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转让公告
[白银市]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17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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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白银区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甘肃衡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特别 | 1.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医疗诊断和治疗再次使用,私自违规使用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标的时,转让方进行整机及零部件毁形,并按废旧金属、废旧塑料、高分子材料等方式移交处理,无二次利用价值。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解及拉运,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拆除、拉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出入拉运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同意和接受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拆解清运相关要求和规定,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全部费用。在拆解、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 (略) 等造成损坏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上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医疗设备回收资质的法人单位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公告所述预估数量及转让方的要求进行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交割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交割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为报废医疗设备,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损坏、缺失等情况,转让方不提供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解、拉运,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3.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交割所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人员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按照《交易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所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7.《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标的全部交割完毕,甘交所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标的交割完成单》且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2022-11-10 09:00:00 至 2022-11-11 17:00:0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 11 - 4 09:00:00 至 2022- 11 - 17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2.能够证明受让方具备受让标的资格的相关资质文件,如医疗器械回收相关资质或许可。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元,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1-180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朱经理 * |
咨询电话 | 094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白 (略) 一号房产大厦701室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17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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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白银区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甘肃衡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特别 | 1.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医疗诊断和治疗再次使用,私自违规使用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标的时,转让方进行整机及零部件毁形,并按废旧金属、废旧塑料、高分子材料等方式移交处理,无二次利用价值。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解及拉运,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拆除、拉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出入拉运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同意和接受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拆解清运相关要求和规定,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全部费用。在拆解、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 (略) 等造成损坏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上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医疗设备回收资质的法人单位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公告所述预估数量及转让方的要求进行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交割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交割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为报废医疗设备,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损坏、缺失等情况,转让方不提供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解、拉运,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3.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交割所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人员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按照《交易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所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7.《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标的全部交割完毕,甘交所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标的交割完成单》且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2022-11-10 09:00:00 至 2022-11-11 17:00:0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 11 - 4 09:00:00 至 2022- 11 - 17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2.能够证明受让方具备受让标的资格的相关资质文件,如医疗器械回收相关资质或许可。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元,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1-180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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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朱经理 * |
咨询电话 | 094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白 (略) 一号房产大厦701室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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