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50亩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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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50亩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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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50亩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3)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6/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6/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略) 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办公楼:1311.48㎡

宿舍楼:1775.67㎡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602㎡(约50亩)

使用期限

2012年2月17日起至2062年2月16日止

权利性质

土地:出让

办公楼、宿舍楼:自建房

用途

土地:工业用地/住宅

办公楼:办公

宿舍楼: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

办公楼、宿舍楼均为3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办公楼、宿舍楼均为普通装修

抵押情况

土地、机械设备目前处于抵押状态。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所 (略) 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 (略) 河南工业园区内, (略) 约157公里, (略) 约60公里,来宾火车站11公里,来宾北站16公里。园区内有多 (略) 通向南宁、泉州、柳州、桂林、北海等地,且有来宾港口可供600吨船舶直下珠三角地区。

标的中土地面积*.602㎡(约5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办公,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该宗地上目前建有3层办公楼一幢,3层宿舍楼一幢,年产*吨沥青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设施若干,剩余未使用土地约*.85㎡。

标的中办公楼于2013年6月5日建成并交付使用,办公楼普通装修,共3层26间,办公设施齐全,目前转让方自用4间。

标的中宿舍楼于2013年6月5日建成并交付使用,宿舍为中档装修,共3层,2、3层为宿舍区每层共13间,每间宿含配独立卫生间、阳台、热水器、网络、电视: 1楼为餐厅区,共8间,目前都为转让方自用。

标的中的生产设备包括:年产*吨沥青生产线1条,1100立方米沥青储存罐3座,55立方米沥青储存罐8座,乳化沥青生产设备1台,200大卡导热油炉及附属设施1座,地磅1台,ZL50E型成工装载机2台,LB-3000型拌合机1台,55立方米重油储存罐4个(如涉及清运,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相关事宜)。以上设备均在用。

标的中的其他房屋设施包括:机械设备停放库一座,沥青制品车间一座,热力供应车间1座,料场仓库1座,沥青搅拌楼1座。

以上土地、房屋及生产设施整体转让,描述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状况为准,转、受让双方经现场踏勘后予以现场确认,并应在《现场踏勘确认书》清单予以明确。

其它情况

目前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宿舍楼及办公楼共计3087.15㎡设定抵押、18件设备处于抵押状态(详见附件下载7:抵押机械设备清单),转让方全部股权处于质押状态。18件设备处于抵押状态及股权质押已征询抵押/质押权利人同意挂牌转让。房屋抵押权利人对于转让事宜未予以答复。意向受让方应向转让方全面了解项目抵押、质押情况,确认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面临的纠纷风险再参与竞买。

转让底价(万元)

*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不因房产、土地披露面积及设备状况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转让方自行注销抵押登记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进行拆卸清运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竞价成交后,转让方目前自用的办公楼、宿舍由转让方自行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清退问题由转、受让双方在《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6)。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附件5)。(签约地点:具体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通知)

3.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略) 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经理077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6/13至 2022/06/17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踏勘确认书》;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交易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6月13日
至2022年6月17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申请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3.网络竞价须知.pdf
4.标的图片.doc
4标的物图片.zip
5联合受让协议书(如需)..doc
6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7质押、抵押资产清单.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

报名咨询

罗经理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略) ,兴宾区,莆田,来宾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50亩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3)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6/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6/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略) 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办公楼:1311.48㎡

宿舍楼:1775.67㎡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602㎡(约50亩)

使用期限

2012年2月17日起至2062年2月16日止

权利性质

土地:出让

办公楼、宿舍楼:自建房

用途

土地:工业用地/住宅

办公楼:办公

宿舍楼: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

办公楼、宿舍楼均为3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办公楼、宿舍楼均为普通装修

抵押情况

土地、机械设备目前处于抵押状态。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所 (略) 兴宾区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 (略) 河南工业园区内, (略) 约157公里, (略) 约60公里,来宾火车站11公里,来宾北站16公里。园区内有多 (略) 通向南宁、泉州、柳州、桂林、北海等地,且有来宾港口可供600吨船舶直下珠三角地区。

标的中土地面积*.602㎡(约5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办公,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该宗地上目前建有3层办公楼一幢,3层宿舍楼一幢,年产*吨沥青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设施若干,剩余未使用土地约*.85㎡。

标的中办公楼于2013年6月5日建成并交付使用,办公楼普通装修,共3层26间,办公设施齐全,目前转让方自用4间。

标的中宿舍楼于2013年6月5日建成并交付使用,宿舍为中档装修,共3层,2、3层为宿舍区每层共13间,每间宿含配独立卫生间、阳台、热水器、网络、电视: 1楼为餐厅区,共8间,目前都为转让方自用。

标的中的生产设备包括:年产*吨沥青生产线1条,1100立方米沥青储存罐3座,55立方米沥青储存罐8座,乳化沥青生产设备1台,200大卡导热油炉及附属设施1座,地磅1台,ZL50E型成工装载机2台,LB-3000型拌合机1台,55立方米重油储存罐4个(如涉及清运,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相关事宜)。以上设备均在用。

标的中的其他房屋设施包括:机械设备停放库一座,沥青制品车间一座,热力供应车间1座,料场仓库1座,沥青搅拌楼1座。

以上土地、房屋及生产设施整体转让,描述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状况为准,转、受让双方经现场踏勘后予以现场确认,并应在《现场踏勘确认书》清单予以明确。

其它情况

目前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宿舍楼及办公楼共计3087.15㎡设定抵押、18件设备处于抵押状态(详见附件下载7:抵押机械设备清单),转让方全部股权处于质押状态。18件设备处于抵押状态及股权质押已征询抵押/质押权利人同意挂牌转让。房屋抵押权利人对于转让事宜未予以答复。意向受让方应向转让方全面了解项目抵押、质押情况,确认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面临的纠纷风险再参与竞买。

转让底价(万元)

*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不因房产、土地披露面积及设备状况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转让方自行注销抵押登记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进行拆卸清运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竞价成交后,转让方目前自用的办公楼、宿舍由转让方自行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清退问题由转、受让双方在《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6)。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附件5)。(签约地点:具体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通知)

3.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略) 城厢乡莆田村民委大莆田村1-3号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经理077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6/13至 2022/06/17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踏勘确认书》;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交易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6月13日
至2022年6月17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申请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3.网络竞价须知.pdf
4.标的图片.doc
4标的物图片.zip
5联合受让协议书(如需)..doc
6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7质押、抵押资产清单.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

报名咨询

罗经理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略) ,兴宾区,莆田,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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