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be3470a7db4d24b852df001fb2d159)涪城区临园路80号B区3-4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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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be3470a7db4d24b852df001fb2d159)涪城区临园路80号B区3-4竞价公告

涪 (略) 80号B区3-4
标的名称涪 (略) 80号B区3-4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962.13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1-03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11-3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四川 (略) 所持的位于 (略) 涪城区翠花街、 (略) 场的13处房产,详见《资产信息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1.

所在
城市
建筑物名称 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性质 资产现状 租赁起始日期 租赁终止日期 租户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延时报价期
绵阳
(略) 场
(略) 80号B区3-4 (略) 涪 (略) 西段80号B区(栋)3层4号 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房地合一 出让 空置 / / / 928.70 962.13 192 0.5 120秒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四川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D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高新 (略) 3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勇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长虹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F
批准单位名称四川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四川 (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2022-08-23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962.1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情形。
2、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本次转让的部分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原承租方若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标的的租赁情况:
(1)位于涪城区翠花街的标的均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位置

租赁起始日期

租赁终止日期

租户

是否涉及优先购买权

1

翠花街2号1栋2层1号

2017年5月31日

2029年5月30日

张员华

2

翠花街2号1栋2层2号

2015年6月5日

2025年9月4日

黄宣文

3

翠花街2号1栋2层3号、4号

2021年11月1日

2027年10月31日

绵阳涪城区思微 (略)

4

翠花街2号1栋2层5号

2021年9月6日

2028年9月5日

汪晓辉

5

翠花街2号1栋3层1号、3号、6号

2018年8月1日

2028年7月31日

范凤平

(2) (略) 场的标的均为空置状态。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有租赁,意向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方在权证变更手续完成后30日内协助受让方与原承租方完成相关资料交接,结算相关费用(如押金)等,至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次日起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
4、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涉及到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如因其自身资格条件等原因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且转让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补偿给转让方,受让方所收取的租赁方的全部租金无息返还给转让方。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价款全额无息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7、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成交价格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8、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受让方自身购房资格条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并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房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0、看房地址: (略) 涪城区翠花街2号、 (略) 涪 (略) 西段80号 看房联系人:邓福君 联系电话:*
11、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信息汇总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9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1-3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汇总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不动产权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涪 (略) 80号B区3-4
标的名称涪 (略) 80号B区3-4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962.13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1-03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11-3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四川 (略) 所持的位于 (略) 涪城区翠花街、 (略) 场的13处房产,详见《资产信息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1.

所在
城市
建筑物名称 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性质 资产现状 租赁起始日期 租赁终止日期 租户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延时报价期
绵阳
(略) 场
(略) 80号B区3-4 (略) 涪 (略) 西段80号B区(栋)3层4号 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房地合一 出让 空置 / / / 928.70 962.13 192 0.5 120秒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四川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D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高新 (略) 3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勇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长虹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F
批准单位名称四川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四川 (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2022-08-23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962.1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情形。
2、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本次转让的部分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原承租方若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标的的租赁情况:
(1)位于涪城区翠花街的标的均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位置

租赁起始日期

租赁终止日期

租户

是否涉及优先购买权

1

翠花街2号1栋2层1号

2017年5月31日

2029年5月30日

张员华

2

翠花街2号1栋2层2号

2015年6月5日

2025年9月4日

黄宣文

3

翠花街2号1栋2层3号、4号

2021年11月1日

2027年10月31日

绵阳涪城区思微 (略)

4

翠花街2号1栋2层5号

2021年9月6日

2028年9月5日

汪晓辉

5

翠花街2号1栋3层1号、3号、6号

2018年8月1日

2028年7月31日

范凤平

(2) (略) 场的标的均为空置状态。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有租赁,意向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方在权证变更手续完成后30日内协助受让方与原承租方完成相关资料交接,结算相关费用(如押金)等,至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次日起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
4、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涉及到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如因其自身资格条件等原因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且转让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补偿给转让方,受让方所收取的租赁方的全部租金无息返还给转让方。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价款全额无息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7、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成交价格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8、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受让方自身购房资格条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并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房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0、看房地址: (略) 涪城区翠花街2号、 (略) 涪 (略) 西段80号 看房联系人:邓福君 联系电话:*
11、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信息汇总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9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11-3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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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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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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