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内公资土拍告[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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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内公资土拍告[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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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内公资土拍告[2022]30号)
内公资土拍告[2022]30号2022/10/31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内市东地拍(2022)11号 宗地总面积: *.82平方米宗地坐落: 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略) 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82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9.*元加价幅度: *元
备注: 1、为确保东兴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产业要求得到落实,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取得用地后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元。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产业项目设置条件承诺书》。2、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款的10%(可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3、该项目地块产业实施情况由东兴区人民政府委托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举行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东兴区西林大道220号
联 系 人:周方
联系电话:083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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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内市东地拍(2022)11号 宗地总面积: *.82平方米宗地坐落: 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略) 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82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9.*元加价幅度: *元
备注: 1、为确保东兴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产业要求得到落实,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取得用地后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元。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产业项目设置条件承诺书》。2、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款的10%(可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3、该项目地块产业实施情况由东兴区人民政府委托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F2-02-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举行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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