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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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名 称: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 责 人:金兴涛
单位地址: (略) 海洲 (略) 203号
公开电话: 0573-*
工作职责:

1.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配套政策,承担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拟订适用于本区域的相关实施性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

2.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 (略) 体检评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3.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多规合一”和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工作。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

4. (略) 和片区(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

5.组织中心城区城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并监督实施;指导各镇、街道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6.会同或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7.组织编制中心 (略) 设计和重要片 (略) 设计并监督实施;指导各镇、街道编 (略) 设计和重要片 (略) 设计, (略) 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8.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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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金兴涛
单位地址: (略) 海洲 (略) 203号
公开电话: 0573-*
工作职责:

1.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配套政策,承担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拟订适用于本区域的相关实施性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

2.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 (略) 体检评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3.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多规合一”和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工作。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

4. (略) 和片区(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

5.组织中心城区城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并监督实施;指导各镇、街道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6.会同或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7.组织编制中心 (略) 设计和重要片 (略) 设计并监督实施;指导各镇、街道编 (略) 设计和重要片 (略) 设计, (略) 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8.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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