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2)0296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 | 0.00 | 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拍卖房产、车辆、名酒、茶叶等。
5.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3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4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期:2022年12月底成交量为100%
5.6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中国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 (略) 站或公告页面。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财政局
地址: (略) 洛宁 (略) 47号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宝龙广场三期C3#-24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11月02日
项目概况:
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2)0296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 | 0.00 | 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财政局遴选罚没房产及物品拍卖机构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拍卖房产、车辆、名酒、茶叶等。
5.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3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4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期:2022年12月底成交量为100%
5.6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中国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 (略) 站或公告页面。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财政局
地址: (略) 洛宁 (略) 47号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宝龙广场三期C3#-24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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