排专人对合同范围内的灰渣进行覆盖、看管、清运,并负责保持渣场周围的环境 (略) 掉落炉渣的清理。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尽快熟悉本公告所示锅炉房的地 (略) 径,并积极与转让方对接。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

7、受让方需按照环保局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向转让方提供固体废物(炉灰渣)的去向及处置方式证明材料。

8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可在转、受双方签订正式交割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为受让方开具税点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已将报名保证金(与转让方预估的全部成交价款以及预估交易服务费对应的合计金额)交纳至交易机构指定账号,若成交价产生溢价,则受让方须向交易机构补交差额部分【(成交价-挂牌价)*1.*立方米】价款及对应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机构将对转、受双方出具成交通知函。

2、受让方须在交易机构发出挂牌结果通知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与转让方签订临时交割协议。并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交割。

3、转、受双方完成交割后,转让方须将最终的转让标的交割情况函(得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后)交至交易机构。

4、交易机构在收到转、受双方确认的最终交割情况函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机构通知函后,3个工作内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踏勘确认书》;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5、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正式交割协议。

6、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正式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正式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

特别说明:转让标的的地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由于防疫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2022/11/2至2022/11/8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登录黑龙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打印、签订(意向受让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后上传),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将报名保证金【与转让方预估的全部

成交价款以及预估交易服务费对应的合计金额(按转让底价折算)】交纳至交易机构指

定账号。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其他意

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0.1
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11月02日00:00
至2022年11月0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300
服务费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意向受让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

户名:齐齐哈尔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

行号:*

3、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动态报价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马先生/崔先生:*/*
技术支持 崔先生:*
咨询时间 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略) 建华区新明北大街溪水家园小区41号楼
其他 齐齐哈尔 (略)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鹤城 (略) 一批炉灰渣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2/11/2挂牌截止日期2022/1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略) 铁锋区和平家园小区等(具体地点须意向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进行确认)

标的现状

转让标的为齐齐哈尔鹤城 (略) 2022至2023年度供热期内灰渣,炉灰渣计量单位为立方米,转让方计划耗煤量*吨,出渣量按每吨煤出0.3立方米灰渣计算,预计炉灰渣产出量为1.*立方米。供暖期结束后,按照转让方实际耗煤的数量和上述产渣比例计算实际出渣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立方米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17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卓然天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转让底价(元)

*/立方米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齐齐哈尔鹤城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2年10月19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齐齐哈尔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为供热期内消耗燃煤炉灰渣,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到此煤种各项因素,提前亲自踏勘现场,对转让标的的灰渣产出形式、方法、状态、清运方式等条件全部了解,并认可其锅炉房所产生的灰渣,承诺无条件、及时、彻底的清运。

2、转让标的计量单位为立方米,转让方计划耗煤量*吨,出渣量按每吨 煤出0.3立方米灰渣计算,预计灰渣产出量为1.*立方米。供暖期结束后,按照转让方实际耗煤的数量和上述产渣比例计算实际出渣量,双方按照实际的炉渣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5、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9、政府现正在启用大热源项目(热电联产)存有不确定性,因此造成的锅炉停烧、炉渣量减少,转让方不承担一切损失。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1、转让标的清运期限为临时交割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交接方式为受让方自提。

2、 确定受让方(即报价最高方)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临时交割协议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交易价款内,若交割完成后,受让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3、受让方必须遵守转让方各项供热管理制度,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灰渣拉运,应当遵守以下条款:

(1)受让方须对全部炉渣及时彻底清运,运输炉渣需要车辆在落渣口24小时接装,炉渣严禁落地,做到日产日清,受让方须文明、安全清运。灰渣清运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需相关手续均由受让方负责。灰渣清运所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供热期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做到灰渣日产日清,转让方将采取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必须清运彻底。如超过规定时限,受让方仍未实施清运,转让方可自行组织力量清运灰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发生3次以上灰渣清运不及时的情况,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预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挂牌转让。

(2)如受让方对转让方场地以及生产设备造成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如受让方处理不及时,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预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挂牌转让。

(3)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清运过程中环保、噪声等相关因素,如因炉 (略) 政相关部门(例如执法局、环保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给转让方开具的罚款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并从受让方保证金中扣除。

4、若实际出渣量即将超出计划出渣量时,转、受双方须立刻停止标的交割,由转让方对出渣量进行重新预估后,受让方将相应的预估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补交至交易机构指定账号后,转、受双方可继续进行交割。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预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挂牌转让。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在灰渣清运期间安排专人对合同范围内的灰渣进行覆盖、看管、清运,并负责保持渣场周围的环境 (略) 掉落炉渣的清理。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尽快熟悉本公告所示锅炉房的地 (略) 径,并积极与转让方对接。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

7、受让方需按照环保局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向转让方提供固体废物(炉灰渣)的去向及处置方式证明材料。

8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可在转、受双方签订正式交割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为受让方开具税点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已将报名保证金(与转让方预估的全部成交价款以及预估交易服务费对应的合计金额)交纳至交易机构指定账号,若成交价产生溢价,则受让方须向交易机构补交差额部分【(成交价-挂牌价)*1.*立方米】价款及对应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机构将对转、受双方出具成交通知函。

2、受让方须在交易机构发出挂牌结果通知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与转让方签订临时交割协议。并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交割。

3、转、受双方完成交割后,转让方须将最终的转让标的交割情况函(得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后)交至交易机构。

4、交易机构在收到转、受双方确认的最终交割情况函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机构通知函后,3个工作内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踏勘确认书》;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5、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正式交割协议。

6、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正式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正式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

特别说明:转让标的的地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由于防疫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2022/11/2至2022/11/8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登录黑龙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打印、签订(意向受让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后上传),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将报名保证金【与转让方预估的全部

成交价款以及预估交易服务费对应的合计金额(按转让底价折算)】交纳至交易机构指

定账号。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其他意

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0.1
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11月02日00:00
至2022年11月0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300
服务费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意向受让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

户名:齐齐哈尔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

行号:*

3、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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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报价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马先生/崔先生:*/*
技术支持 崔先生:*
咨询时间 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略) 建华区新明北大街溪水家园小区41号楼
其他 齐齐哈尔 (略)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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