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尼布沟垃圾填埋生活生产区出租-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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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尼布沟垃圾填埋生活生产区出租-国有产权

1、租赁期限为6年,装修免租期限为90日,装修期不收取租金。租金按年度支付,每年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本年度租金。租金前三年不变,租金第四年起逐年递增2.2%。 

2、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在取得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租赁房屋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租赁期限届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解除、终止租赁时,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装修补偿或赔偿的请求。承租方添置的设备,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时归承租方。

4、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该租赁房屋有自主经营权,但不得转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包租赁标的物,不得在租赁房屋区域内进行非法交易或违法违纪活动。如若发生转租、转包情况,产生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若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区域内开展违法违纪活动,产生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同时保留对承租方此类行为带来的名誉损害进行追偿。

6、租赁期间,承租方经营租赁房屋区域产生的费用,如:管理费、装修费、升级改造建设费、维护费、水费、电费、卫生费、排污费、网络通讯费、闭路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垃圾填埋场办公生活区的经营证照,做到承租人和经营者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

8、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

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1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出具承租方支付租金的等额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据,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方承担。

12、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本次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即*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剩余价款即成交价,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日内将本年度首期租金扣除装修免租期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付清,交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再由交易中心在收到租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划转至我方账户。

14、本次项目承租后,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享优先承租权。

15、标的查看联系人:达娃卓玛   

电话:*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1、租赁期限为6年,装修免租期限为90日,装修期不收取租金。租金按年度支付,每年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本年度租金。租金前三年不变,租金第四年起逐年递增2.2%。 

2、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在取得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租赁房屋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租赁期限届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解除、终止租赁时,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装修补偿或赔偿的请求。承租方添置的设备,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时归承租方。

4、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该租赁房屋有自主经营权,但不得转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包租赁标的物,不得在租赁房屋区域内进行非法交易或违法违纪活动。如若发生转租、转包情况,产生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若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区域内开展违法违纪活动,产生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同时保留对承租方此类行为带来的名誉损害进行追偿。

6、租赁期间,承租方经营租赁房屋区域产生的费用,如:管理费、装修费、升级改造建设费、维护费、水费、电费、卫生费、排污费、网络通讯费、闭路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垃圾填埋场办公生活区的经营证照,做到承租人和经营者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

8、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

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1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出具承租方支付租金的等额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据,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方承担。

12、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本次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即*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剩余价款即成交价,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日内将本年度首期租金扣除装修免租期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付清,交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再由交易中心在收到租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划转至我方账户。

14、本次项目承租后,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享优先承租权。

15、标的查看联系人:达娃卓玛   

电话:*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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